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好马配好鞍“我又不穿,当然是你买了,不过也不是全部买下来,只是挑选几套合适的,然后再买下来而已。”
欧阳夜夜微笑着,笑的风生水起。从不能让服务员看出他们没有买的意思吧,不然不但不能继续试下去,而且还会被赶出去的。凌墨洵实在是拿欧阳夜夜没办法了,只能再去试衣间。出来之后,凌墨洵一身双排扣蓝黑色西装,笔直挺拔、器宇轩昂,黑色的神秘感非常强烈,其中夹杂着蓝色,有一点奇怪。作为设计师,能遇到这么好的服装,以及这么好的模特,欧阳夜夜真的要沉醉了。“说起来,你是只穿西装派啊。”
仔细的想想,她认识凌墨洵这么久了,真的只见过他穿西装,各种类型的西装。而且家里面的衣橱里,也只有西装、衬衫、领带,连舒适的家居服都没有。刚进入凌墨洵的别墅时,欧阳夜夜是真的认为他过着非人类的生活。“大概是习惯吧。”
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穿儿童西装,长大之后因为环境的关系,他依旧只能穿西装,久而久之养成了改变不了的习惯。不过凌墨洵并不讨厌西装,应该说,所有的服装中,他能看中的只有西装。欧阳夜夜见过穿西装的凌墨洵,穿白大衣的凌墨洵,穿浴袍的凌墨洵,就是没有见过穿着普通家居服的凌墨洵。作为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家居服的话,不是很奇怪吗?至少欧阳夜夜是这样认为的。其实服装只是一种形式,欧阳夜夜总是感觉凌墨洵有一种逼得自己太紧,始终无法真正放松的感觉,就好像是背负了多么沉重的重担一样。“嗯,这款一般。”
摸摸下巴,欧阳夜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西装是很不错,不过并没有达到最好。“阳阳,去把典藏版拿出来。”
“罗西”经理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了过来,贵公子一般的面容上,带着清雅的笑意。“但是经理,那是……”阳阳犹豫着。“没关系,听我的,去拿出来。”
经理对两位顾客礼貌性点头,而后拍拍阳阳的肩膀让她放心。按照经理的吩咐,阳阳从玻璃衣橱中把本店最名贵的典藏版拿了过来,一共三款;其中一款深灰色西装,从视觉上来看,就能感觉到与之前的差异,再到手感和款式,领口的边缘带有黑色的条纹边,格调和涵养的感觉十分强烈。试穿上之后,凌墨洵从试衣间走出来,欧阳夜夜的眼睛止不住的闪闪发光,西装和模特相互辉映,居然能达到这么完美的境界,将凌墨洵这个医生,瞬间提升到帝王级别。站在众人的面前,全身散发着帝王降临的威慑感,精致、俊逸,无可挑剔。不过习惯是很恐怖的东西,欧阳夜夜还是觉得看着穿着白大衣的凌墨洵是最舒服的。她一直都认为,凌墨洵穿上白大衣的那一刻,永远都是最有型最养眼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威严,也没有什么帝王风范,但作为医务工作者,身穿白大衣时,是最值得令人尊敬的。啪啪啪啪……欧阳夜夜拍手中。“这个最好。”
真心要承认价格不同,感觉不同,穿在凌墨洵身上这么完美,让欧阳夜夜忍不住打消了不买的念头。“再把其他的典藏版拿出来。”
经理继续吩咐着阳阳。“好的。”
接连的将玻璃橱窗中的典藏版西装全部拿出来,也不过十来款,每一款都是仅此一件;凌墨洵也连续的试着各种款式风格的西装,黑色、白色、中式、西式、欧式等等。在连续将典藏版全部试穿过后,试衣暂时停止了,凌墨洵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而且在试穿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欧阳夜夜的意图。既然欧阳夜夜有目的,他作为丈夫,只能陪同了。最后凌墨洵坐下来,休息着,喝着红茶缓解疲劳。“夜夜,你该不会要全部买下来吧?”
