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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1页)

“在坎贝尔的画包里,我们发现了九管颜料——朱红色、天青色、两个铬黄色、浓绿色、深蓝色、绯红色淀、玫瑰红、柠檬黄——没有铅白色。就像我当时解释的那样,对一个画油画的人来说,没有铅白色是绝对不可能完成一幅画的。它是基础展色剂,可以与其他不同的颜色调和形成不同的色彩明暗度。即使是像坎贝尔这样习惯使用纯色的人,如果不用铅白色,就如同你要出去钓鳟鱼却没有带鱼饵那样。无论如何,那幅画本身也可以证明坎贝尔使用过铅白色——画中有大片的白云,潮湿、新鲜,是刚铺上去的。

“看一眼调色板也可以证实这一点。上面有七种不同的色块,依次是:纯白、深蓝、浓绿、朱红、天青、铬黄,还有玫瑰红。

“你也记得我们是如何搜寻那管丢失的颜色的。我们翻遍了坎贝尔所有的口袋,搜索了那里的每一寸土地,我们扒开了——或者说你们扒开了,因为当时我正像一个智者那样寻找别的踪迹——那条讨厌的小河里每一块石头,一直到桥边。我告诉过你们那个颜料有可能是很大管的,但是,当然,它也有可能快要用完了,所以会显得很轻。如果它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我想我们应该会找到的。”

“是的,”达尔齐尔警官回答,“这个你确实告诉我们了,勋爵。”

“非常好。当然,也有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就是坎贝尔死后,某个人上来拿走了那管颜料,但我们认为这个念头太异想天开了。为什么这个人单单只偷这个而不偷别的?而且,尸体当时的情况也暗示着死亡发生的时间要比那幅画试图引导我们猜测的死亡时间早很多,这也会让人产生遐想。另外,医生,我也相信你的医术,你推测的死亡时间是非常合理的,尽管邓肯提出了非常具有独创性的反面意见。”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

“现在的问题是,那管铅白色去了哪里?考虑了现场所有的迹象,我得出如下结论:(a)坎贝尔是被谋杀的;(b)是凶手画了那幅画;(c)因为某种原因他带走了铅白色。

“那么,他为什么要带走铅白色呢?这是他做的最愚蠢的事情,因为缺少它,立刻就会引人怀疑。他肯定是误带走的,这就意味着他下意识地把它放在某个平时作画的时候习惯放颜料的地方。他没有把它放在那些通常该放的地方——地上、盒子里、画包里或是附在画架上的盘子里。他肯定把它放在自己身上的某个地方,而最有可能的地方是口袋。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觉得我们应该找一个画家,他有一个很邋遢的习惯,那就是把颜料随手放在口袋里。”

“你没有向我们提过这一点。”达尔齐尔责备地说。

“没有,因为我害怕——请原谅——如果我这样说了,你们就有可能去调查这一点。一旦凶手注意到自己这个坏习惯,就会立刻改正,那么我们的调查就中断了。另外,有可能很多画家都有这样的习惯;或者也有可能,我完全弄错了——这个线索很微妙,不能大张旗鼓地调查。我想最好是由我在画室里暗中进行,观看他们工作,找出他们的工作习惯。很明显,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比官员更适合完成这项工作。我给了你暗示,达尔齐尔,而你也把它写进了报告中,任何人都可以像我一样得出这个结论。为什么没有人提出呢?”

“不要管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温西。”马克斯韦尔先生说,“继续你的理论。”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为什么要精心仿制那幅画?”温西说,“为什么一个凶手会在案发现场逗留那么久作画呢?很明显是为了掩饰坎贝尔死亡的真实时间——比方说前一天晚上。这就意味着凶手在那个时间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他希望大家认为坎贝尔死于周二早上,这就意味着他为那个特殊的早上准备了不在犯罪现场的铁证。因此我认为我知道了凶手的四个情况:第一,他是个画家,否则不会画那幅画;第二,他习惯将颜料放在口袋里;第三,在真实死亡的时间他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第四,周二早上他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就是车上发现的焦油印渍。这说明,那个不在场证明的建立需要自行车的帮助。但是接下来我就没法深入了,因为我不知道坎贝尔是什么时候被杀死的,凶手是什么时候出发去米诺奇的,以及画那幅画需要多长时间等等类似的细节。但是我知道坎贝尔这个家伙是吵架狂,这个区至少有六个画家叫嚣着要掐死他。

