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忆不爱吃烧鸡,这玩意儿肉太厚实进不去味儿,所以他只撕了个鸡翅膀下来。
结果一吃味道很好。
他打听了位置溜达着过去,让老板直接把店里的烧鸡、烤鸡腿、猪头肉、猪肘子全给打包买了。
老板没想到刚开业没两天就来了这么猛的回头客,高兴的嘴巴咧老大,很尊敬的叫王忆‘哥’并给他双手上烟。
王忆准备用卤味给学生们改善一下伙食,学生们那一脸菜色让他太揪心了,好歹得让肚子里有点油水。
午饭是卤味,他随便吃了点便从出租屋返回了82年,照例往仓库里搬了两百多袋的粮食。
另外他还想去邮局办个结算,这样他在仓库忙活完了赶紧出仓储地准备进市区。
可是刚出仓储地他就感觉不对!
有人跟着他!
因为他身上有秘密,所以他只要外出就格外谨慎,有人跟踪他根本逃不过他的眼睛。
跟着他的是几个青年,这样王忆就担心起来。
为什么会有人跟踪自己?是不是自己往仓库搬粮食的事被有心人盯上了?
他有意去找人多的地方,而几个青年也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便呼啦啦的冲上来把他围住了。
其中一个穿衬衣、戴眼镜的青年指着他喊道:“就是他,他身上有钱,昨天我从海福县体育广场盯着他,一路盯到这边,他没地方花钱,身上一定还有很多钱!”
另一个眯眯眼青年沉着的问:“你能确定?”
眼镜青年重重点头:“能!昨天我一直盯着他到进仓储所,期间他没有外出过,肯定没地方花钱!”
听了这人的话王忆倒是松了口气。
不是冲着他穿越时空的机密来的,这是一个小偷带着几个劫匪要来抢他的钱。
事情缘由已经在眼镜青年的嘴里展现出来了。
昨天他在体育广场曾经掏钱给退伍军人孙征南,显然当时有小偷在广场盯人,就盯上了他,并且从fh县一路盯着他到了市里。
仔细回想确实这样,他昨天在船上就注意到好几个人在围着自己转悠,只是他很谨慎,这些人没有下手机会。
但他没想到这些小偷够狠,不能下手偷竟然在码头找了劫匪来抢自己。
不过王忆不怕他们抢劫。
因为他没打算反抗,他已经做好举起手投降的准备。
反正他身上钱不多,还没有五十块呢,这些劫匪要抢就让他们全抢走好了。
这时候领头的眯眯眼青年也说话了:“兄弟,钱财乃身外之物,为了钱丢了命可不合算!”
他的手下配合着他的话掏出了匕首。
王忆痛快的举起手。
青年们见此心神松弛,掏出匕首的两个人又把刀子收回去了。
就在此时!
当真是说时迟那时快。
路边大树后猛然窜出一个人影,几乎是带着风声呼啸而来!
人影闪过,他挥手抓住最后面青年的脖子将他狠狠摁翻在地!
咣当一声响,青年劫匪头撞地面当场红了一片!
又见人影飞快奔袭、衣衫划过风带起猎猎震荡,他干倒一个后看也没看甚至没有弯腰也没有转身,而是拔脚冲向前面的眯眯眼青年。
眯眯眼青年就是他的第一目标,他刚才出手只是顺势而为。
事发突然且此人动作极快,青年劫匪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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