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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页)

第三种方式,说起来话长。我在高二负责的是素质班,是由学校最优秀的学生组成的;于是街上有钱有势的人便来通过我找学生,找学生替他们的孩子参加高考。他们的孩子往往不学无术,再上十年也不一定能考上大学。我想,如果这些富家子弟只是高中毕业就到社会上混,他们成为街头混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倒不如让他们都接受接受大学教育,将来跑到大城市找一份安定的工作老老实实的过日子,估计犯罪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对于我的学生来说,除了能弄点小钱之外,这也是一次参加实战得以锻炼的机会。因为他们只是高二的优秀学生嘛,一般也能考上个不怎么好的大专什么的,极个别的有时也能挂个本科线,客观上也提高了我县的升学率。既然有钱人愿意玩这样的游戏,我们何不奉陪到底?

其实这些事情领导心知肚明。让你捞你就捞,不让你捞你一分钱也捞不成。选择了让你当班主任,自然就会对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不去私立学校代课,只要你不拉帮结派和领导对着干,你捞点钱根本就无所谓。只是别太过分了。比如在高二时,我们班统共只有七十多人,我安排了而十多人替考。重温当年的情景,我现在都还有点提心吊胆。

当年梁武帝萧衍怀疑临川王萧宏谋反;因为有人举报说萧宏造屋百间,后房门户紧闭,藏的可能是兵器和仪仗。武帝于是来到了萧宏家喝酒,借着酒劲执意要到后房看一看;萧宏吓得脸都白了,极力的拦阻。武帝更加怀疑,于是砸开了大门,一个屋一个屋的检查。发现全都是金银珠宝,并没有什么兵器和仪仗。武帝心中顿时大悦,亲切的对萧宏说:“老六,你真会过日子啊!”

可见,古往今来的领导都是这样。只要你不造反,别威胁到他的位子,你想怎么贪污都行。

刚刚当班主任时,就有一位叫蒋鸿的老教师告诫我,贪一点没什么,但不要吃独食;上面送一点,请担任本班课的其他老师吃一点,就可以保住万世基业了。现在回头想想,我也真的这样做了。当然,给上司送礼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情;请一些他们认为你理所当然的应该请他们的人吃饭,也是一件很违心的事情。但我还是强作欢颜的做了。可最后,机关算尽,费尽心机,还是被撤了。

现在想想好没意思。或许我本来就不该去当班主任,本来就不该去做这一切。我真的好后悔。这段经历也让我彻底的认清了我自己,那就是,我根本就不是做官的料。银艾非吾事,丘壑已蹉跎。我本来就只是个坐在书斋中静静的写艳情小说的命!

当初,也许是我根本没有把握好赃款的分配比例,给自己留的太多了。

留下的有多少呢?两年的疯狂和冒险加上我以前的积蓄,我买了一套六十平方米的二手楼房,三万四千块。房子虽小,好在是一楼,前面还有一个四十多个平方的小院,可以载几棵蕙草,晒几件衣服。再说,它毕竟结束了我住学校单身宿舍的生涯。每逢星期日,我和妻儿便在这里其乐融融。到了星期一的早晨,我妻子又带着儿子去白集一中上班去了,只到星期五的傍晚再回来。所以每周我有五天的时间是独自呆在这小小的三室一厅的居室里的。我就像一个躲在破庙里的穷书生,宠辱不惊,闲听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笑看远山云卷云舒。我喜欢独自品味那种孤独和自由的感觉。看看书,听听音乐。我喜欢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萨特的《存在与虚无》,梭罗的《瓦尔登湖》,杜拉斯的《情人》,萨冈的《你好,忧愁》。听的,却都是世俗之乐。有时也看一些好莱坞大片的盗版影碟。

在乔迁之后的第一个教师节,我的摩托车被偷走了。

我只好像祥林嫂讲阿毛的故事那样不停的说: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小偷是在夜间偷东西的,没想到大白天也偷。那天有客人来,中午我们一家三口陪客人在饭店里吃饭回来,随手就把车锁在了门外。后来客人走了,我们就午睡了。等醒来走到门外一看,坏了,摩托车不见了。我忙喊:“车呢?车呢?”可怜俺们的摩托车,不知道被哪个王八蛋给偷走了。地上还散落着被撬坏的大锁。

我知道,这是上天对我曾经作恶的报应来了。可这小偷也真不长眼,你在别的日子里偷走它我心里也好受些,偏偏赶在教师节!这不是存心侮辱我吗?

