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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防风带首秀上(第1页)

犟种公驼还在孤军奋战。

它却不知道。

当阿土大王再抓到七只野骆驼后,在路上就对这群野骆驼们上了些手段。

以至于,这七只野骆驼见到甘明兰这个陌生人后,居然没有发起生化武器攻击。

“大王,这一支野骆驼怎么和西域商人家养的一样?不撅蹄子、也不喷口水?你不会是上人家胡人的圈舍里偷回来的吧?听说,它们几百里路都能找回去的哟!”

“吱吱吱。。。。。。”

野骆驼要是能听懂这一主一宠的对话,准会气得七窍生烟。

这个两脚兽真不是好人,居然还想看它们喷口水?

那不是让它们去送死么!

上一个对着那只胖鼠喷口水的公驼,已经惨死在了大漠里。

还是惨得吓破驼胆的那一种死法!

领头的公驼还来不及心疼自己刚成年的儿子,就被两脚兽带到了一个神仙福地。

嗯嗯,一口仙草就能忘记所有的烦恼。

遇上其它公驼的妻妾?

一个地盘只能有一头公驼当家,它就顺带壮大了一下自己的母驼队伍。

粪池里的大犟种公驼,它就这么被偷家啦!

甘明兰:就很难评!

阿土大王在大沙漠里收刮地皮给自家主人抓猎物期间,右卫营的哨兵们也陆续把野生仔兔给送了回来。

最初是三百多只。

后面一日更比一日多。

这些黑、灰、棕色的野生仔兔与家养的仔兔不一样。

野生仔兔刚刚出生就有胎毛,很快就能睁眼,耳朵也有听力,一天时间都能在地上自由活动,其生命力相当旺盛。

但凡有个十天八天大的兔子,都不是那么好抓。

后来,哨兵们索性就盯着那些刚出生不超过三天的仔兔逮。

这些天,军营把养兔子的石板圈舍,全都建在了被鞑靼屠了的马家堡。

之所以挑在这个村,一是因为这里离骏马山东麓近,养兔子的人方便去山上给兔子们割草。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难民营里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猎户,主动请缨了养仔兔的活计。

他的双胞胎孙子还不满三岁,也不放心将孩子放家里自己跑去种树,正发愁将来如何养活两个孩子呢。

就看见了边军们用石板修圈舍,一打听,这活儿自己能干啊!

他家以前就住在大山岭。

山里人买不起什么玩具给孩子,抓到个稀罕的活物老猎物就喜欢养着给孩子们玩。

野兔、各种鸟类、甚至松鼠之类的他都养活过。

于是,该猎户就以五十二岁的年龄入了军籍,起点也是一个百夫长,专门负责管理野兔驯养圈舍的一切事务。

百夫长大小是个头目。

今后吃、穿、住自有大营安排,双胞胎孙孙今后还能接老猎户的班。

老猎户迎来了事业巅峰期。。。。。。

赵总兵得了这个好消息,即使还在为粮食问题而发愁,也是多了几分欣慰,私下对自家大胡子亲兵道:

“这叫啥?这就叫人才!五十二岁的老猎户怎么了?人家不仅一手好箭法,还能在逃难一年多的时间里护住一对稚童!要是他真把野兔的仔兔全给爷养活,将来的前程不会比你们任何人差!”

“还是侯爷您有眼光!将军们起初谁不嫌弃那二十万难民是累赘?结果呢,不仅给昂们补充了军户,还解决了那么多老光棍的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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