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三个故事完===
在美洲有很多华人,他们在几十年前就来到了这里,更有很多华人聚居区,然而华人一直受到歧视,还是直到最近才稍稍好了一些。
这种情况让是郭怜筠的事业进展有些不顺,但就算这样,她也没有气馁,反而按部就班地发展着自己的事业,并且积极接触美洲的华人。
郭怜筠跟这些人的接触倒是非常顺利,顺利的有些不可思议,一开始郭怜筠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自己的食品厂所生产的各种食物。
很多在美洲的华人都是在这里出生的,他们听过很多关于中国的事情,从自己的爷爷或者父亲那里知道过中国的食物,却大多没有真的品尝过那一切,毕竟两地相距实在太远,蔬菜的种类和肉的种类完全不同。
虽然华人们很多依旧在吃中餐,但他们的中餐已经跟国内完全不同了。
“我很喜欢你们公司的罐头,还让别人给我带过。”
海外华人帮派的老大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名叫洪鹏兴,第一次见郭怜筠的时候,他就是这么说的。
郭怜筠花了不少功夫才得到和洪鹏兴见面的机会,本以为为了站稳脚跟要割让一些利益,没想到最后竟然和洪鹏兴相谈甚欢,郭怜筠不仅得到了美洲华人的支持,还从洪鹏兴那里得到了一个大订单。
食品厂一开始生产的产品基本都是出售给当地华人的,因为郭怜筠本身手上的材料不足,最后竟有些供不应求。
洪鹏兴知道这件事之后,立刻就从郭怜筠手里购买了大批的种子,然后开始种植各种蔬菜和香料,与此同时,郭怜筠从国内带来猪和鸡也在这里安营扎寨繁衍生息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过去了五年,在这五年里,华人在美洲的处境终于变得越来越好,而郭怜筠也不再满足于现状,终于,她在美洲开起了餐厅。
中国的饭店在美洲有很多,然而并没有特别出名的,也并不吸引人,郭怜筠去吃过那些餐厅的食物,感觉跟国内的食物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而她开的这家餐厅,卖的却是一个原汁原味。
当然,她也考虑到了美洲人口味,还在开业前专门邀请了一些美洲人充当志愿者品尝各种菜肴,最后定下放在餐厅出售的菜品大多都是美洲人能适应并喜爱的食物。
国内那么多的美食,想要找出一些这些人爱吃的食物,绝不是什么难事。
这家中餐厅郭怜筠起名为君华,走高档路线,装修的古色古香,里面的食物用各种精美的器具来装盘,价格非常昂贵,并且餐具只有筷子和勺子。
这样的规定一开始一度让某些人不满甚至在报纸上讽刺郭怜筠,但郭怜筠并不在意,那些真的喜欢美食的人就算不用筷子,用勺子也是能吃到东西的,而那些不满的人么这些本身就是对华人有意见的人,反正他们也不会来她的餐厅,既然这样,他们说什么对她又能有什么影响
事实上,她巴不得这些人能多说一说,多在报纸上批评批评自己,也算是免费帮她做宣传了
高档中餐厅一开始的生意并不好,但后来却越来越有名,华人和美洲人其实没有什么大矛盾,也许有人会歧视华人,但大部分人并没有这样的想法,至于要用筷子对于热爱美食的人来说,就算是用手抓,也能把食物吃到嘴里
郭怜筠在一年后开了两家中餐厅的分店,同时开了中式的快餐店,给美洲那些生活节奏非常快的人提供方便美味可以拿在手里吃的食物。
这家店销售的主要产品是肉包子,同时也有其他产品提供,比如面条、粉丝、饺子馄饨之类,跟国内传统的早餐店相似。
这家店分成里外两部分,用透明玻璃隔开,里面有人现场包包子或者饺子,外面则是出售食物的和付钱的地方,还有一些可以让顾客坐着吃的桌椅。
会这么做,也是因为郭怜筠事先的调查,她曾提前制作了一些包子分给别人吃,结果有不少人因为对馅料并不放心而拒绝食用,她不可能在包子里包整块的肉,干脆就将包包子的过程全部透明化。
还有包子本身,也稍稍做了一些改变,国内的包子皮薄汁多的才受人欢迎,做包子的人会专门用猪皮熬皮冻包在包子里,然而这一点被她否决了。
一方面是定位问题,他们的包子是打算当做快餐卖给那些来去匆匆的人的,大多数人都是用纸袋装着带走,若是里面有汁水,极有可能会在吃的时候溢出来打湿外面的纸袋,非常不方便。
另一方面就跟上面的馅料问题一样,这里的人不太能理解皮冻的成分,基本上都将那些汁水当成了油。他们会抱怨包子太油,而不是觉得里面的汤汁好吃。
因为这种种原因,最后被郭怜筠起名为梦华,英文名“adrea”的快餐店做的包子都是成人巴掌大小的大肉包。
包子面条之类卖的都不错,只可惜郭怜筠想要和包子一起推广的豆浆最终都没敢放在店铺里出售这些洋人喝了豆浆之后,竟然有不少人会拉肚子
就跟她喝不惯牛奶一样,这些洋人喝不惯豆浆。
君华快餐店一开始颇受冷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却慢慢好转,出售的食物种类也越来越多,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很多工作岗位给华人。
而有郭怜筠带头,其他的一些华人食物也出现在了美洲,其中虽然有不少最终被市场淘汰,但也有很多了下来。
郭怜筠手上的资金越来越多,但是她并没有再资助国内。刚出国的时候,她就算自己再困难,也会往国内送东西,甚至联系了不少海外华人一起往国内送东西,可现在,侵略者已经被赶出去了,国内是在内战。
郭怜筠出国的第八年,内战终于结束,郭怜筠在美洲的产业已经壮大到了不能轻易舍弃的地步,她也就放弃了回国,而是开始投资一些高科技的产业,同时想要在国内投资。
然而她的投资被拒绝了郭怜筠没有强求,而是留在了国外。
这个时候,她已经三十多岁了。
郭怜筠一直记得自己的母亲,那个女人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一副暮气沉沉的模样,甚至都不愿意穿鲜亮的衣服,就因为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但她不一样,三十多岁的她自信而又美丽,一直不乏追求者。
“怜筠,你真的不打算找个伴吗我觉得洪少就很不错啊,要不然那个威廉也不错,虽然我不太喜欢他满脸的雀斑。”
孙如霜抛下丈夫和孩子和郭怜筠在她们的中餐厅聚餐的时候,忍不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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