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随着他愈来愈杰出的表现,以及逐渐增加的政治力量,他所面对的每一个新问题都显得愈来愈重要,而且愈来愈具有挑战性。在一八三六年至一八三七年的议会任内,林肯面临了影响其一生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但是他未来一生的中心,也是这个国家未来的中心问题,那就是奴隶制度的问题。
第四章:警报声响起
在《独立宣言》文中,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ThomesJefferson)写道:“人人生而平等。”四十四年后,也就是一八二○年,当十一岁的林肯在印第安纳州(Indiana)他家的小块田里翻土播种的时候,七十七岁的杰斐逊则住在他位于弗吉尼亚州(Virginia)的家园蒙蒂塞洛(Monticello)。这位前总统仍然关心国家事务,他过人的洞察力和学习能力仍宝刀未老。当杰斐逊听到国会中为国内奴隶制度可能扩张的问题争执不休时,他对这个问题在美国社会造成的可能分裂状况,也愈来愈感到忧心忡忡。他提出警告,重大的危机已在眼前。他说,奴隶制度问题让他不寒而栗,“就像黑夜中的火警警报声”。
两个多世纪以来,黑人都是被用铁链锁着,从他们在非洲的家园被带到美国来,在这里他们被买过来卖过去,他们做苦工,还要挨鞭子。虽然曾有不少政治和宗教领袖竭力想终止此种行为,但奴隶制度在美国已是根深蒂固了。一七九三年惠特尼(Eli Whitney)发明的轧棉机使产棉成为更有利可图的事业,而南方种植棉花的业者也更加依赖黑奴的劳动。
奴隶制度在被广泛接纳的同时,仍不乏反对者。那些认为奴隶制度不道德且欲除之而后快的人,已然成为一股主要政治势力。这些反对奴隶制度的人被称为解放奴隶运动者,他们都集中于北方,由于他们要求立刻释放所有奴隶,此举激起了那些拥有奴隶者的怨恨不满。从一八○○年起,一连串的奴隶*事件使南方佬的心中也开始心生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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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进一步的奴隶叛变事件发生,南方议员们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来限制奴隶的权利,他们扩展他们的军事资源,并利用政治游说,抑制解放奴隶运动者的宣传活动。
在林肯伊利诺伊州议会二次任期之前,已有数个南方的州提出请愿书,要求议会*解放奴隶运动者的抗争活动。请愿民众称解放奴隶运动者是危险的疯子,并宣称南方人有拥有黑奴之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南方佬还称,如果奴隶释放,黑人将蜂拥而入北方各州,这是北方人必引以为惧并应极力避免的。
伊利诺伊州议会的大部分议员都同情南方,伊利诺伊州的白人也大多反对废奴,他们怕黑人潮进入他们的地方,造成种族混杂。该州早已定有法律,禁止黑人参与投票、设立政治办公室、列名陪审团或甚至进入学校就读。虽然伊利诺伊州法律禁止奴隶制度,然而可怜的黑人,为了糊口和一席栖身之地,宁愿签下二十年的自愿“卖身契”,对解放奴隶运动者和他们的主张而言,伊利诺伊州只算是个勉强的避难所。
针对南方的请愿,伊利诺伊州议会通过一系列方案,认定不断成长之解放奴隶运动团体为非法。有七十位议员投票赞成这些法案,六位投票反对,林肯便是六名反对的议员之一。
对于这个问题,林肯有极为强烈的感触,因此他和另外一位议员在一八三七年三月,向议会提出一份正式抗议,上面指控道:“奴隶制度是建立在不公平和错误的政策之下。”在林肯的一生中,他一直认为奴隶制度是不道德的,问题是该如何结束它。
对林肯而言,奴隶制度似乎是直接违反了自由和平等的理念,然而此理念却是美国宪法(Constitution)所最重视的。林肯和杰斐逊一样,都将奴隶制度的争执视为可能造成国家分裂的根源,他也和杰斐逊一样,都认为由于奴隶制度不道德和不切实际的本质,终将逐渐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他更相信,把黑人送到国外,在非洲或其他某个地方殖民,是较佳的解决办法。
虽然林肯反对奴隶制度,但他并不认为政府有权强迫南方放弃其奴隶制度。他不赞成解放奴隶运动者所采用的正面冲突策略,因为他担心在这个问题上的情绪反应将导致更严重的*。
林肯最担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一八三七年,伊利诺伊州奥尔顿(Alton)地区解放奴隶运动者出版的报纸编辑洛夫乔伊(Elijah Lovejoy)被一位暴民谋杀了。那位暴民杀手同时还烧了他的办公室,并将他的印刷机器丢进密西西比河。美国前一任总统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称洛夫乔伊谋杀案“犹如整片大陆的任何地震造成的震撼”。在此民众的暴
乱和憎恨之中,年轻的林肯见到了全国性大冲突的种子,对建国先民的努力成果造成威胁,更使国家走向法治化遭到挫折。杰斐逊预见的黑夜警报声即将残酷地成为事实,而这个事实也使林肯此后的一生苦恼不已。
