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三戒摆了摆手:“这便是事出有因,可不是对他无端羞辱!”
“文会嘛,自然是要分个高下的,何况彩头之事还是他提出来的。”
“一个废物偏偏选择与你斗文……长缨郡主只会迁怒于他,他输得越惨,往后在郡主府的日子就越不好过!”
“珍惜这样的机会吧,我寻思,等长缨郡主归来知道此事之后……我们要想在西陵城再看见这位白少爷恐怕就很难了。”
“以后也绝不会再有现在这样的机会了!”
“来来来,为宋公子的大获全胜……咱们且先同吃一杯!”
……
……
白少秋压根就没料到宋子规还真能筹集到一万两银子的彩头。
他在回书院的途中在一处杂货铺子里买了一根木炭,又去买了一些裁好的纸。
毛笔这个东西实在用着别扭,他需要用木炭来制作几只炭笔。
书楼里还有很多的书要看,这《石头记》也要抓紧写几章出来给福伯瞧瞧。
福伯稳重。
他不见兔子不撒鹰啊!
另外就是竹溪文会,他原本是没打算去的,因为无趣。
但现在他改变了主意。
自己目前尚没有名气。
在所有人眼里还是个废物。
现在必须扭转过来。
名气这个东西很管用,有了足够大的名气,或许就能请那位名满天下的司老大儒给自己的《石头记》作序。
要想入司老大儒的法眼,那还真要去拿个文魁回来!
这样也好。
已经来到了这里,也没必要再遮遮掩掩。
若自己真的能拿到那文魁,想必自己的名声一夜之间又会惊动西陵城。
这没有任何坏处。
若此事能传入京都长安更好!
皇上喜文,当也能传入皇上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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