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方征除了日常劳作外,他每隔几天就要去搜寻矿石,和附近“有用的”“好东西”。他最喜欢找的就是大蛇蛇胆,还喜欢捕获犀渠、麋鹿、羚羊等动物的角,一切可以吃的、可以替代作武器的宝贵东西。
有比国的女人们,这两年就像在做梦一样,他们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每天采集、渔猎、养殖、编织、偶尔好奇地学着方征种地。不用给宗主国上贡,不用每天承担繁复疲累的工作,不用被强迫怀孕。
那些被挖出来的婴儿们,有大半都成活了下来,虽然看在方征眼里,吃了药的男婴都傻乎乎的,像一群小猪。这几年三四岁了,在场地上到处乱爬。方征也会在他们爬到泥坑里时把小崽子提出来,毫不客气地拎到河边囫囵涮一通。此后不少小鬼们看到方征就忙不迭爬走。
但这个部落也继续存在着尖锐的人口矛盾。事实上,方征刚安顿下来那个月,有比国的长老们和能说上话的一批女人们,就心事重重地来和方征谈。
他们唯方征马首是瞻,但希望方征能真正成为这个氏族有血缘的“男首领”,还诚恳地告诉方征,所有女人都是他的。
方征没有同意,他没有驱使别人的喜好,更不喜欢女人。
不过这部落的确没有多余的男人。
虽然男性还有个仆牛,但人家受了宫刑,太强人所难了。
方征头疼,问两个大长老,说你们也是男人,而且就算年龄很大男人其实也可以那什么,要借种的话直接内部消化不好吗?冥夜长老和玄思长老支支吾吾很久,才让方征知道,当年宗主国把他们都阉了。
方征不想成为部落提供精子的工具,假设性别倒转一下,一个陌生女性要为一个原始部落的男性提供生育服务,就更能直观明白究竟多恶心。但方征也理解他们的发展意识和繁衍需求,就建议了一个折中方案。
这片土地上男人并不少。总会遇到愿意坐享“齐人之福”的。于是这三年,山谷附近有不少迷路的年轻单身男子,走进了世外桃源里,从此“乐不思蜀”。
为了避免泄露秘密,在“招待”这些年轻单身男子之前,都必须先鉴别清楚,的确是在外面活不下去,逃出来、且接受部落“对偶婚”生活方式的男子。鉴别他们成为方征一项重要的工作。
在远古的时代,还没有单偶制婚姻前,原始部落最早实施群婚制,只要辈分相同,兄弟姊妹间都可以相互交媾,任何人都没有固定的性伴侣。后来为了不近亲繁衍出痴呆,演变为同辈间除了兄弟姊妹外,可以和不同的人形成性伴侣,女人有三到四个性伴侣,男性亦然。后代则跟随女系,女性地位略高于男性,这是原始母系社会的种群特点之一。配对制度被称为“对偶婚”。
有比国这个部落,并非是自然形成这个制度,因为她们部落的男性已经全军覆没,被迫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母系社会”。“招待”进来的男性,不管自愿不自愿,都必须“享受”好几位女性。这些外来男性用不着从事复杂的生产劳作,反倒是需要去照顾公社里三四岁的小毛孩子。
没有贞操观念,也没有占有意愿,部落女人们不可能单独组建家庭经济去应付生活的艰难,自然也就无需组建一男一女的家庭结构。整个部落依然实施公社制的共产家庭经济。
基本上,经过鉴别留下来的男子,都是在外面过不下去的,在这里就算不得不履行“享用”几个女人的义务,生活也十分满足。
“今天又在外面捡到了个受重伤的男子。”绩六来到耕地边找到了方征,需要他去“鉴别”。
在外面受过重伤的男子,有很大可能性能“留下来”。之前的好几个巴甸国的逃奴就是在外面死得只剩一口气,被捡回来救活。现在已经成了公社的忠实拥趸。干活那叫一个积极认真,热火朝天,每天都高兴得找不着北。毕竟这里的生活比起外面,已经好得太多了。
绩六含情脉脉地望着方征,她依然没死心,没有加入其它女人和外来男子的“对偶婚”。在每天的纺织劳作后,她有了自己的空余时间,不和其它女人一样琢磨夜晚的欢娱,而是去附近摘难得的野蚕丝。野蚕数量非常少,通常一天只能摘几朵。她全都积攒起来,攒够了就给方征织衣服。第一年她织了一条洁白的长被,第二年是一件长的“贯头”袍,第三年的还在积攒,准备给方征织条帘。其实野蚕丝织的长袍虽然珍贵,但非常脆弱,也不保暖,行动也不方便。方征基本不盖也不穿。
方征脸皮厚,且没心没肺。拒绝过她好多次,对方还是要凑上来,那该收就收,收了也不承诺,顶多交代什么事情多使唤一下绩六,对方就很开心了。方征对这种痴情嗤之以鼻。他觉得自己很作践感情了,但这种事本来就无解,他也不为此烦恼。
这个部落条件还不足以发展缫丝,也没有驯养桑蚕的技术,附近的确有野蚕,但很多女人嫌太麻烦且实用性不高。最普遍的编织依然使用草料和皮毛。
方征来到公社里,路上绩六告诉他,那男子是在“大三角”被发现的。
方征“唔”了声,想到了房间里那张沙盘图,“大三角”是最常捡到战奴的区域,指这个山谷的谷口隐蔽外面,曾经巴甸和虞夷收缩过防线,中间没有决定归属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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