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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兰心听了,一脸坏笑的称赞道:“娘娘英明!”

娴贵妃对她扬了扬脸,嗔道:“去拿给她吧,再吩咐慕枫和固**主,这纳兰府要嫁女儿,即便是庶出,也不许逊色给端亲王的嫡妃姑苏氏,要让满朝的人都好好看着,咱们一个表子娘养的庶出女儿,都比什么端王妃来的贵气。”

兰心点头道:“娘娘放心,奴才一定把娘娘的美意传达下去。”

第七章 圣旨册封

昭阳殿殿布置得雍雅肃穆,威仪庄严。

宣德帝满头的银发被金冠高高束起,穿着明黄色的龙袍坐在案前,出神的望着摊在上面半敞开半掩的画卷。

画中是在一个江南风格的小院内,并蒂的芙蓉一朵半开,一朵已败,花旁伫立着一位文静典雅的绝色佳人,玲珑腻鼻,肤若白雪,朱唇一点更似雪中红梅般孤傲妖冶,眉目间有四五分娴贵妃的美艳,却又不似她那般刺眼,神韵里带着一道和茗慎极其相似的倔犟,却没有她那般孤标傲世。

“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花叶千年不相见,缘尽缘生舞翩迁,花不解语花颔首,佛渡我心佛空叹。”宣德帝伸出枯皱的手掌,细腻的抚摸着画中的女子,声音里带着无法言喻的深刻眷恋,古铜色的脸上,深深地刻着一道道皱纹,仿佛正在悄悄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首领太监李玉打着明黄色的帘子走来,将手里的两份陈情表递上,哈腰道:“启禀皇上,这是娴贵妃和惠妃娘娘给皇上的陈情表,还请皇上过目。”

“搁着吧。”宣德帝随意拿起一封细看,看完后又看了另外一封,看着看着,嘴角突然蠕动出一声嗤笑。

李玉早就收下了两宫的贿赂,当然知道点内幕,不过还是装着很懵懂的样子,惊讶的问道:“奴才斗胆问皇上,是什么事让您笑的这样高兴啊?”

“朕这哪是高兴啊,只是觉得可笑,娴贵妃和惠妃向来水火不容,竟不想今天为了个小妮子;居然陈情一致,当真是稀罕的很啊!”宣德帝放下陈情表;信手拈起一串老柏香子穿成的佛珠在手;拇指滚动间,淡淡的檀香在殿内荡开,飘出一阵阵悠长而深邃的气息,怡人沁脾。

“哎呦,这确实是个顶稀罕的事哦,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姐,有这样好的福气,使得两位娘娘化干戈为玉帛!”李玉一边说,一面倒了碗清香四溢的碧螺春在淡描青花的茶碗内,递了过去。

宣德帝摆手示意他搁在旁边,皱着眉头说道:“那妮子是纳兰家的四小姐,选秀时朕到是多留意了两眼,模样是一等一的出挑,更难得的是;眉目间有三四分她姑母的品格,只可惜是个庶出,而且行为不端正,打小就偷鸡摸狗的,大了定也好不到哪去,就这么把她指给了老二,朕倒嫌委屈了老二。”

“奴才看来,不管纳兰四小姐的品行如何?关键是两位娘娘难得有意见一致的时候,皇上若是成全了两位娘娘的心意,那娴贵妃的侄女就成了惠妃娘娘的儿媳,这么一来,后宫不就一团和气了。”李玉壮着胆子说完,忙悄悄地挑起眼角,屏息窥视着皇上的反应。

宣德帝把玩着佛珠在心里左右思索,觉得李玉的话不无道理,于是将手里的珠子蓦的一收,吩咐道:“李玉,拟旨,纳兰氏茗慎,系出名门,敏慧冲怀,念其父军功赫赫,特赐予端亲王为侧妃……”

———夕阳的最后一缕绚丽;最终还是被连绵地山峦吞没殆尽,不知不觉间,明月已经高悬于夜空,如水的月华透过薄薄的青纱帐将阴暗狭小房间点亮,洒下一室破碎的光影。

懒梳妆;倚朱窗;钗环不戴。

茗慎长发斜垂在胸前,搭着半旧的浅绿银纹衫;斜椅在半敞的窗棂旁,柔沙一样的月色照在脸上,将那绝色的容颜映得失去血色,苍白异常。

“吱呀”一声门响,彩凤一身儿粉绒碎花裙;端着盛满水的铜盆闪了进来。

“唉,要是大公子人在京都就好了,他一定不舍得眼睁睁看着您嫁到火坑里去的!”彩凤边为茗慎打抱不平,边将纯白的丝绢揉进水中,沁了好一会儿水,才绞干净递给她:“水温正好,小姐请敷面!”

