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多少,你问他本人吧。”
高绝黑着脸站在门口,直如一尊门神,冷冷道:“杜尧让来看看你吃穿缺不缺,我来拿我的袋子。”
袋子?何当归恍神一下,想到上次高绝要她做二香袋,用于给他的小儿小女盛宝石,她当时也满口应下了,可她只做精细活儿,手下慢些,连半片儿都没弄好呢。她抱歉道:“我这两日赶工,做好了让人给你送去。”想了想又好心补充说,“听说最近扬州城丢了不少小孩子,大人你在此时接他们来住,可得日夜有专人看顾才好。”
“谁敢偷我的人,我杀了他。”高绝把一句话说得彷如地狱开启的前兆,眼光瞄的是屏风后的影子。
何当归大致猜着,会不会是高绝以为青儿跟齐玄余有什么,就吃了个飞醋。青儿真是个闯祸精,几天没看住她,她怎么又惹上个齐玄余来?惹吃人魔那一次就够吓人的了,到现在也不敢让她独自进城去,而齐玄余那妖道,只要一想起罗白前之事,谁还肯接近他半步。找机会一定要把罗白前的事跟青儿说说,看她还犯不犯花痴了。
何当归点头客气道:“我在这里住的非常好,只是很惦念舅舅,有一件紧要的事要当面向他打听,高大人你如果联系得上他,还盼传递个话儿,我就感激不尽了。”
高绝在手边的桌头上搁下一个黑丝绒袋子,不发一言地走了。待他走后,青儿从屏风中跳出来,何当归指挥她看看袋子里是什么,青儿打开后“呀”了一声拿给何当归看,原来是青儿一度非常觊觎的高绝从波斯商人手中购得的宝石,一块块晶莹水光,未必每块都是稀世珍宝,但其中真有两块大颗的金刚石、红宝石,一眼看上去就叫人喜爱非常,果然很适合拿去给小孩子耍玩。
青儿惊讶地问:“你托高绝买的?多少钱哪?”
何当归约莫估计一下,微笑道:“就算渠道合适,这些宝石至少也要价值两千两银子,而且高绝放下宝石袋之前,深情款款地望了一回屏风后的你,想来这是送给你的礼物,他一定不知从哪里听说了,你垂涎他儿子女儿的宝石的事。”
青儿从窗里看一眼还没走远的高绝,拎起袋子追出去,口中不快道:“谁要他的。姑奶奶也懂什么叫君子爱财,取之以道。”
何当归回头看一眼那一灰一白两头小狼,此刻均双目晶璨地看定了她床头上的金刚鹦鹉,尖长的狼嘴边隐隐有口涎流下,碍着主人在场才没上演饿狼扑食。何当归又笑望一下瑟瑟发抖的大鹦鹉,才斥退了那两头狼,给鹦鹉解了个围,并得知了一件事,鹦鹉果然如熠彤说的那样“中看不中用”,它好像不大会飞,只能像母鸡一样用双脚走路,大概是体形硕大的缘故。
而跟着小白狼的那一匹灰色母狼,并不是她豢养的宠物,而是小白狼从外面带回家的“野情人”,首次见到是在陌茶山庄,那时出现于人前时,小灰狼还是怯怯的羞于见人的模样,如今二狼已光明正大地出双入对了。一开始,她只将小灰狼当成普通的野狼,后来发现小灰狼毛发整洁,通体有花香,绝对是被人爱惜打理过的。
直到发现小灰狼的爪底绒毛雪白,四蹄犹如踏雪一般,她才想起来,前段时间依稀见过这狼——是在澄煦的时候,那一回孟瑄带她进竹林的竹枝顶上烘干衣裙,后来下去捡她绣花鞋时,就捡回了一只小灰狼,孟瑄扣着那头小兽不让它走,说给她的小白狼做一个伴儿。只是她跟孟瑄吵架了,过后将小灰狼忘得一干二净。看样子,孟瑄将它带回了清园,饲养至今。
在陌茶山庄里,她回忆起这一节,顿时觉得小白狼的情人狼越看越像澄煦的那一只,拿住小灰狼细细一闻,她当时就“扑哧”笑出声来,原来,小灰狼身上的花香,竟然是无忧香的味道。肯定就是孟瑄的宠物没错了,他的嗜好可真够特别,居然用香料给小狼沐浴修毛,将小灰狼打扮得又美又顺,难怪勾引去了她家的狼。
无忧香……他是将小灰狼当成她了吗?当时这么一想,她柔肠百结,还随口给小灰狼取名小归,给小白狼取名小瑄。不过住进清园后却是这么个光景,她对着两匹小狼也叫不出那两个名字了。
起得床来,刚松松挽了一个发髻,她就望见水谦居外面小径上,高绝居然将青儿一臂抱进了怀里,强按着头缠绵深吻,手还探进她的衣襟内,揉捏她胸前的圆峰……