凌墨洵试探性的问一下。“怎么会,不过典藏版的第一款,你绝对要买下来,如果穿在别人身上,我会生不如死的。”
完美的西装,穿在不完美的人身上,就是在折磨设计师的眼睛和内心。“为什么?我没有准备买衣服……”他家里面还有很多没有穿过的西装,都是凌绯苑给他送过去的。虽然不比这典藏版高端,不过也一样价值不菲。“真理,好马配好鞍,那款是最适合你的,没事穿着在家里走两步,也会给我很多的灵感。”
此时的欧阳夜夜,已经完全顾不得价钱是什么东西了。“拜托了,买下来吧,再不我买来送给你。”
不过她就只能分期付款了。看着欧阳夜夜双手合实,渴望的眼神看着自己,带着央求,拒绝的话欧阳夜夜一定会很伤心……“好吧……”算了,买就买吧,欧阳夜夜难得求他一次。“刷卡吧。”
卡递给经理,凌墨洵无奈的看了一眼已经进入兴奋状态的欧阳夜夜。买一套典藏版的西装的钱,凌墨洵还是有的,多年以来他存下了不少积蓄,还不至于到分期付款的程度。经理拿走了银行卡,却没有真正的刷,开了单据之后卡换给了凌墨洵,当做已经付款结束。经理为什么这样做,其实理由很简单,这家“罗西”西装回廊,同样也是“夜神之帝”的产业。虽然凌墨洵不认识这位经理,但这位经理却见过凌墨洵,所以经理一个打工的人,怎么好意思收“夜神之帝”主人的钱。并且为了不被发现,经理特地装作刷了卡。之后,两人直接在外面的餐厅吃了午饭,而后又去了超市,准备买点晚饭需要的材料。这是难得的假期,再过几天凌墨洵上班,他们就很难有时间再出来逛街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一次真正的约会,借此机会,凌墨洵也想弥补一下。只是看样子,欧阳夜夜也并不是很在意约会这种事,作为女孩子来说,欧阳夜夜的喜好总是很奇怪。某年,7月14,18:44Pm。回家的途中,两个人准备到家附近的超市买些料理的材料,以及一些日常用品,超市中买好了需要的东西,准备付款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劫匪三人,手持武器,身材魁梧,一出现就对着超市内胡乱的扫射。超市内一片混乱,劫匪挟持了所有顾客,将全部顾客绑起来放在超市的一角,命病胁迫店员将店内所有的现金交出来,而后劫匪又提出让店员把自己的身份证拿出来。因害怕,还有人质被威胁着,超市内的工作人员只能照做,在劫匪的枪口下,完全不敢有任何轻举妄动。顾客全部都是劫匪的人质,危机时刻用来保护自身的挡箭牌,所以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劫匪不会伤害人质,同时也不会与人质有任何非必要的接触。而这些人质之中,正好包括倒霉的欧阳夜夜和凌墨洵。“喂,凌墨洵,为什么我们总会遇到这种事?”
欧阳夜夜坐在地上,手在身后绑在一起,依靠着货架叹着气,她已经数不清遇到多少次类似的事情了。“可能和我们比较有缘。”
凌墨洵微闭着双眼,似笑非笑中。“都这种时候了,你还在开玩笑……”看看凌墨洵那副泰然的模样,真可谓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啊。“我今年绝对犯小人,以后出门一定要看日子,话说他们是不是太嚣张了?模样都不会掩盖一下。”
现在的犯罪者,真是强悍啊。“他们不是劫匪。”
凌墨洵的视线凝聚,他只要看一眼就能判断这些人是惯犯还是初犯,当然也能知道这些劫匪带着什么性质。“脚踝、腰间都放着枪,对人质没兴趣,而且非常有经验,很谨慎,又需要身份证。”
普通的劫匪目的只是钱而已,但是这些人,显然不是。“听你说完,我怎么觉得你更有经验啊!”
欧阳夜夜眯起了眼睛,这家伙不是医学毕业吧,而是FBI毕业吧。“恐怕他们的目的是离开这里的钱,和能让他们出境的身份证。”
缺少了这两种东西,不管他们想去哪里,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没有遮盖相貌的理由,是没有那个必要。”
凌墨洵的视线变得有些冰冷,如果他没有猜错,这些人应该是越狱犯。“……”欧阳夜夜眨眨眼睛,很惊讶的看着凌墨洵,这家伙厉害过头了吧,这观察力,这推理能力,将犯罪者的心里揣测的如此透彻。“好厉害,厉害过头了,你是联邦调查局毕业的吧!再不就是犯罪者最了解犯罪者。”
当然后面这句话,是开玩笑的。“……作为医生,需要很强大的观察力,更需要果敢的判断,才能正确的诊断病情,长年积累下来的习惯,也适用于各种方面。”
凌墨洵稍微停顿了一下,做出了部分正确的解释。不过其实欧阳夜夜也没有说错,犯罪者最了解犯罪者。“他们拿了身份证和钱之后就会离开这里吗?”
欧阳夜夜盯着三个正在装钱的劫匪嘀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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