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嫉妒的金丝雀
邓零星并不觉得内疚,内疚的另有其人。
公爵现在就总觉得亏欠了他,对他愈发的疼宠。原本是三分管教加上七分溺爱,现在连管教都没了,全是溺爱,估计邓零星就是“不小心”放火把他的书房烧了,他都不会生气。
邓零星现在就是一只螃蟹,可以在城堡里横着走,把安德斯气得够呛。
关键是这种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安德斯一手促成的,如果不是他用那种药剂诱发了邓零星的发情期,公爵的欲望也不会失控,俩人就不会滚到床上去。
格伦也猜到是安德斯对邓零星做了什么,否则他的发情期不会无缘无故的到来。之后他给邓零星安排了一次详细的体检,身体无伤无恙,格伦便也没有跟安德斯计较,只是禁止他再单独接触邓零星。
于是安德斯就更郁闷了,工作之余都是泡在酒吧里喝闷酒,天天半夜三更的带着一身酒气回来。
莱斯利安忍无可忍了。
他是个非常自律的男人,每天遵循着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滴酒不沾,也没有其它任何不良嗜好,他责任心强,严于律己的同时并不宽以待人,总是要求自己的下属和同事跟他一样自律,尤其是与他相熟的人,是最受其荼毒的。
今天安德斯又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大半夜才回来,莱斯利安在花园的小路堵住他,把他拖进黑暗的小树林里狠狠揍了一顿。
第二天安德斯鼻青脸肿地从床上爬起来,来到餐厅吃早饭。
他歪歪扭扭地坐在椅子里,左手杵着脸靠在桌边,右手按着因为宿醉而剧痛的太阳穴,有些纳闷,“我昨晚梦见被人打了,怎么今天一睁眼脸上真的有伤?”
莱斯利安端着一份三明治和蔬菜沙拉坐在他对面,一边用餐叉扎起生菜,一边面不改色地道:“你昨晚喝醉从楼梯上滚下来了,摔的。”
“楼梯上不是铺着地毯吗,能摔成这样?”安德斯昨晚喝得太多,记忆完全断片了。
莱斯利安不慌不忙地瞥了他一眼,“你是从三楼摔下来的,一路畅通无阻地滚到了一楼,才摔得这么惨。”
“好吧…”安德斯艰难地接受了这个说辞。
“你该戒酒了。”莱斯利安平静地吃着早餐,将嘴里的食物完全咽下之后才开口说话。
“我之前就劝过你,不要再插手大人和邓零星的事情,我相信大人自有分寸,你也不该质疑大人的决定,你想想,这么多年了,大人的决策有过失误吗?”
安德斯沉默了一会儿,不甘心地反驳道:“那是因为大人没遇到过感情上的问题,他一定是被那只猫精给蛊惑了。”
“……”莱斯利安叹息道,“你没回来之前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听从大人的命令,你有点儿太偏激了。”
“我偏激?我能不偏激吗?”
安德斯不知被碰到了哪个雷点,有些恼怒,他神色冷厉,那只蔚蓝色的左眼显得格外幽深,低声吼道:“我已经失去了做杀手的资格,如果连保镖的工作都做不好,那我和废物还有什么区别?!”
其实莱斯利安能理解安德斯,这个人从前是个意气风发的顶尖杀手,十八岁入行,那么多年从未失过手,每场任务都完成的干净漂亮,因此被公爵重用着。
直到两年前那场意外,那道伤断送了他的杀手生涯,安德斯一度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很快又重新振奋,担任了保镖队长一职。他对公爵的安全非常在意,或许也是想要证明自己仍有实力,想报答公爵的知遇之恩。
但是如果这种情绪太过头了,反而会变成他的缺点,莱斯利安有些担心。
“不管怎样,你现在被禁止接近邓零星了,你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安德斯看向他,“不是还有你吗?”
莱斯利安正色道:“你无权命令我,我也不想帮你。”
“算了,指望不上你,反正还有别的棋子。”
“别的棋子?”
“对啊。”安德斯直起身子,大大咧咧地往椅背上一靠,双手按在桌沿,勾起唇角冷笑道:“不是还有个很能惹事生非的漂亮废物吗?”
莱斯利安认真想了想,“你是说高山公国送过来的那个质子?”
高山公国是西际联众国的附属国,从很久以前就有送王子过来做人质的习惯。以前叫质子,现在比较文明了,名义上就成了寄养,但归根结底还是人质,如果高山公国有叛乱的迹象,第一个死的就是质子。
现在的质子叫天羽,二十三岁,金丝雀基因携带者。他的命运也和金丝雀一样,美丽、脆弱、身不由己。
天羽是高山公国皇室中年纪最小的王子,身材纤细,相貌比邓零星还要精致漂亮,简直到了雌雄莫辨的地步,一颦一笑都带着风情。
他虽然是妾室的孩子,但因为长得实在美丽,经常被带着出席各种宴会活动,谁见了都要夸一句漂亮。
或许是从小被人吹捧多了,他也变得任性妄为,颐气指使,高傲得像只小孔雀。
天羽虽不参政,也没有继承权,但仍然要承担王子的责任,十六岁时作为质子被送到西际国生活,开始了寄人篱下的日子。
所幸西际国向来会在外交上做表面功夫,大家心里都知道天羽只是个人质,但并不苛待他,在物质上满足他的一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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