第五章:斯普林菲尔德律师
一八三七年,林肯离开新塞勒姆前往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那是一座有两千人口的城市,不久便成为伊利诺伊州的首府。在那里,一位年轻的辉格党政治家斯图尔特(JohnToddStuart)邀请林肯和他一起从事法律业务,而林肯也热诚地接受他的邀请。林肯正逐渐将他的生活由荒原提升到法律和政治生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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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四年中,林肯和斯图尔特共同建立了颇具规模的法律事业。他们的办公室与州巡回法庭用来开庭的所在处连接,林肯后来回忆起当时的办公室设备:“一张又小又脏的床,一块牛皮盖毯,一把椅子,一条板凳。”在事业逐渐成长之际,林肯也了解到法律的错综复杂。这位来自伊利诺伊乡下高大的年轻律师开始建立了稳健的声誉。
林肯住在一间杂货店的楼上,杂货店的主人是位名叫斯皮德(Joshua Speed)的壮硕的肯塔基州人,他和林肯一样,也是一个单身汉。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他们经常于傍晚时分在店铺后面和其他人互相交换故事。然而,即使机智敏锐,又有说故事的天赋,而且能见到别人所见不到的幽默,林肯仍是个寂寞的人,他一直被缺乏自信所苦恼。
一八三九年十二月,林肯参加斯普林菲尔德一场正式的舞会。在舞会中,他遇到了玛丽·托德(MaryAnn Todd),玛丽是肯塔基州列克星顿(Lexington)一位颇具影响力之辉格党银行家的女儿,是个机敏伶俐而且活泼的女孩。虽然林肯经常一遇到女人,就浑身不自在,尤其是遇到像玛丽这么高贵而有教养的女人,但这一次他立刻就被她的高雅迷人,以及她丰富
的文学和政治内涵所吸引了。这时候她正和姐姐伊丽莎白(Elizabeth)住在一起,伊丽莎白的丈夫爱德华兹(Ninian Edwards)是斯普林菲尔德一位富有的名士。林肯很快就成了爱德华兹巨宅里的常客,这令伊丽莎白和爱德华兹感到很失望,因为他们觉得林肯是一名粗鲁不文的乡野之人,配不上漂亮又颇有人缘的玛丽。
玛丽二十一岁,比林肯小了八岁,和他一样,她也是聪明而又敏感。和林肯经历相似的是,她也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母亲,使她经常感到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然而,她的背景仍然和他天差地远。她从小就娇生惯养,习惯于富有及富有带来的一切,她是一个属于社交界的年轻女人,她遵行正式礼仪,跳流行舞步,而且永远衣着光鲜亮丽。她在一间上流社会的学校攻读文学和法文,她脾气不好,而且以火暴脾气闻名。
虽然他们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但林肯和玛丽却强烈地被对方吸引,并很快就决定要结婚。爱德华兹一家大为不悦,他们向那位粗鲁不文的追求者清楚地表示,他的殷勤并不受欢迎。
林肯由于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对社交上的优雅礼仪也不甚了解,自己已深感困窘且没什么自信,如此一来尤感受创。他陷入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情感危机之中。在爱德华兹一家的坚持下,他退掉了他和玛丽之间的婚约。一位朋友回忆起当时说,有好几个星期,林肯都是形容憔悴、愁眉不展,除了喃喃自语之外,什么话也不说,他告诉他的伙伴斯图尔特说:“我是现在活着最悲惨的人。”
遭到婚约破裂的沉痛打击之后,林肯再度从工作上寻得了慰藉。他和议会同僚洛根(Stephen Logan)成了新的工作伙伴,而且疯狂地一个又一个承接法律案件。洛根和林肯的公司很快就成为斯普林菲尔德最受瞩目的行号。
到了一八四二年夏天,林肯终于拾回了自信,他也决定再去见见玛丽。在分离一年半之后,两位年轻人发现,他们比以前更深爱着对方,虽然玛丽的家人仍反对,但他们还是订下了婚礼的日子。爱德华兹家族最后终于妥协,一八四二年十一月四日,三十三岁的律师和二十五岁的甜姐儿成了林肯先生和林肯太太。林肯套在新娘手指的结婚戒指上铭刻着:“爱是永恒的。”
结婚后的第一年,小两口都住在环球旅馆(GlobeT*ern)林肯以每星期含三餐四美元承租的房间中。对从小生长在优渥环境里的玛丽而言,要适应住在一间普通旅馆的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住在环球旅馆只是玛丽必须为其成为林肯太太之新角色所做的调整之一。一八四三年八月一日,她生了一个儿子,并将其取名罗伯特(Robert)。次年,在玛丽父亲协助下,林肯于斯普林菲尔德买了一幢舒适的房子,这让他们夫妇的安全感大为增加。两年后,另一个儿子爱德华(Edward)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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