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还有一大箱三百字的稿纸还没用完?
我为好友写书,一本又一本的写。
分三十二篇,一篇十张稿纸三千字,前面用三张整理佛经,剩下的七张,自由发挥。可以写小说,散文,笔记,心得。因此我就成为台北的观察人。把心得杂感写下去!
「老爸!你还没睡,天快亮了!」
小芬说。
「拜託!你不熄灯?我睡不着。」
我熄了灯,睡下。
乖乖的!
「晚安老爸!」
「晚安!」
「我明天请你吃蛤仔麵。」
那时候不敢想虚妄的事物与心情?
不敢碰灰色地带?
所以写不深入?
只写光明面。
也就是说:写小说的心直到现在才甦醒过来。
阳光依旧晶亮。
阿玉起来尿尿。又走回来!
看我坐在董事长桌上?
不!沙发上,在茶几喝茶。
瞇着小眼睛说:「老头子,来陪我睡!」
「不!不!你睡!」我笑着看她,我没兴趣。
「我又去睡了!」
「好!好!」
她摇着一双乾白的腿,白三角裤下是丰厚的土丘,蹲下来,鑽进棉被里去!
就这样?
我回到我的夜市。并且继续喝下午茶!
逛夜市使我们以为台湾充满了蓬勃的消费力!而充满信心。
那应该是一种可观的生命力?
台北人可以把一个月的收入,全数花光?更甚的可以将卡刷爆!再来慢慢还债。
因为消费使自己得到某种尊严?一种活下去的信心与勇气!这是无法拒绝的需求?忍不住就想去夜市花花钱。
看来这也没什么不好?
就好像你用力写一篇散文?处处留下匠痕!倒不如放心的随性的写?来的温润可爱?行云流水的!
是的!
我如果急于詮释:冬天是怎么走过的?
反而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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