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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杆麦子铺上去,牛拉着笨重的石磙把麦子碾出来,用木锨把麦子扬出来,粮食是尽量收进麦仓的,麦秸杆堆垛起来,打成圆柱尖顶的样子,上面撒上一层土,留着喂牛和烧锅用。他年复一年地做着同样的事,可没有看到时间的流失在他的身体里留下衰老的痕迹,没有感到生活的平淡乏味,在他的脸上,从来没有忧伤。哪里像现在还有抑郁症这样奇怪的名字,祖母倒是有时候很难受,她的难受是写在脸上和眼睛上的,她有时候会哭泣。他会安慰她有时候姑妈也会来探望她,她也不会难过几天,一般都是两三天就会好起来,毕竟不是什么大病。我不比说他们那一代人比我们坚强,时代造就的嘛!我只想说有些事,他们做的出来,我却没有胆量去做。比方说,我要到一个远一点的地方去几天,那么,我一定要拿够足够来回的盘缠和在那里吃住开销的钱我才会去。他们可以兜里没有一分钱而到任何一个地方去,这就要把时候推到我还没有出生的五十年代之后七十年代之前,那时,农村确实贫穷,贫穷到了村里有五六口人饿死的地步。临村也有饿死的。我村之所以饿死人,是因为化肥还没有使用,也没有机器,庄稼的收成靠天,旱涝都对庄稼都不利,还有蝗虫的灾害,没有农药,有些年头,根本就没有什么收成,树皮,野草还不够他们食用。村里人听说种植水稻的水乡年年粮食丰收,就纷纷到有水稻的地方拾粮食和乞讨,乞讨成了他们维系生命的重要手段,那算不上丢人的事,大家都一样。他们手里没有一分钱身上的衣服不耐看,脚下的鞋子不够结实,没有地图,不认识多少字,全凭一张嘴就要到他们想要到的地方去。体面,这个可恶的词语害苦了我。小镜子本来是女人的专用品,为了看到我的两边脸是否英俊,我曾经天天拿它来照,还买了小梳子,在课堂上还偷偷地照自己的模样,抿自己的鬓角呢,真是浪费时间,怎么照脸也不会因此变英俊的。为了体面,我曾拒绝和更多的人交往,怕他们看到我家境的清贫,为了体面,我曾因为穿着的布料低等而难过,而体面,说到底只是自己为人生的路上设置的拦路虎,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把体面去掉了,生活的本来面目就会出现。他们走在冰雪覆地的地面上,衣服单薄,编制袋中的馒头坚硬,肯定有这样的时刻,他们向前走去,心里想的是生存下去,希望着什么,而希望对于他们又会是什么,他们肯定是看不到庄稼收成的未来的,他们却执拗地活着。我想起了释迦牟尼,他同样受过苦,他活着的目的是拯救人类。后来他禅悟人们是不应该具有情感的,七情六欲都不该有。祖父那代人,我很少见他们开怀地笑,也没有见他们痛苦过,那个时候,像现在电影中因为失恋而做出的痛不欲生的表情是难以想象的。我在生活里遇到了苦事,和他们的苦事具有不同点,这也许就是我感到痛苦的原因,他们生活在物质贫乏的时代,习惯了,不把那当回事,他们在苦中自由地寻找方法。自由给了他们生存的权利。他们紧紧地抓住。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我喜欢课堂,他们看到的是我作文本上别老师用红色的漂亮波浪线划过的句子,用一排排优美的圆圈圈起的句子以及过誉了的评语,我的作文每次都被用来当范文,这样我唯一的嗜好成了沉重的十字架,作文既是乐事也是苦差。苦于迎合老师和同学的赞美之心,苦于寻找恰当的词语和格言式的句子,朋友宋师君是最佩服我的文章的,以他的话说,我是天下第一,真的是想把我捧上天,我不是天才,我的一切都是勤奋的结果,之所以写的好不过是因为看的多,从书中记住了一些词语和写作的技巧并能灵活运用而已。虽说是皮毛,但在没有看过几本课外书的同学那里也成了豹纹,比较的耀眼且有威力了。可他偏不信,这就是他的偏见和成见了。成见难改。祖父也知道我的作文不错,他并没有给我鼓励,他说做人和做文章不同,做人要开开心心,和大家在一起,做文章要的就只有宁静和单独。那时我是不大同意他的话的,我常常听人说文如其人的。祖父在学校的时候是学习很好的,由于遇到中日战争,国共战争,上学的年龄浪费在抗战和逃命生存之中,他没有机会学习下去,不过不上学可以,但要开心生活。对了他的开心是在心里的,不必写在脸上。村里的男性成人多是这样。我却在校园里一呆就是二十几年,苦苦地生活着。大学里,文章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在校报上发表了多篇散文和小说,都是写半自怜半忧伤的无关痛痒无关时局的文字,卖弄的是文字游戏,没有什么价值。同样有人喝彩。他们认为艺术和生活无关,所以,我的文字更加珍贵。运气来了谁也挡不了。我的内心却很苦,我想转变风格,刻骨地想。转向现实和严肃,却迷失了方向,不知道该怎样下笔,我还没有找到一个供我下笔的动人的故事。二十几年,生活里竟然没有发生一件感动我的故事,我是不是一直生活在现实生活之外。我没有真正介入生活介入社会。祖父就不一样了,没有读过书,但他的生活叙述出来有很多故事,我在学校里学到了不少词语,可讲出来的都是书本上的故事,自己却是空空的。现在,