何当归瞧得耳根一烫,偏开头不再去看了,简单收拾了一下,今夜打算留青儿一起睡,夜里说点子悄悄话儿。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青儿才跌跌撞撞从外面进来,其人如一尾刚从开水里捞出的虾子,嘴唇红通通的,肿起一片,颈上也添了几颗小草莓,看情形真叫高绝占足了便宜。
青儿气哼哼地在碎玉桌边坐了,先拿两碗凉茶漱了口,然后开始狂吃桌上的松糕和核桃酥,抓起一把孟瑄捎来的那个可可糖就着吃。等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时候,她才哼哼道:“笑吧笑吧,我知道你一定看见了。”
“我倒无甚可说的,高绝不是个多讨厌的人,”何当归挪到光线适中的地方,手里做着香包的针线活,慢悠悠地说,“跟你也看不出哪里不般配,只是,就算他许你当平妻,也只是个本家认定的身份,在官府那儿不被认可的。律法从不接受‘平妻’的说法,‘后来为妾’是铁则,除非有天子铁劵——历朝里,尤其是在唐朝,天子将自己女儿许配给有妻室的大臣时,若人家大臣伉俪情深,不肯将原配贬为妾,那天子只好将公主当做平妻下嫁大臣,谓之‘两头大’,其实在家里,还是有铁劵的公主身份更高贵。”
青儿埋头狂吃,哼哼道:“跟我说这些干嘛,我才不嫁给高绝,我嫁陌茶山庄里每天一起吃饭的那个老头儿,都不嫁高绝。他先偷袭我的,我哪里是他的对手,就当被猪亲了一回,反正我经常吃猪头肉、猪口条。”
何当归的玉指在夕阳笼晖中飞针走线,微笑道:“我不过是为你考量,你就是个傻大姐,被人卖了还在为人数钱,曹刚直和齐玄余两起事就是活生生的实例。因此,假如你嫁进孟家,我才能就近照看你,倘或入了高家门,就算高绝对你有一二分真心,他的夫人手下功夫可不是盖的,听说不光手腕毒辣,更兼会点儿武功。我的柳穗的鼻子,就是她母亲的杰作,有其母必有其女,你难道不害怕吗?”
青儿一边苦吃,一边模糊地答道:“我早就不喜欢高绝了,上次那个,在兔儿镇,那个……我现在喜欢柏炀柏,还想减了肥倒追他呐。”
柏炀柏?何当归吃了一惊,那老小子怎么放的电,还没露出真容,就骗到了青儿这丫头的芳心?
“有一回他摘了面具,”青儿边吃边咕哝,“觉得很像工藤新一,而且同样都是隐藏很深的那种人,有时候偶尔一个倔强的眼神,让人感觉还蛮心疼的。”
何当归自认孤陋寡闻的了一点,不知工藤新一为何许人也,不过青儿她,唉,什么时候能从她的虚幻世界里走出来,正视一回她身边的那些男人,有几匹都是活生生的豺狼人物啊,她这只小绵羊还在浑然不知之中。
“青儿,你很饿么?吃得好像饥饿难民。”她奇怪地问道,“你不是要减肥追柏炀柏?”
“我要先吃成一只猪,让高绝永远不想再亲我,”青儿自作聪明地计划道,“然后再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一下子减肥变瘦变美,迅雷不及掩耳地嫁给柏炀柏。所以,这一段时间我就跟着你混了,小逸,咱们同吃同睡,我不信高绝那厮会当着你的面欺负我,你可是他的旧梦中情人。再有下次就告诉我哥,让我哥掐死他。”
“廖之远打不过高绝。”何当归指出。
“那再加上你舅舅。”
※※※
灯火阑珊处,人瘦如海棠。不同于扬州城里的万家灯火,这一片富贵闲人的别院居所,十室九空,灯火也是分外寂寥的几簇跳跃花点,还不如夜空中的星辰沾人气儿。
有青儿伴随的日子,比平常更不显见时光的流动痕迹,转眼之间,孟瑄他们已走了十多日了。黄历一页一页地翻过去,今天停在三月二十四这一页,明日就是三月二十五了,有种头顶上方悬了一柄青锋剑的紧迫压抑感。而她跟青儿相处笑谈之时,面上又要一直装的淡淡的,完全没有心事的样子。
她也不清楚,往日里那个聪明过头的自己,这回怎么就自己磨熬起自己来,这种与自虐无异的行为,就像一把小刀样从心口一道一道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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