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张了张嘴想要问他,这一回他总算没有忽略我的表情变化,顺理成章地开口解答了我众多疑问中的一个:“原因很简单。刚才我看到你的时候,明显感觉得到体内的苯基乙胺、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分泌旺盛。通俗点来说,我对你一见钟情。鉴于这是我出生三十年以来头一次产生这种生理反应,我想尝试和你长期相处,以此确定我还能不能因为你而进一步分泌出内啡肽和脑下垂体后叶荷尔蒙,或者说跟你成立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他说完也不给我任何反应的时间,抿嘴露出一个不那么真诚的笑容,留下一句“期待你的联系”便不作留恋地转身离开,大步走向等候在电梯间前的警监。
在那之前,我虽然明白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依然不敢相信这世上还存在这样的搭讪方式。
不过更令人称奇的或许还在后头:我最后的确和秦森成为了夫妻——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还是实质意义上的。
叫人惋惜的是,这并不是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
因为七年以后的今天,秦森已罹患精神分裂症三年,我们也一早就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迁居到经济相对落后的边境城市。
他的状况时好时坏。今早睁开眼后我发现他已经没有躺在我身边,卧室里到处找不到他的身影。我来到书房,果然看到他抱着被子睡在了书房的地板上。他坚持这么做,只因他相信有人想要谋杀他。
时间还早,他可以再睡一会儿。因此我没有叫醒他,而是关上门走到客厅。
客厅的地板上还四处散落着陶瓷碎片,那是他昨晚的杰作。自从他开始有了摔东西发脾气的习惯,我就将屋子里几乎所有的厨具都换成了不锈钢制品,只是这仍然阻止不了他。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东西摔到地上,通常要把家里弄得一片狼藉才肯罢休,就好像他十分享受破坏的快感。
对此我习以为常,取了扫帚过来做清扫。
等打理好了一切,我才重回书房,强行拽了他的被子叫醒他:“秦森,该起来了。”
他死死揪住被子的另一角,蜷紧的身体动了动,挣扎着张开了眼。
“魏琳……”他好像感到浑身不适,嗓音沙哑地出了声,一只手已经松开被角,摸向了自己的脖子,“嘶……我是不是落枕了?”
“所以我告诉过你要睡在床上。”我弯下腰扶他起来,打算替他捏一会儿肩膀。
“我只是需要一个枕头。”他盘起腿,手还扶着自己的脖子,拧紧了眉头,情绪变得有些暴躁,“你得给我买个枕头,我说过很多次了。”
这是他发作前的征兆,我能预感如果我忤逆他,会造成什么可怕的后果。
“好吧。”所以我答应,“虽然我已经给你买过很多个枕头了。你不能每次都把枕头剪得稀烂。”事实正如我所说,在这之前我已经给他买过很多只枕头,尽管它们都会在他发脾气时成为他手下的牺牲品。更可悲的是,他从来不记得这些事。他总是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发作的,而一旦我在事后提起,他就会怒不可遏,极力否认并且声称那些都是我捏造的事实。
就比如现在。
“不要撒谎。”他口吻生硬地说道,“你根本没有给我买过枕头。”
我耸耸肩,沉默地替他按摩肩膀和脖子,没有为自己辩解。 毕竟我还不想一大早就惹他发火。
可他也并没有继续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服务,而是推开我的手,丢开被子,兀自爬起身走向书房里向着落地窗的那张沙发,而后脱力似的坐下来,再次将腿盘起,整个人都陷进了沙发里。他捞来沙发上散乱地堆放着的书,翻到他上次看到的那一页,开始新的一天。
这栋别墅是他脑子清醒时自己设计的,书房所在的位置具备所有的优势,落地窗和窗户相对而开,因此只要天晴,这里不论上午还是下午都能拥有充足的阳光。他在书房里置备了两张沙发,分别朝着落地窗和窗户,摆放的位置也经过了精确的计算。他告诉我,只有这样他才能最大程度地利用阳光。
多数时候,他会把一整天的时间都花在这里:窝在沙发上晒着太阳看书,或者滚到地板上睡觉。有一段时间他曾经非常怕光,疯狂拆掉了其他房间里所有的窗帘用来遮挡洒进书房的阳光,然后在乌漆抹黑的房间里又吼又叫,坚称有人要杀害他,还砸掉台灯、掀翻书架以发泄心中的怒火,仿佛他就是一个幽居在黑暗中的吸血鬼,一丁点的阳光都能让他化成灰烬。那时他已经完全忘了,这么设计书房的人就是他自己。
好在他现在重拾了对阳光的喜爱,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
我打来两盆水,为他刷牙洗脸。他状况不好的时候,从来不会自己洗漱、穿衣还有进食,而一年之中往往有三百天的时间是由我来替他做这些。
要给他刷牙总是十分困难。我可以帮他把牙齿刷干净,但不能帮他漱口。水到他嘴里以后,通常很难再被吐出来。今天也像往常一样,他将水含在口里,眼睛还盯着手中的书,根本没有要漱口的准备。
“吐出来吧,”我不得不提醒他,“漱干净然后再吐出来。难道你还想把牙膏水吞下去吗?”
他鼓动腮帮子漱了口,极不情愿地用力把水吐在了我端到他面前的盆子里。好歹是吐出来了,我觉得很欣慰。接下来我用刮胡刀帮他把胡渣刮干净,再从另一个盆子里捞出毛巾拧干,替他擦了脸。他皱紧了眉头像是非常不满,但也不像平时那样挣扎得厉害,老想着躲开毛巾。这似乎是个好的开始,让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从卫生间出来之后,我如常把衣架推到书房,征求他的穿衣意见:“你今天想穿哪件衣服?”
秦森没有如从前一样不耐烦地随便指出一件,而是抬起头丢回一个问题给我:“今天几号了?”
“十五号。”
“我记得今天有人要来拜访。”他合上手里的书,分明是在看我,却好像陷入了沉思。长期睡眠不足让他的黑眼圈很深,也使他原本就深陷颧骨上方的眼窝看上去更加深邃。
我回头挑选衣服,“对,约好了在上午九点。”
“也就是两个小时以后。”他咕哝了一句,接着忽然放下腿站了起来,像根笔直的旗杆立到我面前,脸上神情异常平静,“我会自己穿衣服,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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