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阳啊,难道你就真的不能让着我一点么?如果不是你一开始就对我这样咄咄逼人,我又何至于屡次让你下不来台,又不理你之后的故意示弱?
林朝英忽地想起当年王重阳发觉自己得了奇遇,武功大进的时候,那脸上古怪的表情。
——我口口声声说不需你的相让,那是因为我知道你根本无意于相让,你故意作出这样的姿态,只是想让我知道你是在让我罢了。
林朝英又想到琉璃对她说过的话——“重阳真人出家之后,也颇后悔当年之事,虽然此事已无可弥补,但是您也还年轻,何必对往事耿耿于怀。”
“您这样,痛苦的是两个人,啊不,是三个人,就连我,也为您感到痛心呢!”琉璃的话,仍然历历在耳。
——是啊,我又何必这样不放过王重阳呢?居然还要创一套专门克制他的武功,何必呢!
也忒小家子气!
林朝英不禁自我摇头苦笑,再看看正盯着自己看的洪七,心中更是一乐——没想到自己竟会被他这样开解了,琉璃这鬼丫头几年来一直想要开解自己都没有成功的!
洪七却在那边看着林朝英,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看着自己展颜一笑,但是他却被这笑容震憾了心灵。
初见的时候,自己只有十六岁,而这个林朝英,已经是江湖中成名的女侠,年纪也一定不小,虽然看上去也只有二十出头,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在自己心中一直如当年之月的当年丽人,竟真的没有任何的改变,所添的,只有那随着岁月而来的丝丝风韵罢了。
的确,内功精湛的林朝英,虽然已经虚岁三十九岁,但是看上去仍然是三十不到的样子,洪七虽然还不到二十五岁,但是因为在丐帮中长期在江湖中奔波,反而看上去有些风霜之色,两个相差了十多岁的人,看起来竟然没有多大的年龄差距。
“好啦,走吧,别再看了!”
林朝英站起身来对洪七道:“我可没有琉璃那么好看!”
林朝英故意这样对洪七说——事实上她的美貌与琉璃是不同的,可以说是各擅胜场。
洪七脸上一红,却见林朝英已经迈步出了雅间,忙追了上去,林朝英却是在付帐。洪七笑道:“当乞丐就是有这个好处,吃饭不用花钱。”
林朝英横了他一眼:“不花钱,可是要给我作跟班还帐的。”
洪七哈哈一笑:“琉璃做你的跟班,做着做着就成了徒弟了,我可不要。”
林朝英也不理他,出了酒楼,在人潮中施展身法,东一转西一扭的,很快便到了城门口,却见洪七笑嘻嘻地坐在城门前正等着她。
“哎,当乞丐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大街小巷熟得很,就算是不常来的地方,也能知道几条近路小道。”
洪七笑嘻嘻地迎了上来。
林朝英不知为什么,看到洪七的这张笑脸,自己便也想笑,好像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心里了。如今看到洪七的样子,心里却失去了平时的冷静,只想和他斗一下嘴,捉弄他一下:“什么人走什么路,你莫不是钻了狗洞?”
洪七哈哈一笑:“乞丐钻狗洞有什么稀奇,不过我身子太大啦,钻不过去,只好还是顺着小路走啦。”
林朝英微微一笑——洪七的这个应对倒也不出她的意料,虽然没有承认,但也没有正面反驳。也许正是这种与王重阳和琉璃完全不同态度,才让自己对他有点异样的感觉吧。
林朝英这一生孤傲,除了王重阳和琉璃,再无亲密接触的人了,所以遇到洪七就有点与以往接触的人都不同的感觉。
林朝英微笑着出了城,洪七跟在她后面,只见林朝英在前面裙角飘逸,衣带当风,一段羊脂也似的颈子在脑后的发丛中更显白晳,心中也是“砰砰”直跳,便全力施展身法,跟在林朝英身后。
林朝英是何等样人,略一试探,便知轻功非洪七所长,便也渐渐慢下脚步,等着洪七跟上来。
第十章 参合庄上
待得洪七赶了上来,林朝英便对洪七道:“这燕子坞本是慕容世家的地方,不过八十年前就败落了。这慕容世家,与我的师门,也略有些瓜葛。”
洪七笑道:“你们到底是什么门派的,琉璃不说,你也搞得神神秘秘的。”
林朝英看了他一眼,笑道:“你何时带我去那大理的石洞里,我便告诉你啦。”
洪七听林朝英忽作软言细语,虽然明知对方年纪远较自己为大,但林朝英看上却只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风韵成熟的女子,所以仍然心头一跳,顿时感到脸上发烫,忙扭过脸去道:“若去天龙寺时,便顺便带你去好了。”
林朝英见洪七忽地转过脸去,心中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心中也是懊恼——怎么就把这小子当成熟人一样,行为举止都不加掩饰了呢?
——咳,总是因为他是琉璃的朋友,不知不觉就把他当成晚辈,用对琉璃的态度来对他了吧!今后可要注意了!
林朝英心中暗自警示,一边略略加快脚步,与洪七保持一定的距离,二人很快来到一片大塘子前。
时逢盛夏,这塘子里正开遍了荷兰,微风送过阵阵清香,洪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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