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再也不见
小徐分享给我这样一段话,”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下一个离开。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我们年纪尚青,却要一次次直面离别,纵然再不舍,再不愿,也只能接受。
以前玩过一个心理测试,亲情友情爱情的排列顺序的,男人帮几乎所有人第一顺序都是友情,第二是爱情,亲情,在现在这个年代,也许亲情真的没那么重要,尤其是00后的”断亲潮“,装都不装了,也不用再演下去了。
亲情的故事是我几乎不会触及的内容,第一没兴趣,第二没好感。爱情故事,是千年不变的主题,而且每段值得纪念的经历背后都有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既浪漫又有难忘,即使曲终人散,但那段过往,想起来还会情不自禁嘴角上扬。
友情是我最愿意写的,友情就像一坛上好的陈年佳酿,经得起时间考验和岁月的洗礼,无论荣华富贵,大起大落,总是有一帮支持你鼓励你的朋友,这是何等的幸运。
目送几个朋友的离开之后,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朋友。时间是一个最势利的家伙,上学的时候,每天坐在教室里,真是度日如年,过了20岁之后,一年一年嗖嗖就过去了,似乎内心还没接受自己的实际年龄,但嘴唇的唇纹就像大树的年轮一样,时刻提醒你,别装了,该多大就多大,心里没点数吗,什么少年感、少女感,不过是老黄瓜刷绿漆,无耻又无赖。
我清晰的记得,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周六,阿普同学乔迁新居,一早就开车出去大采购,各种逛逛逛,买买买,每买一样战利品,他都要发群里炫耀一番,我们这种既不出钱又不出力的损友们,就一顿彩虹屁地吹捧,你的眼光可真好啊,审美绝对在线,等你家都弄好了,大家去你家吃火锅。阿普憨憨地发语音说:”今天就可以来啊,晚上我都弄好,大家一起来吃呀!“
本来我是想要的,晓哲却说:”今天别去了,他收拾完都挺晚了,你让他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再去呗!“
其他小伙伴也附和着说,那就明天。说实话,我本来那天是真的很想去的,但看大家都这么说,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当天晚上九点多,阿普把卧室的一盏灯安装好,又忍不住第一时间分享在群里,还发了一条朋友圈,”让这盏灯照亮我们的友谊,我忘了世界都不会忘了你们!“
事后,很多人都说,一语成谶,不该说这样不吉利的话,我最讨厌这个成语,有时候,人的第六感是能感知到这个世界我们看不到的事物,也许真的有科学解释不了的平行世界,这就是当事人的预感吧。
第二天,中午起来之后,我先打打电话给阿普,他没接,我以为是睡太晚还没起来,就和晓哲小勇先约起来,然后一起到他家去。到了之后,打电话仍是不接,敲门也不应,只听到手机声音的铃声在响。
搬家之前,阿普一直是和室友合租的房子,后来室友结婚了,他买的房子也装修好,我们还打趣他说,一个人的生活是不是很孤独啊,他说,是啊是啊,每天晚上都吓得睡不着。
原来,他不是睡不着,是睡了不愿意醒,无论我们怎么呼唤他,他都不肯睁开眼睛看看我们。摸着他冰冷的手,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恐惧的感觉,只是想把他从沉睡中唤醒。
后来,定性是心源性猝死,他那么年轻,甚至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床头摆放着他没看完的书,手机在枕边,那盏灯,一直亮着,我还记得,当时在意大利,第一眼看到这盏灯的时候,他就爱不释手,一定要买下来,一路上小心翼翼地保护着。
《千与千寻》里有这样一句台词,”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人永远不知道,谁哪次不经意地跟你说了再见之后,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再见,再也不见
小徐分享给我这样一段话,”遇见是两个人的事,离开却是一个人的决定,遇见是一个开始,离开却是为了下一个离开。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我们年纪尚青,却要一次次直面离别,纵然再不舍,再不愿,也只能接受。
以前玩过一个心理测试,亲情友情爱情的排列顺序的,男人帮几乎所有人第一顺序都是友情,第二是爱情,亲情,在现在这个年代,也许亲情真的没那么重要,尤其是00后的”断亲潮“,装都不装了,也不用再演下去了。
亲情的故事是我几乎不会触及的内容,第一没兴趣,第二没好感。爱情故事,是千年不变的主题,而且每段值得纪念的经历背后都有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既浪漫又有难忘,即使曲终人散,但那段过往,想起来还会情不自禁嘴角上扬。
友情是我最愿意写的,友情就像一坛上好的陈年佳酿,经得起时间考验和岁月的洗礼,无论荣华富贵,大起大落,总是有一帮支持你鼓励你的朋友,这是何等的幸运。
目送几个朋友的离开之后,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朋友。时间是一个最势利的家伙,上学的时候,每天坐在教室里,真是度日如年,过了20岁之后,一年一年嗖嗖就过去了,似乎内心还没接受自己的实际年龄,但嘴唇的唇纹就像大树的年轮一样,时刻提醒你,别装了,该多大就多大,心里没点数吗,什么少年感、少女感,不过是老黄瓜刷绿漆,无耻又无赖。
我清晰的记得,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周六,阿普同学乔迁新居,一早就开车出去大采购,各种逛逛逛,买买买,每买一样战利品,他都要发群里炫耀一番,我们这种既不出钱又不出力的损友们,就一顿彩虹屁地吹捧,你的眼光可真好啊,审美绝对在线,等你家都弄好了,大家去你家吃火锅。阿普憨憨地发语音说:”今天就可以来啊,晚上我都弄好,大家一起来吃呀!“
本来我是想要的,晓哲却说:”今天别去了,他收拾完都挺晚了,你让他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再去呗!“
其他小伙伴也附和着说,那就明天。说实话,我本来那天是真的很想去的,但看大家都这么说,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当天晚上九点多,阿普把卧室的一盏灯安装好,又忍不住第一时间分享在群里,还发了一条朋友圈,”让这盏灯照亮我们的友谊,我忘了世界都不会忘了你们!“
事后,很多人都说,一语成谶,不该说这样不吉利的话,我最讨厌这个成语,有时候,人的第六感是能感知到这个世界我们看不到的事物,也许真的有科学解释不了的平行世界,这就是当事人的预感吧。
第二天,中午起来之后,我先打打电话给阿普,他没接,我以为是睡太晚还没起来,就和晓哲小勇先约起来,然后一起到他家去。到了之后,打电话仍是不接,敲门也不应,只听到手机声音的铃声在响。
搬家之前,阿普一直是和室友合租的房子,后来室友结婚了,他买的房子也装修好,我们还打趣他说,一个人的生活是不是很孤独啊,他说,是啊是啊,每天晚上都吓得睡不着。
原来,他不是睡不着,是睡了不愿意醒,无论我们怎么呼唤他,他都不肯睁开眼睛看看我们。摸着他冰冷的手,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恐惧的感觉,只是想把他从沉睡中唤醒。
后来,定性是心源性猝死,他那么年轻,甚至脸上一丝皱纹都没有,床头摆放着他没看完的书,手机在枕边,那盏灯,一直亮着,我还记得,当时在意大利,第一眼看到这盏灯的时候,他就爱不释手,一定要买下来,一路上小心翼翼地保护着。
《千与千寻》里有这样一句台词,”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人永远不知道,谁哪次不经意地跟你说了再见之后,就真的不会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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