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周遭的人很少有人读诗集,别说王海桑了,连读普希金的人都很少。可是,阿秋和我一样,爱极了那些简单,却宛若春风入怀的优美诗句。
“我特别喜欢。”阿秋喃喃道。
闻言,我干脆把那本书递给了他,然后说:“喏,拿去读吧。”
我说完,阿秋掐灭了他手里的烟,翻开了几页,没有默声阅读,而是张开嘴,用那口带着糯糯软软的吴音的普通话,随口念了一段,亦是令我动容那几句。
诗句如下:
我的心无法安慰我的心需要忘记所以我要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忘记一个人去忘记一些事然后回来,以双手进入生活。
阿秋念完,他便叹口气,衔接道:“所以我来大理。”
“啊?”我煞风景的阿了一句。
阿秋见我一惊,便噗嗤一笑,吸了吸快要流出来的鼻子,整个人缩紧了棉袄里,难看的像个小老头。
“没什么,哥要冻成狗了,快进屋吧!”
阿秋嬉皮笑脸搓着双手,迈着可笑的企鹅步,然后唤着我快进屋。
和阿秋的关系变熟后,我觉得阿秋是个很厉害的人,因为他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说直白点,阿秋是个会笑着流泪的人。阿秋绝对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反而,我觉得他浑身上下都是故事,但是,我不问,他就不会说,我问了,他还是不会说,就算说,也是真假参半。
后来我问他,人为什么喜欢说谎,他说,说谎虚构大概是一种生存本能,也算是种自我保护。他还说,蔻蔻,等我再经历些事情的时候,我会发现我越来越不喜欢倾诉,反而趋于当一个倾听者。于是,我再问他,如果有一天,我想倾诉了怎么办。他当时就拍着胸脯,骄傲的不行,跟我说着,去杭州找他。
后来,我们离开了大理,团队里有些已经发展成小情侣或者小基佬的人离开了队伍,往他们自己向往的城市去,有的南征,有的北下,而我和阿秋执意向西。团队的大巴车是往北开的,而阿秋的目的地是西藏,于是,我和阿秋只好下车。其实,我本来可以不用趟阿秋的浑水,但是,我不知道我向往哪里,而且阿秋也是个特别有意思的人,于是我就觉得跟着他。
当时我跟他在公路上一边找顺风车,一边抽烟。冬天,公路上的风很大,我跟阿秋两个人就背着个包,缩在棉袄里,他还笑称我和他狼狈的就像城市街头等着给人家砌墙,通下水道的农民工。
“为什么要去西藏?”在我眼里,谈起西藏,体质虚弱的我的脑海里只有,高原反应这四个大字。
阿秋很没素质的把烟头丢在了地上,然后踩灭,问着:“蔻蔻,你有信仰吗?”
“没有,我不拜诸佛,不信鬼神,只相信科学。”
说实话,我这是从小就被荼毒的。
“我的工作很好,一个月可以挣很多钱。可是,当我挣了很多钱,有了香车宝马,有了美女环绕,我却开心不起来,生活找不到目标。我想了很久,某天我一拍大腿,才发现我是没有信仰,没有信仰的我如此的苍白单薄。于是,我辞了职,一个人在这大千世界游荡,我想找到我的信仰。我看了耶稣,听了唱诗班的演奏,看了佛祖,接受各大寺庙的熏烟的洗礼,亦看了真主,结交了穆斯林的朋友。可是,我觉得这些不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信仰。”
“所以呢?”我深吸了一口烟,然后跟阿秋一样没素质的把烟头踩灭。
“六根未净的我想去趟西藏,找找我的信仰。找得到,那最好,找不到,我就滚回红尘,再去修炼一番。”阿秋说着。
“你要是在西藏剃度什么的,我可不陪你。”
“剃度什么的还是算了吧。”阿秋说着,甩了甩他那头引以为傲的秀发。
某天那货还大言不惭的跟我说,某牌洗发露让他去拍广告。
见过自恋的,没见过天天把自恋挂在嘴上的。
“哈哈哈哈,你个逗比。”我笑着,捏了捏阿秋的脸,只道: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萌的一张脸,正正经经的说这些话的时候,就特别好笑。”
“妈蛋,蔻蔻,你个神经病,人家和你说正经的!”阿秋怒道。
后来,我跟他干脆站在公路上互相吐槽。
阿秋和我聊得很投机,他的话总能说进我的心坎里,而我也能读懂他到底咋想什么。有人就问我了,你为啥不和阿秋在一起呢?我答:
有些人,这辈子只适合当朋友,不适合当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 噜啦啦啦,阿秋就是个大逗比~~~~求收藏求评论
☆、滨离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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