第二天天刚亮,妻子就开始唠叨;然后就哭。大清早的好不让人心烦。我对她说:“如果你能把车哭回来,你就使劲的哭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丢车带给我的不方便开始呈几何级的增长,每增长一分,我对小偷的恨就增加一分。最终,我改变了对小偷的看法。原来我以为,小偷都是贫苦人家对生活无奈的孩子,所以都是劫富济贫盗亦有道的梁上君子,现在看来,他们不是这样的,他们连我这个穷教师都不会放过。听人说,小偷连他爹都偷,这话也许是真的。

我四岁的儿子,在和小伙伴玩耍的时候,偶尔看见摩托车从身边经过,便停止玩耍,站在那里面色凝重,怅然若失,对远去的摩托车无限的向往,自言自语道:“摩托车,我爸也有,带着我玩被人家偷走了”

每次看到这样的情景,我都好不心酸。我暗下决心,再买一辆,一定要再买一辆。几个月后,我积攒了两千多元钱,回到老家,让母亲把多余的小麦卖了,又买了一辆。

直到现在,我还在盼望着小偷能把我放在老摩托车内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寄还给我。重办太麻烦了,还要花很多钱。小偷留着也不能用嘛,何必做损人不利己的事?

即使发生了这件事情,我对搬出学校,依然从不后悔。

其实我早就该从学校搬出来了。本来我只是在南院有一间宿舍;而北院,住房非常紧张,不仅不可能给我解决住房问题,甚至还为了解决女教师林咪的困难,在二00四年的暑假不惜把王金华老师赶到南院。因为学校打听到他的家就在街上,这样可以借机收回他在北院的房子。在学校这一无耻的举措还没有实施之前,碰巧我的一个朋友金党老师和王金华比较要好,金党便巧加游说,让王金华和我调换了房子,致使学校的完美计划落空。负责为学校办好此事的牛校长和马主任不禁难受得像每个人吃了一根屌毛。

当年学校派别林立,以盆窑为圈子的一系列人被称为“窑子系”,以斧井为龙头的一帮人被称为“斧头帮”。其他还有一些小的派系,偶尔也斗得热火朝天有声有色。其实都是因为利益在作怪,都是金钱惹的祸,没钱的事谁都不再会争着去管。像我等人,身微言轻,又没有令别人心动的金钱和权势作后盾,只好哪庙的神灵就给哪庙烧香。也就是谁上台就巴结谁,哪管什么原则立场;否则哪里会有我们生存的道理!

可是,看看当年的结局吧,尽管我像林黛玉一样处处留心时时在意,还是因为一间破房子触痛了当权者,刚刚调换成,就被勒令恢复原状。

顶着压力住了一年,在二00五年的暑假,没有人再提这事了。但我知道,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变相的惩罚快要来了。

果然,高三开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职务被撤掉了。看到了吗?学校也许允许我贪污,但绝不允许我不听话。学校通过这样的方式告诫我:不要把那种自由主义的劣根性动不动就暴露出来!

恰恰在开学之前,我就已经买好了房子。我发现虽然是二手房,但比那间单身宿舍住着舒服多了。并且,再有女郎来造访我,也不用担心别人说三道四了。事到如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套房子带给我的快乐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价值。不当班主任了,钱是少挣了点,但少就少吧,还够我买书和影碟的,还不至于被饿死。牺牲这点钱能够换来一时半刻的自由还是很值得的。

自由,自由,自由是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名词啊。

依稀记得,我七八岁的时候,每逢夏天,还喜欢光着屁股在村子里跑来跑去的。因为年龄大了,小鸡斜斜的,比别的小孩长好多。坦荡荡赤裸裸生存于太阳与大地之间。十五六岁的时候,我还仅仅穿着两边开半圆叉的三角裤头在村子里走来走去。比如在上初三的暑假,我正躺在床上看《红楼梦》,母亲告诉我,俺家的猪从圈里窜出去了(看来它也喜欢自由),让我去村北的地里撵回来。我就这样穿着裤衩,抄起一根树杈撵猪去了。到了地里,发现两只拖鞋还不一样的颜色,原来有一只是我父亲的。我就这样拿着树杈“嗬嗬”的撵猪,不巧被路边树下乘凉的我们村最漂亮的新媳妇和她的妹妹觑见了。当时我就突然觉得她们看我的眼神不对头,她那妹妹穿着白地红花的连衣裙,脸蛋红红的。后来就有人到我家提亲。而我父亲却立志要让我上大学,不同意。这件事我最后还是知道了,恨我父亲,气得不得了。我想她那妹妹,那么多衣衫整齐的不爱,却看上了几乎裸奔的我,识见非同常人,必有过人的聪明。可惜很多这样的女孩,都被我的学习生涯马不停蹄的错过了。

搬到北院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六岁了,依然穿着大裤衩,在单身宿舍的二楼走道里晃来晃去的。此时的我,已经不喜欢看《红楼梦》了,我发现《金瓶梅》的作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人;而《红楼梦》,不过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怀旧的呻吟而已。

不是吗?

傍晚的风,顺着一个方向抚摸,抚摸我裸露的肌肤,柔柔的,让人好不沉醉。

可是好多时候,雨,只是一直的下着;我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走,走,话都不知从何说起。甚至连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都有一种“理丝入残机,何悟不成匹”的感觉。有时候,就和一些人不停的喝酒打麻将,欢笑的背后总是难言的痛苦。

听说在民国时期,教师的待遇很高,进可以为官,退可以治学。我想,在那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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