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犹犹豫豫道:“可不是说二皇子的腿”
妇女笑容更大:“二皇子的苦难结束了,他终于迎来了专属于自己的保护神啊。”
指引着难民望向城墙上的那一抹红色身影,丰神俊朗,身姿挺拔自信,看着,又将那日一人擒拿薛青的事情讲述一遍,说的越发神乎其神。
什么在二皇子为救百姓决定牺牲自己时,一袭红衣骑着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冲进敌军威猛无比,却甘愿跪在二皇子身前,虔诚的许下诺言,又一举挟持敌军将领,救下一城人。
再加上沈封为自己编造的身世,与谢云霄的前尘经历,更是出现了一个感人肺腑,至情至性的故事。
也无形之中让所有人对二皇子更是信服,十三年前贵为太子,也能亲自照顾小乞丐,而十三年后,受尽屈辱归来,还能不忘本性,待人以诚取信。
这是何等的温柔善良啊
晚风微凉,烛火摇曳,小小的院子里不复从前那样安静,一些笑语从房间中传出,显得那么温馨又舒适。
沈封呈大字躺在谢云霄的床上,在那耍赖抱怨道:“哎呀,美人,我为什么要去城墙上啊,喝了一天的西北风,脚都站麻了,城墙砖都快被我给扣完了。”
一早听说难民来了,沈封本想着到时候人声嘈杂,走路磕磕碰碰的,万一把小黑兔子伤着了就不好了,倒不如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睡懒觉。
谁知,这小黑兔子竟然亲自把他揪起来,让他去城墙上去看着,说什么怕出现暴乱,有他在也可以威慑一下。
都这样说了,他肯定得去,而且城墙风大,局势不稳,一切又已经安排妥当,小黑兔子自称受了风寒,在坚持要去的过程中被百姓强制送回了院子。
于是乎,就他一个人跟个花瓶一样站在城墙上当了一天的摆设,才知道原来当一个花瓶也挺累的。
“幸苦了。”谢云霄在书案前不知道在写什么,看着霸占自己床铺的某人,无奈笑说:“好了,都已经累了一天了,回自己院子歇息吧。”
他居住的这个院子小,本来沈封是想和他住一个院子,但实在是没什么地方睡觉,而城主和百姓把沈封奉为上宾,自然也不能委屈了他。
就给他单独住一个院子,其实也不远,两个院子就隔了一个花园,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沈封每晚都要在他这里赖上一会儿。
沈封抱着枕头,满脸委屈:“我今天都累了一天,你也不知道哄哄我,就知道赶我走,我只想和你多待一会儿,不说话光看着你都行,只要陪着你身边而已,美人真是好狠的心。”
想赶我走啊,可没这么容易,灯火美人,窗外寂静,实乃良宵,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只小黑兔子能在我面前露出爪子。
到时候,据理力争,大打出手,最终被我制服,嘿嘿嘿,再以爱感化,岂不妙哉?
所以,刷脸,刷好感度,这是必不可少的。
谢云霄扶额道:“好好好,阿封辛苦了,想在我这里待多久就待多久。”
“嘻嘻,就知道美人最好了。”得到许可,也不必再装模作样的躺在床上装可怜,直接跳下床,走向谢云霄,好奇道:“美人在写什么?我可以看吗?”
谢云霄也没想到沈封会先问他能不能看,笑道:“没什么不能看的,只是闲的无聊,练练字而已。”
其实通过几天相处下来,沈封虽然有事吊儿郎当的总想调戏人,但遇见事情却很严肃,而且对他,也是格外的尊重和保护。
虽然白天十分粘他,可也知道分寸,到了晚上,也总会把他伺候到床上躺下,才蹑手蹑脚的离开房间去休息。
“哦?练字?”沈封有着一丝兴趣:“我看看。”
据他了解,谢云霄在被送往西荒国后,虽然与那些皇子一同上学听讲,但是不是被捉弄就是被罚去晒太阳,能学到的东西少之又少。
雪里温柔,水边明秀,不借春工力。骨清香嫩,迥然天与奇绝。
挑眉,这不是辛弃疾的《念奴娇·梅》吗?这是什么情况?!
“小三!快给老子解释解释,这是什么剧情!玩我呢?这家伙也是个穿越的?!”
三三三的电流波动幅度十分巨大,等平静后才说:“你应该也意识到这个世界与你印象中古代十分相似,是创世主特地融合了部分文化,所以不必大惊小怪。”
沈封道:“还能这么玩?呵,你那创世主也真是没文化了。”
三三三停顿了一秒,辩驳道:“宿主请注意言辞,不然你会后悔的。”
沈封憋嘴,要不是现在小命攥在你手里,看我不怼死你!你个小戳戳,居然还敢威胁你疯爷,别让我抓住你的小辫子,不然玩死你。
瞧沈封一会儿挑眉,一会儿憋嘴的,谢云霄蹙眉微笑,弱弱道:“写的很难看吗?”
“啊?没有,写的很好看,比我的好看千百倍。”沈封被唤回了神,连连否认,转而笑说:“这句词很好,很温柔,和你这个人一样,鲜艳夺目,冷香四溢,一枝独秀。”
谢云霄像是被说的不好意思似的错开目光,道:“我其实没有你所说的那么好。”
你说的那个人,早已经死在了十三年前,如今活着的,不过是一个只想的罗刹罢了。
沈封靠在书桌上,双手托着腮,眼睛笑眯眯的说道:“不,我看人很准的,你骨子里很温柔,也很坚韧,而且在我眼里,不管你做过什么,经历过什么,你都是最好的,反正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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