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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手握十三条人命之悍匪成瑞龙(第3页)

1996年的五六月份,等到成瑞龙从高墙出来重获自由时,儿子已经一岁多了,而姚林此时也在做着一点小生意,他回到老家旱冲村的当天,抱着曾与自己早恋、并与自己有着事实婚姻、还给他生了孩子的姚林哭着说他对不起她娘儿俩。当时,她劝他痛改前非,从今以后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挣钱养家。他满口答应,可是没安分几天,他又跑去找以前一起瞎混的那帮人,她便对他感到有些失望了。

也许,在他人看来,那是一群酒肉朋友,但是在成瑞龙的心里,他们是无话不谈、生死与共的“兄弟”。简单的“兄弟”两个字承载了成瑞龙太多的复杂的情感。

1996年年底,他就和“发小”兰启荣重回佛山。因为当时二人都没有工作,他们就常常和在饼屋打工的同村兄弟成胜聚会聊天。在交谈中,兰启荣和成胜都跟成瑞龙说没钱花,想搞点钱花花,于是三人一拍即合,开始到处寻找作案目标,成瑞龙还叫上同村的成海芳一起干。

有一天,三人游荡在佛山街头,当路过佛山南海某酒店后面的海鲜冷藏厂时,成瑞龙看到老板桌面上放了一叠钱,当即就对兰启荣说,“这个老板可能很有钱,我们不如搞他!”

这便是前文提到的成瑞龙的初次犯罪,由此开始,他走上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但是,也是这一次大事,让他“损失巨大”。不久后,成胜被判处死刑,1996年5月27日,警方在连州市大路边镇抓捕成海芳时,因其拒捕而被当场击毙,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下子失去两个“发小”,这令成瑞龙很有些悲伤。而这种混合了愤怒与仇恨的悲伤,在日后逃亡的日子中愈加明显,并始终与一种漂泊天涯的孤独感相伴。

成瑞龙从未想过要去投案自首。在他看来,抢劫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被抓,等待他的将是无尽无涯的牢狱之灾甚至是死刑。

这源于他的内心藏有一个被普遍认同的逻辑,即一旦犯罪了,就不能回头了。他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对法律的理解发生了偏差,尽管法律设置了后退之路和后退的余地。从立案、拘留、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到判决各个刑事诉讼环节都给人留下了后退的机会与选择。

但是,成瑞龙下定了决心,从此以后哪怕天涯亡命,也绝不能让警察逮着,绝不能坐以待毙,自己必须做点什么。

从此,他与“发小”兰启荣开始了漫长的逃亡生涯,同时也是罪恶生涯。

关押在看守所的成瑞龙曾无比怀念地对记者讲述跟他的女友李小如在一起度过的那段虽然短暂却带给他一生温暖的记忆的时光,他说,在自己短暂人生中最最温暖和最像“家”的美好记忆都是她带给他的。

这些温情的话语也在后来的讯问和审判中得到了印证。例如,在民警对他的审讯中,他要求民警提供李小如的照片,否则不配合审讯。在庭审中,当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其女友李小如的证词时,成瑞龙当庭承认,还连连声称“这不关她的事”,极力表示出对于女友李小如的维护。

其实,李小如并不知道成瑞龙的这些犯罪事实,成瑞龙也从未打算告诉过她。

在他的内心世界里,他始终是孤独的。除了兰启荣,没有人能让他放下防范和警戒。他无疑是爱李小如的,但他无法让她走进他的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在他的第九次犯罪过程,成瑞龙把那位母亲的尸体移成横卧在床的样子,再把她的睡衣裤脱掉,伪造成强奸现场,试图扰乱侦查视线,这说明此时的他已经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了。

事后,当警察问到这个案子时,问他为何要杀死手无寸铁的母子俩,成瑞龙说“你要懂得这一点,什么是后患无穷,还有危险重重呢?”

