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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1页)

可能去!”

他愣住了:“不是青楼,那是……”

“歌舞坊……”

他眼睛瞪起来,怒气冲冲:“歌舞坊和青楼有区别么!”

“有!”

于是我不得不给沈易普及歌舞坊和青楼的本质差别,免得他明日将拦住我,不让我踏出家门半步!交涉再三,我俩各退一步,我可以继续去说书打探消息,前提是他必须跟着我一起去。

我与沈易萍水一场相逢,我让他借住在赵大娘租给我的屋舍里,其实本事毫不相关的两个人,而这样的关心和在意,让我感动得竟差点落泪。我竟有种错觉,这个小孩其实就是我的弟弟,其实一千五百多年的距离,我们半点关系都没有!

难得感动,慢慢竟勾起零星的伤感,我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远在邺城或晋阳的高长恭,始终不求回报的关心我照佛我,那样的状态甚至让我一度沉溺。可当初本就是我主动要脱离了他的庇佑,远离他的关心的,那么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

每每夜深人静躺在榻上入眠前,我总是在猜测,现在的他应该已经有了妻室,若是幸运,不久后也该添上一男半女了……所以我喜欢他,也只是我自己一个的事情,对于家庭美满的他来说,只是一段短暂的记忆。

大概是因为得不到,才会怀念吧。或许在很久之后,他会将我遗忘,忘却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我也会找到自己的归宿,将他掩埋在记忆深处,至此不提。

进入酣眠的前一刻,我想,即便知道思念的种子会在心底扎根生长,可那时若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离开他,寻找我的归家之路。

归根结底,我对高长恭喜欢的信念其实没有我要回家的信念大。

作者有话要说:  顶锅盖致歉:昨天考试挂掉了,心情不好,没码字,独自舔伤。先补齐这章,晚点再更一章……

☆、第三章  蔷薇

疏月朗朗,我在院前的石桌上点了一盏油灯。

飞蛾振翅而来,决然向光亮冲去,眼前黑影一闪,倒霉的蛾子撞晕在了灯柱上。我赶忙放下手中的书,捡来一片树叶托着蛾子扔到一边。

幸而它运气好,没撞到火花上,幸而它运气好,遇上心情不错的我,将它带到一边。真搞不懂可怜的小虫子为何对光亮如此的热忱,这样不顾一切的行为,也不知靠的是怎么样的勇气,来依托起这份痴傻。

沈易蹲在檐下扎灯笼,一双眸子凝在零散之物上,专注而认真。为了不打扰到他而又满足好奇心,我特地把笔墨纸砚搬到石桌上,对于我的做法,沈易只是扫了我一眼,并未说什么,我非常高兴地开始比比画画,偷偷看看。

我始终将“一门手艺能养活一个人”这句话奉为真理,所以在得知沈易会扎灯笼后,我立刻表现得跃跃欲试,希望从师而学,掌握一门技能。

沈易起初很大方,让我在蹲在一旁观摩,时不时解释几句给我听,比如哪里的竹条要捏弯,哪里的铁片要固牢。可是,还未果多久,他就变得很小气,从嫌弃我问东问西到干脆将我轰到一边,仅仅三天的时间。

其实如此一来,我也没什么损失,不过是将光明正大的学习改为偷偷摸摸的学习罢了。

眼前突然又有黑影晃过,猛地回神却错愕不得,又是那只傻兮兮的飞蛾。

我拿着树叶才把它端起来,它又反身像灯光冲去。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不死心,没见过这个顽固的小东西。看着它与光亮抵死较量的样子,我一口气就将油灯吹灭。

光亮瞬间熄灭,沈易不明所以地问了一句:“怎么了阿姐?”

我拍拍手,开始整理书写过的纸笺:“节能!”

“……”沈易表示不懂。

书是用了两个灯笼和三个包子从对街私塾先生那里换来的,每日练习两页,我不求写字如何精妙,只求见字能够辨识。

想到他教我骑马时曾说的那句话——“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人不能总是靠别人,总有一日必须要自力更生”,在邺城的那些日子,我不用担心生计,也不会担心自己不认字,因为这些基本的生存的条件,高长恭已全然帮我解决;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识字也好,赚钱也罢,甚至寻找王仁信,所有的一切都要用耳畔自己的肩膀扛起来。

我想,人总是要学会长大,学会坚强,学会如何孤独的走下去!唯有这样,一切困难才不会打倒你。

“……阿姐!”沈易的音量突然拔高,瞬间拉回我的思绪,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被我熄灭的油灯和纸笺,道:“我晨起要出城一趟,若闭城时未回,阿姐就不要为我留门了。”

“出城去哪啊?这么久。”问完话,我便看到沈易的眼神立刻躲闪开:“……送灯笼……外城有人要灯笼,有些远。”

石桌上的飞蛾扑腾着飞走,我半眯起眼追寻看去,这时沈易又道:“阿姐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

每个人都有不为外人知的秘密,而强迫别人说出秘密的行为委实不厚道。沈易不愿意告诉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再追问,想到他明早起身出城时,我恐怕还在睡梦中,便点头叮嘱他:“一路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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