茗慎接过绢子,轻柔的敷盖在面上,思绪滚滚而来,这十年来,她为了生存下去,为了娘亲和奶娘还有彩凤灵犀,拼了命的去讨好她高高在上的父亲大人。

无论是德行工容和琴棋书画,还是诗词歌赋和经略谋策,她样样出类拔萃,很快凭借着聪明机敏的心机以及夺人的美貌从上千人口的将军府中脱颖而出,不仅消除了父亲对她血统的质疑,而且还被他带在身边亲自调﹡教,打理过纳兰家名下的生意,备受器重!

若旁人看来,她算是飞上了高枝头,野鸡变成了金凤凰,而也只有她自己清楚,这荣宠的背后,是一次又一次的利用……

彩凤见茗慎敷了许久,知她心里定不好受,便谏言道:“小姐,小姐,您别这样难过啊,将军那样疼爱您,您去求求他,或许他愿意为您做主,去求皇上收回成命的!”

“哪那么容易?你以为圣旨是什么?金口玉言一出,就再难更改了!养成玉颜色,卖给帝王家,这许就是命了,反正不管嫁给谁,也不过是父亲大人手中,用来巩固势力的棋子而已!”茗慎拿下绢子拭了拭双手,自嘲的笑了;圆转清莹的眼睛在月色里浮动出诡谲而轻蔑的神气。“真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这样荒谬的婚事,估计连老谋深算的纳兰大将军也是始料未及的吧?呵呵……”

彩凤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见她心情不好,于是,掩嘴娇笑道:“小姐实在不必如此灰心,奴才早就打听过了,这个端亲王他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岁能文能武,诗词翰墨,皆工敏清新。而且还听说……听说他是个风雅俊俏的男子,就像小姐常念的那个什么君子,什么如玉。”

陌上君子,谦和如玉!

茗慎对这位久负盛名的风流王爷也略有所知,他是德宣帝的皇二子,故而人称二爷。早年因为厌倦朝堂的勾心斗角,每日寄情风月,醉卧花丛,床下填词,床上戏水,过的好不风流快活。

他所写的一些浓词艳赋莫名流传到了民间,很快风靡一时,成为无数少女心中‘闻弦歌而知雅意’的如意郎君,向来也对,这样一位惊才风逸的俊俏男子,再加上他王爷的尊贵身份,无疑是要令那些待字闺中的千金们趋之若鹜的。

就连大哥指腹为婚的表妹,当年就寻死觅活的要退婚,甘居妾位,也要嫁进端王府与他缔结姻缘!民间还流传出这样一句话:不愿君王见,愿识端王面,不愿千黄金,愿得二爷心。

对于外界的这些传言,茗慎始终抱有怀疑的态度,连她位高权重的父亲大人都要忌惮三分的人物,怎么会是个终日沉溺在温柔乡里不肯自拔的风雅之辈?其实只要稍加留心,光瞧他娶的那几房如花美眷,便可以想象,他绝非整日吟诗作画,拨花弄柳的闲散王爷。

彩凤见茗慎脸色更加凝重深沉了,忙安慰道:“小姐啊,其实嫁过去没有那么糟糕的,反正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大不了咱们跟纳兰家来个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话既不会被母家连累,或许端亲王还会觉得小姐深明大义,加以宠爱也说不定,小姐美貌动人,还愁没好日子过吗?”

“扑哧”一声,茗慎破愁而笑,难得糊涂,像彩凤这样真好,天塌了也会往好处想,可她偏偏就是看的太过透彻,才会自寻烦恼。

彩凤的话传到了门外,纳兰慕枫挽着丰满婀娜的固**主,携带着一群捧着礼盒的丫鬟们,从门庭前的十字甬路上浩浩荡荡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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