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我都包扎好,还有那双鞋子。你哥(表哥)说那鞋子是啥牌子的,贵得要命,能买一辆货车啦。”
给龙云沁递上一个苹果,姨妈难得做了思考状,讷讷说:“散啊,有这样的朋友要好好珍惜,姨不是看在他有钱,人是极好讲义气。”
咔嚓咬着苹果,龙云沁眉眼带笑,心想,姨,你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啊。
“还有黄胖啊,你想谁救人会想到连狗也救,那么远,他把黄胖都带回来。”
龙云沁手揣着冰冷的苹果,有一小会停滞,他确实没想到李玙会将黄胖也带回来,对于这种卑微低下的生物,他不去作贱它便不错,又怎会去搭救。
因为这是他养的狗吗?
“谢谢”,已对李玙说了几次,也没有什么意犹未尽的东西。
此时,还是要再谢谢他,在谢幕时,表示了这么份情谊,让自己回想起昔日的傻气自践,不再那么难受。
午后的医院,静寂无趣,在絮叨的姨妈离开后,龙云沁便也缓缓睡去。
这一觉睡不长,醒来,才到黄昏,晚霞照到床头,映红了白色的墙和布帷,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床前,一脸意味深长的笑意。龙云沁仿佛条鱼般跃起,扑抱住对方,惊喜叫着:“启明,你怎么来了!”
秦启明负债关闭画室后,一度找不到合适的住所。龙云沁叫秦启明到自己在城中村的租房里挤一挤,避免了秦启明流浪街头的惨状。
他们算得上是患难之交,真算得上。
就如同,李玙和龙云沁的相遇是在旗服工作室,秦启明和龙云沁的第二次相遇也在那里。秦启明来退订一套衣服,龙云沁接待了他。
有些人成为朋友,可能是因为气场相同,可能是因为话语相投,龙云沁和秦启明则是因为奇妙的缘故。说玄乎点,那叫缘吧。
那天正好下大雨,秦启明开着辆破旧的日产车要离去,龙云沁要下班,没伞,傻站在门口愁苦看天。
秦启明车子已开出,又折回来载龙云沁。叼着支烟,问道:“你住哪里?”
那破车在半路上还熄火,以致龙云沁下来推车,大雨倾盆,淋成了落汤鸡。车再次启动时,秦启明没将龙云沁载回家,直接开去修车店,天色已晚,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吃饭。那天很冷,雨又大,难兄难友衣衣服全湿,冷的直抖索。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
如果在遇到李玙之前,先遇到了秦启明,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这也只是种假设。
毕竟秦启明有着龙云沁最不喜欢的专业——绘画,而当时龙云沁在秦启明眼里是个被有钱男人包养的贫困男青年。
就是这样,挺糟糕的开头。
雨水哗哗直下,秦启明的车东绕西拐,来到了一栋破败的三层民宅前,他将龙云沁送回家。
“这地方,我刚来S市住过。喏,就在旁边那栋。”
燃烟指着不远处的一排老式骑楼,骑楼下的店铺紧闭,歪斜的招牌斑驳陆离。
“你每天去上班,要走很远的路吧,附近没有公交车站,这儿都快荒废了。”
坐在车内的秦启明,在车窗外弹弹烟灰,天色已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还好,也不是很远。”龙云沁傻站在车前,雨水沿着他脸庞滑落。
“快进去,进去。”
秦启明挥了下手,丢掉烟蒂,调车离去。
后来,两人之所以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秦启明曾经也贫困过吧。
城中村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藏在繁华都市的角落里,也许只是一道墙,便将繁华和贫困遮挡,隔开了两个不同的次元。
龙云沁的租房很小,只有15平方。他曾有位合租者,两人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一张吃饭的桌子都按不下,阳台小得要侧身走。
后来这位合租带着他全部的行囊——一口箱子离去,龙云沁吃力的支付每月的房租。
日子会慢慢好起来,毕业后,很多同学都是咬牙坚持下来。毕竟,大家都不想离开S市,想在这里扎根。
人往高处走,无数的机遇,会在这里获得。
贫困像条鞭子一样,鞭策着他们,日夜不息。
夏天租房里热得跟锅炉一样,冬天冷得像冰窖,寒来暑往,带着极大的恶意,煎熬着龙云沁。污浊喧闹的环境,无处不在的老鼠,蟑螂,对于喜欢静寂爱干净的龙云沁是极大的折磨。还记得总有一种黑色的甲壳虫子,从低劣的木构床里爬出,窸窸窣窣,彻夜不休。龙云沁会用书本拍死它们,然后难受得头皮发麻。
他是个在乡下生活过的人,他并不怕昆虫,只是这陌生的,源源不绝的生物,夜夜将他纠缠得难以成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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