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提议,全家通过,甚至全村通过。
莫大十四岁,还是一个哥儿,按理说怎么也不可能顶替得了汉子上战场。
但全村上下都想着让他离得远远的,睁着眼睛说瞎话,仗着莫大黑不熘秋连孕痣都几乎看不出,就说他是莫老财家的小汉子。
征兵的官员虽然对于莫老财家竟然把唯一的儿子送去当兵有些疑虑,但上河村上下都这么说,官员也没管,直接带走了莫大。
十四岁的莫大,已经不像是几岁的时候不知事了。
他知道现在的自己是要去干什么,也知道自己是冒名顶替,他只要对着那些官爷说出来,他肯定就不用去了。
但是,看着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看着那些熟悉的人一个个翘首以盼他离开,看着自己的爹没有来送自己最后一程,莫大沉默着离开了。
他想,也许离开,才是对大家都好的。
弟弟的书上说,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
为什么,在他身上就不是呢?
莫大识字,他的弟弟虽然学习不好,但是书多。
莫大有偷偷去听弟弟背书,然后偷偷翻看弟弟背的书,借此认识了不少字,也懂得了许多道理。
他想,他这次替弟弟当兵,权当还了自己爹一条命,从今往后,他就不欠他爹什么了。
莫大离开得很潇洒,没有其他人想的那么悲凉,甚至,他是轻松的。
到了战场,莫大更是豁出性命去拼,去闯,去杀。
他骨子里就有股血性,不然也不能将自己从两岁没人管开始,养到十四岁。
这样的莫大,哪怕身体瘦弱身材矮小,也吸引了不少和他或是同龄或是稍稍长几岁,或者还要年幼的人靠近。
因为莫大表现得比起一般汉子还要狠绝,哪怕他眉心有一颗若隐若现的红痣,也没有人觉得他是哥儿。
甚至,认他当老大的人都觉得,莫大眉心的那点红,是因为莫大杀人太多,血液溅到他额头,久而久之形成的一道消不下去的血痕。
毕竟,莫大太过坦荡,连稍稍的遮掩都没有。
就这样,莫大以一届哥儿的身份,用了四年时间爬上了从三品指挥同知的位置。
其实,按照莫大的不要命和功勋,成为将军也不是不可能,但……
大景朝是真的上上下下都烂透了,军营里也一样。
莫大的功勋,有近乎一大半被总兵的儿子占去了,将那个废物草包送上了正三品的指挥使的位置。
眼看着莫大的地位越爬越高,总兵儿子慌了。
他绝对不能叫莫大再往上爬,万一把他贪占他人军功的事抖出去,哪怕他是总兵的儿子,也绝对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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