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浸月有一院子的无尽夏。
第一次认识这种花是什么时候已是不可考的事,也许是偶然在某处遇见过,也许是某一天在网上看见过,都是生活里琐碎而细小的、不会留心的事。
但要说真正喜欢上的时刻,她却是记得的。
在她那混乱而零散的记忆尽头,一株蓝色的无尽夏轻轻摇曳。
“别看了,你再看它也就那样,有那点时间去把院子扫扫。”
白朕看着伤好后时不时蹲在墙角看那朵花的江浸月,无奈地拿鞋面轻轻踢了踢她的屁股。
“喜欢就拔了带回去养,别整天跟个不法分子似的蹲墙角。”
白天还好,大晚上搞这一出真的很吓人好吧?
江浸月抬起头对她笑笑,顺从地站起来扫院子去了。
她现在都是被白朕收留的可疑分子,干点活儿作为房租,应该的。
她也知道自己关注那朵花。
每次经过那里,她都会不自觉地看一眼墙角的那抹蓝,像古老的扎染技术,将颜料染上花瓣,然后那些小花,一朵一朵地簇拥在一起,构成了整个蓝色的三伏天。
她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喜欢它,无非是这朵花在她的人生里出现时带来了与众不同的人和事——与众不同,她咀嚼着这个词,笑了。
笑的是她自己。
所谓“与众不同”,本质上和那花是一样的,因她主观地为其赋予不一样的色彩而在她眼里显出不同来。
就像初见时她有伤在身,命不久矣,那么即便是一朵生长在墙角的花,于她而言也是鲜活而富有生机的,与她这个将死之人不同。
可等伤好了再去瞧,也无非一朵普通的花罢了,甚至可以指着它的某一片花瓣说:“你看,这花不好,它这里蔫儿了。”
可江浸月永远不会有说这话的时候。
因为她身边的人和事都是那样新奇、她此前从未见过的。那样的鲜活明艳,就好像她在工作之余走出房间晒到的太阳,永远耀眼夺目地高悬于天,将她冰冷的身体晒得暖和。
于是她也学会开玩笑了,譬如指着那株无尽夏告诉白朕,这就叫“花团锦簇”。
好冷的笑话。
那时候,白朕就是这样冷脸托着腮点评的。但在这之后,院子里那几盆大葱旁边又多了好几株无尽夏。
再后来,她们在满院的鲜花与日落簇拥下,逮到了偷溜进院子里的帕克里特。
再之后,那些花开满了她到来的每一条时间线。
江浸月习惯了在满院蓝色里时不时蹦出的小惊喜以及日常的安宁,诉说自己的心意会被重视,寻常的日子里也能交到好朋友,那么,也许在她看向那花的下一秒,也会有别样的事发生呢?
在研究所覆灭之后,她回到淮城,如同白朕在每一条时间线做的那样,买下这间小院,种上无尽夏,和帕克里特、旺财一起等着第三个人的到来。
那时候不是无尽夏开花的时节,但是没关系,她们都可以等。
几个月后,某天江浸月回到小院,发现靠近墙角处有花绽开。
她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在等到某种声音以前的一片寂静里,沉默而固执地停在那儿,很长时间不愿意回头。
但最终,她还是只能回过头,像一尊雕像活过来,最后确认一遍整座小院里没有与众不同的事情发生,然后独自走进房间,准备旺财的晚餐,等晚归的帕克里特回来。
那晚,帕克里特较之平日也沉默了不少。
满院鲜花花朵最终还是一簇一簇地绽开了,将这里装点得像童话里的居所。
那花轰轰烈烈地开了许久,她却没有什么心思去看它们。她不愿意再将目光投向那大片大片的蓝色上。
为什么呢?
她想起未来酒吧那面墙上涂鸦出的她的名字,蓝色的,像大朵大朵的无尽夏张扬热烈地盛放在墙上,以自己的名字作为成功的宣言,大张旗鼓地宣讲着胜利。
视线顺着墙上的字迹下滑,落到了那支写出“江浸月”这三个字的蓝色口红上,于是,自然而然地,她想起那抹蓝涂在唇瓣上的模样。
大胆,鲜活,离经叛道,透着锋芒毕露的性感和自信。
然后,那人的脸蛋和姓名就这样在脑海里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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