他的那句话又回响在我的耳边,我应该和人接近,开开心心。他是说要我融入社会的,学校只是社会的一小部分而已,我是该从学校里走出来了。我的文章没有什么成就,但是另我感到骄傲的是好友宋师君从我这里得到启发,那那不太流畅的文字居然写出了有力量的声音。他用的是莫扎特的音律,一曲就会打动所有人的心。

我站在那地面杂乱的院子里,地面还是那个地面巴,好象什么都没有变,我向已经倒塌的垣墙东边看去,看到了击打废木料的我正坐在树阴里,专著地击打出单调而悦耳的声音,我闻到了木头淡淡的香味,祖父正认真调试着墨线。时光仿佛交错在一起,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和现实平行地在一起。二十七岁的我看着九岁的我,看着从背面看仍像青年的祖父,他在我脑中的形象永远是六十几岁,死亡让一个人的形象永远固定下来。因此,一成不变的东西就是死亡的。我看着我一会放下手中的木块,观看祖父劳作,一会又蹲在那里享受着树阴的清凉,其实,那棵数早已经不在了。我也不在了。在的只是记忆。惟有记忆让我们的生活存在。祖父已经躺在了冰冷的骨灰盒了,喜欢和人打交道的他也不得不孤单一个人了。我站的地方,他同样站过,他站在那里,是否想过永恒,是否想过死亡是永恒的,就是文字也有寿命,但是人们从来没有屈服于时间这无情的河流,他们寻找各种方法来记载记忆,让记忆成山,阻止河流冲塌。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位老人钟情于*DV,用来记忆,这是正确的,人只有和时间对抗才能显示自己的存在。

悲凉,从未有过的深深的悲凉落在了我的心头,就像雷电劈开了我的心。那是一个冬天,在他熟悉的严寒里,他想要一间自己的房子,他不想安静,因为他得尚了心脏病,他买了一把黑色的旧式二胡,无师自通。房子他一手盖起来了,除了上梁的时候叫了几个人帮忙。他终于有了自己的空间,一天,我到他那里玩,他问我能不能替他买点药,医院的路远,他怕路上出事。我没有答应,我太贪玩了。其实,他能求到我的事就那么一件,我却没有办到,还总是念叨着说我思念他,孩子必须改掉的毛病就是贪玩。让他玩下去,就是毁了他。写到这,我想起了《红楼梦》,贾宝玉是一个混世魔王,贪玩。我想他家里的人想让他读书,不光是为了要他求取功名,还是想让他懂事,这也是林黛玉后来劝他读书的意思吧1两年后,祖父去世了。这就是最后的结局,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所以结局是最平凡最平常的事,结局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他是病死的,死前人消瘦的可怕,牙齿也脱落了很多,说话的声音嗡隆不清,人也显得苍老了,他是猝死的,谁也说不清他死时的痛苦。人们都希望看到故事圆满的结局,其实是想看到死亡之前的一段时间里的生活质量和境遇。最终的结局却是一样的,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圆满的结局。任何一篇小说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局,因为故事结束后,故事里的多数的人都还年轻,他们还要继续生活下去。我看到祖父的结局,我心生悲凉。不过,一会悲凉过去了,再沉重的情感经过时间之河的不断冲涮也会渐渐淡化,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透过时间的河流看到他有力的身影行走在村庄里。

第十一章

农村穷,茶叶也没有,这是白开水。您大老远从县城跑过来就为我那不省心的大丫头,真是难为你这么尽心。红群那孩子,从小就野。人家都叫她假小子的。总喜欢和男孩子在一起玩。还经常和男孩子打架呢,给我们添了多少麻烦真数不清。只从她进了学校,我们两口子就盼着有一天她能改变,然而,她那个样子还是很少收敛,直到了初中,才好一点,像一个女孩子了。家里的事也会帮着做,也不再和男孩子鬼混了。本以为这是个好头,以后会越来越好呢,没有想到,突然之间就又回到了从前。

