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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堆旁经过,沙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丝龙也没有发起攻击。这些最出色的猎手知道何时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阿尔丰斯仔细数了一下,总共有十三个食人魔。手上都提着四尺长的粗头大木棒,要被砸上一记不死也得躺上一两个月。

在食人魔背后几十码远的沙堆突然无声无息的塌陷下去。两个筛子大小的头颅从下面冒出来。两头丝龙!怪不得弄出的堆如此之大。

阿尔丰斯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活着的丝龙,它们的后肢着地,屁股后面拖着一条笨重的尾巴,前肢缩在身体两侧,又小又短有点不成比例,三根半圆形、长达四寸的爪子散发着黑黝黝的光芒。爪子可以轻而易举的剖开巨蜥背上的坚甲,这是丝龙身上唯一的装备。作为装饰,这种爪在城里可以卖到十个魔法币。拾荒者虽然没办法直接杀死它们,但还是有机会在沙中挖掘到它们的遗骸,市面上流通的丝龙爪并没有因为岁月的腐蚀而失去锋利的特色。

两头丝龙突然破土而出,在沙上慢慢小跑起来。粗壮的后肢可以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在短短几秒内就可以让它们达到马匹全力冲刺时的速度。身躯长达十五尺的丝龙在沙上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响声,阿尔丰斯趴着的地方刚好可以看清楚这个秘密——丝龙的后脚掌有一块厚厚的肉垫,当脚落下时肉垫会自动突出少许,和沙面最先接触,落地后也只是扬起少许细沙,一点也没有大型动物行走时的轰然巨响。

食人魔对背后的袭击懵然不觉。丝龙的速度在瞬间提升,一左一右绕向食人魔两侧。速度加快后的丝龙无法继续潜行,也没了这个必要。走在后面的四个食人魔终于发现情况有异,它一回头马上向同伴嚎叫示警。

两头丝龙在十码的距离上纵身跃起,短短的脖子缩进肩胛骨里,砰的一声撞入人群。两个食人魔刚提起大棒,还来不及舞动就被丝龙的尾巴扫中,口中鲜血狂喷,身体直挺挺的飞出战斗的圈子。

阿尔丰斯看得目瞪口呆,仅凭身体就能有这样的力量,即使是精锐骑兵,单打独斗的情况下也要来回几次攻击才能使这些绿皮生物负伤。它们的尾要是扫在人的身上,恐怕就不是飞出去那么简单了。

食人魔被同伴的死激起了斗志。几个绿皮生物狂吼着,手中的大棒挥舞,裸露的身上泛起一层淡淡的血色。这是食人魔最拿手也是唯一的魔法——嗜血术。加持了这种魔法后,受术者暂时性变得狂暴好战,只要嗅到血腥味,受术者都会不顾一切的展开攻击。和狂战士明显不同的是,狂化后的狂战士会进行敌我不分的亡命攻击,嗜血术则可以让受术者保持一定的清醒度,但攻击力远远比不上狂战士。

一个食人魔低头避开丝龙的扫击。旁边的丝龙看到有机可乘,利爪迅速挥出,将食人魔的臂膀切水果般齐肩削下,急喷而出的血水化作一层薄薄的红雾。他根本不知道痛苦,剩下的一条手臂继续挥动着大木棒,重重砸在丝龙的头上。丝龙低吼几声,含愤的一棒也让它感觉到了痛苦的味道。利爪疾伸,插入让它蒙羞的食人魔的胸口。垂危的绿皮生物不退反进,让丝龙的前肢整条穿过自己的胸膛,双手抱住它的身体,一口咬在丝龙的肋下。丝龙嗷的一声怪叫起来,它也顶不住食人魔的一口利齿。

扫击落空的丝龙刚好转回身,帮同伴挡住了来自背后三个食人魔的袭击。两头丝龙在配合上丝丝入扣,合作捕猎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它低鸣两声,好像在叫同伴快点解决手边的问题过来帮忙。被咬的丝龙终于从惊怒中反应过来,也张口朝食人魔的头上咬去。丝龙的嘴要比食人魔大上好几倍,上下颌都布满了匕首般的牙齿。食人魔的牙功远远逊于丝龙,除了咬破一层皮之后也没能咬下丝龙的半块肉。丝龙牙齿一错,却他的脑袋整个切下。

