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当然这么认为,又不是两个小孩子谈恋爱,哪里有这么多时间可以用在聊天上。但时隔这么久,他翻着这些以前的记录,突然想,以前秦煜是不是也会像他现在这样,在每一次等不到回复的时间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严重缺乏睡眠的后果就是大脑反应迟钝,时初第二天起床,看见微信聊天界面上的新消息提示时,一时间还没有意识到代表什么。
等脑袋里那点儿刚醒的混沌散去,他才蓦然紧张起来,像个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
秦煜回他——豆沙在公司,你今天下午过来。
他看完消息去洗漱,刚挤好牙膏又想起什么,回来打开手机,瞥了眼消息发来的时间,三十分钟前。
他打了个“好”字,想了想,又换成“好的,我下午大概三点到”发送过去。
因为三点的见面,时初整个上午都处于一种心不在焉的状态中。
他收拾好行李打扫完卫生,看了几篇文献发现效率一般,干脆关掉电脑练字——一种不用动脑又能平静心绪的活动。
然而写出来的字明明和他平时没什么两样,但时初左右能看出个浮躁二字来,写了几百字,他自己都无奈地笑了。
怎么像青春期的毛头小子一样耐不住。
放下笔,时初看了看时间,中午十二点,他决定出门。
九月初的阳光还是很毒辣,虽然坐了地铁,但地铁口到秦煜公司楼下几百米的距离,也足以让时初出了些汗。
刚好两点,时初在大楼门口犹豫着是直接上去还是先发消息,还没犹豫出个结果,他突然从面前的大楼玻璃中看见了一群人走来的身影。
人有些多,玻璃的反光也不太清晰,但时初一眼就认出了熟悉的面孔。
下一秒,他回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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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那段时间,当发现厌恶疗法也无法减弱他想起秦煜的频率后,时初试着换一种思路。
与自己做了很久斗争,他终于开始接纳这种感受。
他开始说服自己,秦煜确实是他遇见过最优秀最美好的人,他忘不掉这样一个人情有可原。
那就不忘掉好了。
仅仅是在生活的空隙想起这个人,让自己有一瞬间的难受并不会致死,就当是一种终生不愈的慢性病,他并非不能承受。
时间久了,他以为自己已经能够与这种感受共存,当他在七月第一次联系秦煜,又或者昨天约定好了今天过来,甚至是几分钟以前,他依然这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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