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煜以前经常说他吃软不吃硬,一定要人给个台阶哄着才肯放下身段。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是这样的人,或者说,他从来没把这个当回事。
他生活中无非两种人,在乎的和不在乎的。不在乎的人接受不了他的性格疏远就疏远了,他没什么感觉。至于在乎的,除了时静就是秦煜,他一年到头见不了时静几面,和秦煜在一起时,又不担心没人给自己搭台阶——即使他以前从未觉得秦煜有来哄他的义务,但秦煜做的多了,这就好像刻在了他的潜意识里。
好像下一刻,秦煜就会看出他的想法,然后开口打圆场。像一支润滑剂般巧妙地调节他和别人之间的关系,温和软化冰冷的气氛,最后再朝他说点好话撒个娇——一种让他不失体面又能顺势而下的技巧。
七年的时间,两千五百多个日夜,他早就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所以差点有恃无恐地继续。
他忘了,秦煜现在大概不会对他的脾气有什么反应。
又有病人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一众家属被关在门外,留在等待区,一时之间说话、啜泣、安慰的声音不绝于耳。
在嘈杂的环境中,时初缓缓呼出口气,再次转过身,对赵易安说:“我也给你买了,还是吃一点吧,不然饿。”
实际上,赵易安吃不吃、饿不饿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也并不关心。但此时此刻,赵易安离秦煜的距离比他要近,他不想本来就不热络的气氛因为自己更加冰冷。
这句话之后,秦煜总算有了动作,他的视线从手中的文件移到时初脸上,再移到食物上,对赵易安说:“吃点儿,晚上没其他吃的。”
赵易安看了眼时初——他正在对着自己微笑,笑意很浅,没达眼底。
医院里开了暖气,单穿一件毛衣也有些热,但此刻赵易安还是打了个莫名其妙的冷颤。
在工作上,秦煜是他上司,但私底下,他们依然是从大学就在一起打篮球的好兄弟。作为兄弟,并且作为一直在秦煜这段感情中劝分的兄弟,他依然坚持着自己的原则,脖子一梗:“不吃。”
时初点点头:“好吧,那你吃一点。”
在赵易安意识到后半句话是在对秦煜说的时候,时初已经走开了。等待区的人多起来,为数不多的座位都被占满,他自己找了个没人的角落站着,从背包里拿出一沓文献在看。
赵易安收回视线,撞了下秦煜的肩膀:“不是,你刚才为他说什么话啊,你们分手了啊大哥,心软要不得。”
“我实话实话。”秦煜打开袋子看了看,拿出根一次性筷子拆掉,“晚了买不到吃的,你一会儿别找我要。”
赵易安信誓旦旦:“我说了不要就不要!倒是你,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他怎么还在这里?你别跟我说你又反悔了啊,拉拉扯扯这么多年还不够你受的是吧,我这样的都不上赶着当舔狗,你倒好,这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愿意,上赶着舔你的人从这里排到北极,你非要去喜欢这么个你抖啊?”
“不吃饭就闭嘴做事。”秦煜忍无可忍,把手旁的文件一股脑丢给赵易安,等对方手忙脚乱去接文件的时候,他又开口说:“没反悔,没受虐倾向,别再提这件事了。”
话是这么说,等赵易安安静下来的时候,他又捧着塑料食盒情不自禁地往某个角落看——时初站在那里,认真拿着一沓纸看,在人群中,有一份很独特的气质。
说清冷似乎过头了些,说生人勿近也不太准确,要是有人上前搭话,秦煜也能想到他的样子,肯定露出个礼貌客气的微笑,一副认真听人讲话的样子,并且还能适当给出回应。但要是你讲完问他自己刚才都讲了什么,他又开始不着痕迹地跳过这个话题——很显然对不感兴趣的人和事都懒得走心,听完就忘。
乍一看,他和大家没什么差别,在人群之中融入得很完美。但要是仔细一点儿,就能发现他好像始终和所有人之间都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其他的不说,光论这种气质,其实还是很吸引人的。
秦煜知道时初的时间,远比那场让他们相识的篮球赛还要早。在时初没有注意到他时,他就开始故意找最容易偶遇他的路线活动,在上课路上和同学聊天打闹的同时、在球场上运球投篮的间隙,他都会下意识去寻找时初的身影。
在时初身上,他没有看到大部分那个年纪男生身上有的浮躁和自大,同样也没有那个年纪该有的活力与热情。
与时初不同,他就是大学男生该有的样子,比如,在看到在意的人拿着相机经过球场时会故意让队友将球传给自己,再用能想到最好看的姿势投篮。
现在再想起来会觉得有些幼稚,但那时候没那么多顾虑,想做就去做了。
后来就没有那么直接了。他很早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喜欢的人,时初是头一个。所以,他拿自己最真诚的态度和最极致的热情去对待他,然而他好像并不适应。
这是在他们在一起第三年秦煜才后知后觉摸出来的规律——时初好像不喜欢他太黏自己,也不习惯他直白地表达感情。每当这时候,时初就会找各种理由与借口和他拉开距离。
他一直觉得这是性格使然,于是想让他能敞开心扉。他不逼迫时初,而是从自己开始,将有关自己的任何事情无一遗落的告诉对方,只要时初想知道,他想不到自己有什么可隐瞒的。而时初不一样,在一起这么久,他甚至只知道时初从小父母离异,自己跟着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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