我看着愤怒而无能的安鹿寺·宁娜丽丝,或者说是黎兰多·宁娜琪,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身份,而她似乎完全不知道我的。
我看着远处落下的夕阳,晚霞总是能燃烧起大片的天空,看着那群黑衣人离我越来越近,我却毫无办法。
净组四个人处理不了这么多人,更何况我脑袋里的呓语又开始发作了,我的脑袋昏昏沉沉,莫名的声音又开始响起。
发病了。
这无关紧要,净组的人不可能在这人群之中杀出重围,我看过了他们近乎几百号人,手上都有枪,那是产自英格拉姆的枪械很是独特的制造工艺,像是几个世纪之前,旧日海潮前的古典制造业的工业艺术制造。
而我,在莫斯利安我还没蠢到开枪,就算k5m有碾压他们的工业制造,那又如何呢?一个人杀掉一百多号死士吗?这些可都是黎兰多家族养起来的,没一个是吃素的。
我只能举手投降。
这跟上次的差距太大了,上次只能算是器械搏斗,这次有枪,性质都完全不一样。
我摊了摊手,表示投降认输。
但几个壮汉似乎并不打算放过我,他们朝我开枪了。
“砰!”
我双眼瞪大,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为什么?”
我内心疑惑。
“我是斯卡森家族的三少爷!为什么他们敢开枪!”
我内心咆哮。
“他们真的不怕斯卡森家族的报复吗?”
我内心开始恐惧。
子弹穿透了我的腹部,我能感受到我的胃已经被打穿了。
我蓦然的捂住自己被打穿的腹部,两眼瞪的血红,我甚至没有来的及哀嚎,那壮汉眯了眯眼睛,再次开枪。
我只能连忙躲开,肾上腺素这时候才开始飚升,剧烈的痛让我很不清晰的脑袋在这时候更加模糊,我甚至看不清黎兰多·宁娜琪那张愤怒的脸。
那枪我没有躲开,子弹打穿了我的右臂,连带着我的那根骨头,和动脉血管,鲜血流淌在地上,似乎这一刻我也像是夕阳,要染红这片大地。
我瘫倒在地上,感受着飚升的肾上腺素,它让我快要迷糊的世界变的清晰。
我听到一个声音。
“我认输了,告诉我的姐姐,不要!我把家主给她了,她不可以……”她的声音嘶吼着。
她的心脏跳动着。
“咚咚咚。”
好大的声音,那颗心脏不断的撞击着她那脆弱的胸膛,纤细的肋骨几乎都要被撞碎。
她挣扎着,像是一颗落下的太阳。
“家主归她了!我不要这样……我不要他死掉啊!……为什么,姐姐要这么做!我……明明只是被迫接受了。”
“从小到大姐姐,拥有的比我多,她得到父母的爱也比我多,我十岁就已经失去了母亲,父亲把我送到国外去……我真的……不明白啊!”
“我拥有的就只有这点东西了,一个作家的身份,和这么一条命,难道我就不该拥有吗?”
她吼叫着。
以至于那把对准我的枪口也被她压了下去。
“小姐说了,要他死,对不住了家主大人。”
“砰!”又是一枪。
我尽力的翻动着身子,身体的血管已经开始自动恢复,以至于我不会失血过多而亡。
那枪打在了我的左小臂上,实在是好运的,那一枪没有打断我的骨头而是穿了过去,打断了我手上的大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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