十三个食人魔还剩下十个,两头丝龙几乎是毫发无损,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食人魔从一开始就没任何胜算。且不说实力上的差距光是战术上他们就已经输上一筹。光明正大的对战,十个食人魔也对付不了一头丝龙,何况现在还被丝龙算计了一着。

阿尔丰斯真想让其他大陆那些以骑士职业为荣的理想主义份子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斗。即使面对比自己弱的对手,都要在战术上争取主动权,集中力量攻其不备。同为骑士,月之心的人就没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但在别的大陆骑士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荣誉即吾命”,到了月之心,变成了“权力即吾命”。

食人魔开始边打边撤。他们开始意识到丝龙的真正目的不过是填饱肚皮。三个食人魔尸体,差不多六百磅,勉强能让丝龙吃个肚饱了。两头丝龙面对着食人魔的背影大声吼叫了几声,也无意前去追赶。

战斗在食人魔快速向南撤退的尾声中结束。丝龙则留在原地大口嚼食自己的战利品,尸体的碎块混合着花花绿绿的内脏不断从巨嘴里溢出。那种饕餮般的狼吞虎咽让阿尔丰斯看的毛骨悚然。

这是场活生生的弱肉强食。沙漠里这样的事情每天、每时、每刻都在重复上演,没有任何生物对此有半句怨言。

阿尔丰斯一直等到丝龙扬长而去后才从沙坑里爬起来。这里也不能久留,血腥味会吸引很多较弱的生物来啃食残渣。很显然,像他这种孤身上路的旅行者将是嗜肉的中型动物们最好的攻击目标。

第二卷 陵墓 第一章 石室

第二天下午,阿尔丰斯到达地图上标记的地区。这是个大致方位,放眼望去四周全是沙也看不出和其它地方有什么差别。光是搜索完这片地区估计得花上两三天时间,再加上两天归程,只有一两天时间让他探索古墓,不然他将会渴死在沙漠里。阿尔丰斯并不想跑回头路,能一次过办成的事他很少会去重复第二次。

沙将所有的痕迹都掩盖得密密实实。搜索是件很辛苦的事,不过对拾荒者来说这算不上什么,他们本身就是靠搜索来维持生计。

想要进行挖掘先要知道目标是什么,这样才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阿尔丰斯现在要找的是一个古墓,有陪葬品,有假穴,这是上层人的标志。他或她的后继者自然会打好地基以便下葬,换句话说,墓地所在的地点一定是比其它地方特别,这就是突破口。

阿尔丰斯拿出支撑帐篷的四条铁杆,这些铁杆内部中空,除了减轻重量外还有其它用途——探索地底。铁杆头可以带出少量泥土,通过判断泥土的颜色和质量来确定墓穴的大致方位。每根杆都有一个榫头,两杆对准位置转动即可驳成一根较长的铁杆。四条铁杆合在一起足有十六尺。他估算这个长度应该可以插到被沙子覆盖的土层里。

事实上,阿尔丰斯有点过虑了,两个魔法时的探索结果是这片沙漠并没有想象中的深。其中一块比较坚硬的地方离地面只有三尺,这块地占地很小,长宽不到十尺,铁杆碰到的时候感觉是一块大石块,但它并不是天然形成,平整得很,没有天然石头凹凸不平的棱角。

阿尔丰斯拉开一把折叠的平头小铲,这是拾荒者的必备工具。挖泥地它的功用不大,挖沙那可是没得说的,一铲下去,大堆的沙应手而起。挖掘的工作比搜索更辛苦,因为沙漠没有剖面,只能不停的向下挖掘。直到月亮挂上天边,才看见石块一角。它像是一个盒子,露出来的三个面平整异常,明显有人为加工过的痕迹。阿尔丰斯动作非常轻,生怕一不小心就弄塌旁边的沙堆,他不敢停止手里的动作,在沙漠里挖掘非常讲究,一定要快过流沙的速度才可以看清楚下边的情况。一旦停止动作,流动的沙不消几分钟就能把刚挖出来的线索再度掩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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