“然而这个案件让我迷惑的是,六个画家中有五个都消失了。当然,一个区的五个画家同时消失也不是什么极其不寻常的事情。在格拉斯哥有展览,很多画家,包括弗格森都去了那里,而且这里的人们经常会在晚上出去钓鱼,还有千百件正当合法的事情他们可以去做。但是没有这些人,调查就无法进行。当你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的时候,就不可能坐下来看他作画。当时唯一能立刻取得联系的就是斯特罗恩,当我调查他的时候,他的证据,不管是周一晚上还是周二早上,都不那么令人满意,更不要提他的黑眼圈和难看的脸色了。

“这就是当时案件的基本情况。格雷厄姆消失了;法伦消失了;沃特斯消失了;高恩去了伦敦;弗格森去了格拉斯哥;斯特罗恩在家,但是明显撒了谎。

“可以说,我几乎首先就排除了斯特罗恩,尽管我想他可能知道某些犯罪事实。我要寻找的凶手,他的不在场证明是非常完美的,而斯特罗恩的则是如此糟糕和笨拙。格雷厄姆、法伦、沃特斯需要等待,他们可能带着非常完美的证据出现,我还不能确认。我只希望事情能够更加明显和直接一些。根据我的理论,目前嫌疑最大的人是弗格森和高恩,因为他们的证据有外人可以证明。如果高恩的证据能够成立,它就涵盖了晚上到早晨整个时间段,那么,符合所有设想的人就是弗格森。他的不在场证明正是我所期望的——它只涵盖早晨这段时间,而且每个环节都天衣无缝,他有火车站长、公共汽车售票员等人帮他作证,而这些人没有必要为此撒谎。如果弗格森真的九点零八分从门城乘车前往邓弗里斯,那么他没有时间作这幅画。

“接下来,其余的人也逐一出现。格雷厄姆首先出场,而他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格雷厄姆给了我当头一棒,因为他不但是六个嫌疑人中最有想象力的人,我甚至怀疑他想到了我所想到的一切。我可以想象格雷厄姆捏造了成百上千个不在场证明,然后他告诉自己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引人怀疑,而什么证据都没有则可能是无辜的最好证明。我想在那一刻,我认为格雷厄姆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且他说他能够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还在现场用自己的方式画了一幅。我有个很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从他那里套出什么消息。他的行为很完美,他完全抓住了这个事件的正确方向。直到他了解自己即将面对的后果,才作了表态。

“再然后,弗格森回来了。他有足够多的证人可以证明自己在格拉斯哥,还告诉我们一些确切的时间以便进行追踪确认。我相信他告诉我们的所有时间都是十分准确的,另外,我还确信他那天晚上没有睡着也没有错过任何事情。我硬闯入他那里,研究他的作画方式,这些最终让我了解了他。

“然后我们获得了艾尔那辆自行车的情报。现在,我不想冒犯谁,但是,我真的认为对这个案件的任何推论都要重视这辆自行车。整个事情非常奇怪,因此它几乎不可能是意外事故或者巧合。当然,它并不能说明凶手的特征,尽管它是门城的自行车,但这也仅仅意味着凶手是从门城开始行动的,而任何一个推理很明显都能得出这个结论。很遗憾,格文那个不幸的搬运工在这个节骨眼上病倒了。如果他能指认出照片中的某人,那么他将为我们省去很多麻烦。

“周四——周四我做了什么?哦,对了——我们知道了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那条路上发生的争吵事件,找到了大扳手和黑毛发。我们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失败,麦克弗森——如果我们快一点,就能在高恩逃跑之前抓住他,便可以节省那些到伦敦的车费了。这是我的错,我当时正沉浸在绘画的想法中,所以我来到鲍勃·安德森那里,建议在米诺奇来一次现场重构。我准备网罗很多画家,让他们用坎贝尔的方式作画,看一看需要多长时间。格雷厄姆、斯特罗恩和弗格森都同意试一下——只有弗格森认为这不是个好主意——但天气毁了这次精心的计划。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哦,是的。我去凯里克海岸看斯特罗恩画画。他跳起来要把我扔进海里,但是考虑之后放弃了。那时候我已经很清楚了,他要么是隐瞒了什么,要么就是想包庇某个人,而最有可能的是他参与了法伦的失踪事件。我在法伦夫人那里见过他,你知道,在周二晚上。当时我正在检查沃特斯的画室,查看小巷的哪里方便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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