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树
去年底,有人出版社的朋友说要推荐我角逐本届的“花踪马华文学大奖”。我想如果那能让《火,与危险事物》多卖几本,“角逐”看看并无不可。有人之决定出版《火,与危险事物》,虽不乏文学史意义,但我总觉得高估了我在大马华文阅读公众中的被接受度。
这些年,大马华文青少年文学的阅读人口有显著的成长,但那似乎和马华文学关系不大。靠政治热情支撑的那几十年(那时并不要求我们非常在意的“文学质量”)过去后,马华文学的读者大概只剩下同为作者的那批人(品味好恶分歧学养参差的文青或老文青,自古文人相轻,能相互欣赏的大概也并不多),即便在台湾,也很难吸引读者。在国内,它不只竞争不过舶来的台港纯文学(及汪洋般广大丰饶的世界文学),也竞争不过武侠、科幻、言情小说、连环漫画之类的通俗读物。一直都是那样的,看来未来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改变。即便对大马华文读者而言,也有“为什么要读马华文学”的问题(这可视为“为什么马华文学”的另一种再问题化)。也就是说,马华文学的困境之壁比我们想象的坚固得多(更衰的是,有的局外人还以为它和马华公会有什么关系)。我们穷尽一生的个人努力,也许终究还是改变不了马华文学的实存窘境。虽然,花踪的奖金对年轻写作人还是很实惠的鼓励,即便是在马币大贬的年代。
大马本土论者有个讲法也许部分是对的,用华文写作,永远不可能写出跨族群雅俗共赏的大马“国民文学”(譬如夏目漱石之于日本文学);没讲对的部分是,在可见的将来,用马来文也不能——即便马来文以国家的力量强行占据了华文、印度文的社会沟通功能。在最坏的情况下,方言母语也会在强势语言里哀号,让它不纯,在国文里抽搐,那是文学的天性。族群分化,分歧的国民想象,一直延续着的不平等结构(虽然我不久前还读到某大马本土华语语系论者高调地写道,种族问题早已过时),造成了我方的历史与我方的文学的必然分殊,文学和历史很难避免那样的族群创伤经验。先哲早有名言,自由难,平等更难。受损害者的文学很难被既得利益者青睐,既得利益者的经验不可能在被损害者那里得到共鸣。即便写作者选择官方立场,但官方立场的国民文学也只能是官方文学而已。
对文学的局外人而言,文学语言如同一种方言,文学爱好者似乎是某种方言群,有他们自己的方言群认同(也许依文类分,诗与小说各为异类——而散文,人人都会写)。在台湾,我们或被谑称为“马来帮”,既是同乡会,也是某种差异语言小共同体。早期东南亚华人移民确实是依着血缘地缘拉帮结派以求自保,继而以方言会馆、宗亲会馆、商会等以凝聚共同体。而在台湾,我们几乎都是“孤狼”,很少联络更别说见面。人太少,写作也不需拉帮结社,也没有什么利益需要用那样的方式去保护。
这被困锁在特定族群语言里的华文文学,它在国境之外有更广大的竞争群体,以致在汉语文学的家族里(所谓华语语系者),它每每只能忝居末座,甚至位居附录(在美、日、韩的中国现代文学学术体制里),那是个没有位置的位置。这也让为什么要写作马华文学——尤其在离境多年之后——成为我们必须持续面对的、尖锐的伦理与文学政治问题。
再过两个多礼拜,我离开马来西亚就满二十九年了;留台的日子,也快要成为我自己的“三十年梦”。最开始的那些年,每回返乡,只要睡两个晚上,几乎就可以把离乡的日子“忘掉”,好像离乡只不过是一场梦,原就不曾离开过。随着离乡的日子愈来愈长,返乡之眠不再有忘却他乡的功能(也许根本的原因在于从小居住的老家没保留下来),即便在梦里,也已知此身是客。
如果母亲还在,花踪重达两公斤的奖杯就不必劳驾朋友千里迢迢扛来台湾。二十一年前(一九九四),我曾把更重的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的“雏凤”奖杯扛回去给父母。如果母亲还在,头脑还清楚,这个锦上添花的奖,会让她开心好一阵子吧。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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