“你认为你自己还有良知吗?”警察追问。

他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重,“我肯定还是有良知的,只是当陌生人的生命与我自己的生命相冲突时,我肯定会选择保护我自己的生命。这是无奈的选择,已经没有办法了。我认为被抢劫的人极力反抗是最愚蠢的。”

一边逃亡,一边杀人,成瑞龙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之中,他很清楚那一天终会到来。在他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犯罪时,他被警察抓获。由于警方未能查实他的身份,他因抢劫罪以化名“周全”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在江西一所监狱服刑。

2009年5月20日,公安部下发了佛山市公安局提供的成瑞龙相关信息A级协查。5月21日,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公安部对重大逃犯成瑞龙协查通报后,立即部署全省刑侦技术部门展开协查。5月24日,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察刘轩平(化名)通过全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时,发现罪犯“周全”很像成瑞龙。最后,经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专家反复核查,确认“周全”就是公安部A级通缉嫌疑犯成瑞龙。获悉情况后,佛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连夜赶赴江西南昌,对成瑞龙的信息进行精密核对,通过指纹比对和识别,终于锁定了成瑞龙。

“每到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名字,强行忘掉以前的名字。”成瑞龙暴露身份后对审讯他的佛山民警感慨,“在外面跑了十几年,最后连自己的真名字是什么都模糊了,母亲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2009年6月3日,当警察来到成方平家的时候,他却已经想不起这个13年没见面的儿子长什么样了。看着警察用手机拍下的成瑞龙的照片,他摇摇头,“第一张只拍了头像,没认出来,第二张是半身,他戴着手铐,慢慢觉得越看越像”。这一天,逃亡13年的成瑞龙被押回佛山。

2010年1月7日上午,佛山的天空阴沉沉的,成瑞龙的审判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举行。开庭前,成瑞龙对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提出,要穿上新衣服,戴上眼镜,并把头发打理整洁才愿意出庭受审。于是,成瑞龙的老父亲和哥哥便为他买了黑色休闲服和一幅平光眼镜,并通过看守所人员转交给他。

1月18日,成瑞龙在给他的辩护律师任小宪的一封信中写道,“一个人不管怎样在临时之前都想有个不错的形象!正所谓‘死要面子’吧!哈!哈!!”成瑞龙在庭审中曾频频回头朝旁听席上张望,因为他是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他的早已发誓跟他断绝父子关系的老父亲和哥哥要来庭审现场,所以自己一再回头张望,但并未看到他们。

事实上,开庭当天,两鬓斑白的成方平和成瑞龙的哥哥成瑞凌(化名)出现在了庭审现场,只是坐在旁听席的左边,而他一直回头张望的是旁听席的右边。

“能看到一些亲朋好友,我就觉得高兴,说实在的,我并不是说怕审判”。成瑞龙说。

他曾告诉媒体,自己逃亡十余年,老是被噩梦惊醒。但面对广东媒体,他微笑道“从不做噩梦”。他说,自己是个“死爱面子的人”。他的神情很是镇定,时不时还笑一笑,他的语调很是平缓,仿佛他一手造成的这些带着浓浓血腥味的案件只是一场自娱娱人的小游戏和小电影!

庭审中,他还不时地用穿着白色李宁运动鞋的脚有节奏地敲打着地面,翘着二郎腿,显得悠闲自得。时不时,他会回头在旁听席的人群中搜寻着什么,面带着阴柔味十足的笑意,让旁听席上的人们大为愤慨和不解。旁听席传来小声而愤怒的声音,“亏他还笑得出来!”

他言语简单,态度冷漠,语调平淡,人们从他平淡的语气中丝毫看不出他有悔恨和反省之意,这是让人们无法理解的。他甚至放言:“人只有一次生命,自己的生命最大,我为了能活着,必须杀人!”

事后有记者采访他,问他当时的笑是不是刻意为之,他回答,“没有什么装的,其实很自然,在发现我真实身份的时候,我一直都有微笑,发现身份的时候其实是最大的一个转折点,那时我都保持这个样子,因为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

当我问他,对别人称呼他为“杀人狂魔”如何看待时,他说,“我们这些人,是遗臭万年的名。”

庭审中成瑞龙惊人的记忆力让人们讶异不已,因为他在回忆和诉说起这十多桩血案时没有一丝慌乱失措,任何一宗案件的任何一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他是用左手还是用右手去砍杀被害人的细节他都记得很清楚,要知道这些案件有很多是发生在十多年以前的!

2010年2月21日上午,成瑞龙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成瑞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7月10日,成瑞龙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之后,成瑞龙一直关押在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直到被注射死亡。

在临行刑前,记者曾经获准u采访过成瑞龙,下面是记者与他的对话。

记:第一次杀了人,有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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