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泽很不解。
他看她像一种新奇生物,既胆小又执着。
拿到工资,总会乐哈哈地捧到他面前。
她最爱一张一张数钱,然后告诉他:“等我们存多一点钱,就去买房子,这样我们就有家啦。”
她总是说“我们”。
好像他们一辈子不会分开似的。
可没有血缘牵扯的陌生人,能在一起一辈子吗?
他们的家?
他常常盯着她一看就是小半天。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
一点一滴地分析她的动机、喜好,乃至习惯。
后来,这种注视成了本能。
她让他的生活,从黑白死寂,重新变回分明彩色。
他开始记住她爱吃什么。
一颗一颗吃起来很麻烦的泥螺。
清新泛着翠绿的莴笋。
微甜微辣,还要蘸一点带酸的醋。
什么都来一点,像她这个人,掺杂他见过的所有美好景色。
他也终于开始接受她。
会在她睡着了一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好让她别那么慌张。
因为她比他更怕更紧张,他就仿佛成了那个被偏爱的,不用患得患失的人。
他第一次有安全感。
唐泽变得好相处了,谢蕊既欣慰又感动。
她的小唐泽呀。
怎么会那么可爱。
她爱上“养娃”这件事。
尤其看着唐泽乖乖吃饭,气色一点点养好,心里更有成就感。
可让她最揪心的一件事,一直没有变。
他身上的那些陈年旧伤。
留下了疤。
触目惊心,他甚至不让她看。
她看了心疼的,会落泪的,他就全部藏起来,不让她再触到。
小少年像舔舐伤口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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