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认为,爱她的方式就是他独自背负起一切的压力和苦痛,可他忽略了,她是如此特别的一个女人,她爱了就会付出整颗心和生命,对于她来说,最大的痛苦不是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是如同那段日子里一样成天只能提心吊胆地猜测着他是死是活。那种煎熬才是她最不能承受的。
今天亚森向翁岳天汇报了文菁的行踪,先是去珠宝店,然后去花店,买回来的那一束玫瑰还在被她偷偷藏了起来。他哪里会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呢,六年前的今天,是他将她从养母家里带走,从那天起,彼此之间开始了无休止的纠缠,并且还将继续纠缠下去,如两条紧紧依附着彼此而生长的蔓藤。
文菁圈住他的腰,仰着小脸,紧张中带着几分羞涩,小声地嘟哝:“你……那个……真的决定娶我了?不会后悔的吧?你真的考虑清楚啦?”
翁岳天笑而不语,苍白的脸颊上始终保持着沁人心脾的微笑……
娶她,这个念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无从追溯,但是他能感受到自己内心强烈的,想要让她的名字冠上他的姓氏,想要她和孩子都出现在翁家的户口本儿上。这一次将她接回翁家之后,翁岳天明显地感到文菁和他更像是一家人了,亲切感更胜从前。每天醒来睁开眼睛就能看见她温柔的笑脸,每晚入睡前她都会在他脸上或者额头留下亲昵的一吻,每一次他洗澡都是在她的细心照料中完成的……因为他能吃的东西太少,胃口难开,所以她煞费苦心地为他做各种不同口味的饭菜,每天她都会按时提醒他吃药,每一次他从疼痛中醒来时,除非她睡熟了不知道,否则她都会陪着他,尽量将一些开心的轻松的话题来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原本是一个迟钝又有点呆板的人,能做到这样,是因为她时常在网上搜罗一些搞笑的视频和笑话,凭着她惊人的记忆力,她记下来那些笑话,随时都能将给他听……她无微不至地关怀他,照顾他,她是欢乐的小喜鹊,更是暖暖的太阳,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输送着暖意。
由于患病,他不如之前那么英俊了,他的身体也越来越虚弱,而她从来没有过一句不耐烦和怨言,从她的眼神里,他能感受到的就是满腔的爱意和温情,她爱的不是他那一副绝世的好皮囊,她和他一样的,看中的是表象之下的那一颗至诚的心。
直到现在他懂了,为什么有人说,爱情到了最后都会演变成亲情。那不是意味着爱的消失,而是意味着对方已经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彼此融为一体,不可或缺。
微凉的薄唇在她柔嫩的唇瓣上轻轻一啄,唇齿间溢出的字句犹如宣誓一般:“你准备好了吗,陪伴着我,直到我生命的终结。”
文菁眼里早已是热泪盈眶,喜极而泣,一个劲地点头,抱着他,窝在他胸膛上咿咿呀呀地啜泣着,嘴里不停地在叨念,至于说的什么,反正就是“我爱你”之类的话,她自己都高兴得语无伦次了。
翁岳天刚刚才换好的衣服又被她哭花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根本不在意这个,只要他的小女人能感到幸福,流着欢喜的泪水,一件衣服算什么,就算是限量版,就算是价值几万,十几万……都比不上眼前的她一个小小的手指头。
他的爱,曾经深埋在心底,如一座隐匿的火山,而现在,他的爱就是洋洋洒洒的春风,笼罩在她的世界每个角落。宠着,爱着,疼着,宝贝着,仿佛怎么都不够。怎么会够呢,还有一生的时间要度过……
文菁哭得差不多了,情绪稍微稳定了,这才从他怀里抬起头,红通通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我们去民政局,那要不要……准备一点东西啊?”
“什么东西?”翁岳天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眼底藏着一抹异色。
文菁窘了,他忘记了结婚戒指吗?
“就是那个……那个……我们就空着手去民政局吗?”文菁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想到了自己包包里的东西,要不要现在拿出来呢?可是她本来准备晚上拿出来的……
翁岳天轻笑着,爱怜地刮了一下她秀挺的小鼻子:“既然你已经买了戒指和玫瑰花,那我就不用再买了。”
文菁轻吐着小舌头,惊愕不已,原来他都知道了。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不减,但却多了几分凝重,略显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她嫩滑的脸颊,无限眷恋的眼神紧紧锁住她:“文菁,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有病在身,无法给你一个隆重而浪漫的婚礼,你愿意跟我这个病人结婚吗?”
“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万个愿意!我可以不要热闹的婚礼,我只要你能健健康康的!”文菁丝毫没有犹豫,干脆,坚定。成为他的妻子,就是她最美的愿望,将会是她这辈子最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一件事!
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幸福花开的声音……他和文菁之间的爱情,与外表无关,与家世背景无关,与身体健康无关,唯一能左右他们的只有两颗至诚的心。
在去民政局之前,翁岳天和文菁先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公墓。文启华和阿芸都在这里安息。
文菁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可这一次不一样,今天是领结婚证的日子,翁岳天说来这里,当然是有着比以往更加深刻的意义。
公墓里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文菁和翁岳天手牵手站在文启华和阿芸的墓碑前,他的大手包裹着她的手,很窝心,很安全,虽然他瘦了,不像以前那么健壮,可是在文菁心里,这个男人就是她和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最幸福的归宿,他有着超乎寻常的力量,他有着超乎寻常的智慧,还有一颗如大海般宽广包容的心,这些都是因为,他爱她。
翁岳天神情凝重,认真,忍着疼痛,挺直了腰板站着,略微沙哑的声音从他薄唇里溢出:“伯父,伯母……噢,不,请原谅,我应该称呼……爸爸,妈。你们在天有灵,请你们做个见证,我将会娶文菁为妻,这一生一世,无论平穷还是富贵,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她变成一个大胖子还是变成老太婆,我都会陪伴着她,爱她,胜过爱我自己。爸爸,妈,你们也知道,文菁有点呆呆的,笨笨的,所以应该要有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来成为她的另一半,请你们保佑文菁和孩子身体健康,保佑我的病能早日康复,我要许她一个光明和希望的未来。”
文菁的眼眶又红了,翁岳天不但爱她懂她,还这么尊重她,即使她父母不在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来到这里向父母禀告,就如同他们真的在世,真的能听见一样。
没他时在。文菁知道自己不该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哭哭啼啼,可就是忍不住哽咽了声音:“爸,妈,你们都听见了吗?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我和宝宝有真正属于我们的家了……爸,妈……”
对于一个在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是梦寐以求的幸福,是难以磨灭的执念!
从民政局出来,翁岳天和文菁手牵着手,十指紧扣,无名指上都戴着婚戒。是文菁今天在珠宝店买的。原本她手上已经有一枚他送的戒指,但是她想啊,这一次是她要先向他求婚嘛,应该是要买戒指才对,可没想到还是他先提出了。
“老婆,你要记住啊,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呃?怎么是我先,明明是你先说来民政局的。”
“老婆,戒指是你先买的,如果我不说去民政局,晚上你肯定要当面要求我的,对吧?那就算是你先向我求婚的,放心,这个事我不会笑话你的。”
“你……哼,耍赖啊,我不叫你老公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叫,我就告诉你的每个朋友,说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呵呵……老公,这个事还是保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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