她刚从一所名牌大学毕业,本来被分配到市里的一所重点中学教书,她执意要回到她家所在的县城教书,县城工资低,课时多,她乐意。他是她的同班同学,他们走在学校中间的宽敞的水泥路上,道路两旁法桐的叶片在微风里轻轻地翻动,风透过法桐吹拂在他们青春的脸上。她的手指,白皙,绵软,修长,美丽,指向一株开了粉红色花朵的木芙蓉,他顺着她的手指望去,目光穿过木芙蓉,看到九曲桥上站立着两个互相依偎的学生,湖水平静如一面镜子,他们的身影在铁柱上白炽灯的照耀下投射在湖水里,画一样美,男的手里拿一本书,没有打开,他在给女的背诵诗歌呢,李商隐的诗,体弱多病的李商隐把心放进了诗歌里。昏暗的光线下,他们看到了美好的未来,陶醉在过去人给他们带来的感动里,女的把头埋在男的胸膛里,双手紧紧抱住他匀称的腰。他不喜欢那花朵,任何花朵都是不应该喜欢的,它们是片刻的存在,最易引起伤感。她笑,格格格,银铃风中的微音。她喜欢那花朵,娇羞的花朵,夹竹桃和茶花都是娇羞的,白的红的映山红,黄的白的红的*,白的栀子花,只要是花朵,她都喜欢。那片刻存在的东西里含着永恒,永恒的形式。花朵开了要败,败了总是要开的,形式永远存在。她总能等到花开的季节。她们通过弯曲细小的;麻石路来到绿色平整的草坪中间的亭子中,亭中有一圆石案,四周有四面石鼓凳,他们相对坐下,她看着他的眼睛,记住了他的眼睛的特点,黑又大的眼眸里有一小块不明显的更黑的斑点。右眼里。他看着她浓密的黑发,想到了他最爱的人,妹妹。他是一个孤儿,三岁死了父亲。母亲是一个残疾人,右腿瘸,小儿麻痹留下的。母亲说她的命苦,在娘胎里就开始受罪了。她脾气坏,喜欢无缘故地发脾气,指挥欲特别强,总是命令他做事。她好象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不会哭也不会笑,即使是抱怨自己的右腿,也是冷冷的语气。他在那个没有爱的家庭里长大,心中尽是黑暗和绝望,他感到他正被一辆马车押送到一个荒凉的地方,一直走下去,直到死亡。她是阳光,一缕轻柔的阳光透过他狭小的血管在黑暗的心房里洒落了下来。于是,整个世界向她打开了,他的眼睛看到了全新的东西。母亲不是冷血的人,她的身材多么瘦弱,总让人担心会被风刮走,却支撑着一个家,她从不抱怨别人和上帝,她细小的手指上只有青筋和一层皮肤。她为什么那么节俭,不肯吃一个鸡蛋,都是为了孩子。她硬是让他背诵了一本李商隐的诗集,她为什么要选择李商隐,因为她的心太多情。一定是。女人是美丽的,她们用灵巧的双手装点生活,又让别人欣赏到她们的生活。山风和小亭是最美妙的,在山风里,他听到了校外自然和谐的合唱,在小亭中,他看到了未来世界上最美的新娘。

白歌想了解我的过去,他认为只有我把过去告诉了他才算完全信任他把他当朋友。我喜欢讲我的过去,给朋友讲,更刚认识的同学讲,只讲我得意的一面,失意的一面就算了。以前,我面对的听者都是女孩子,如今是一个男的,且很英俊,我该如何讲我的过去呢?还有,他是一个文章家,诗人一样的文章家,我的话不能让他觉得俗气,也不可能欺骗他。他的眼睛里有一把锋利的剑,能剥去虚假的外衣。多想无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又不是罪犯,有什么可怕的。从我七岁说起吧!我是一个有点怪怪的人,你知道吧!我特别喜欢和男孩子打架,特喜欢欺负他们,直到把他们弄哭我才甘心。男孩子哭泣的样子很丑,我不能多看几眼的,女孩子不一样,她们哭泣的样子很动人,没有人不被女人的哭泣打动。说也奇怪,我和我最爱的男孩子却是最大的冤家。我们两个一见面就都来气,就想上去给对方一巴掌,然后把他打趴下,再狠狠地揍他。让对方怕自己三分,我们打斗了不知道有多少次,现在我的手背上还有他咬过的伤疤呢。永恒的记忆,看到它,我就想起了那可爱的往事。我们最终也没有分出胜负来。最凶的一次,是在一次游戏中,他扮演将军,打开衣服纽扣,把衣服的袖筒在脖子上打个结,奔跑起来,衣摆飘飞,很是威风,我看到就很想学他的样子,但是,我却挡在他的面前,毫不讲理不让他过去,他的伙伴们都围了上来,睁大眼睛看着他们的将军是怎样对付一个女人的。将军愤怒了,女人是不能阻挡他的道路的。他大吼一声,向我扑来,我们扭打在一起,我抱到他的身体的时候,想告诉他,我那样做,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他为什么就不能多看我一眼,多爱我一点呢?他为什么感觉不到和他撕打的人是最爱他的呢?我来不及多想,我们滚动在潮湿的土地上,衣服头发上全粘满了暗黄色的沙土。他扯掉了我三支黑色的发卡,还有我心爱的紫色的花束。我头发完全散揩了,我感到我像个疯婆子,我受不了,把他推到了洼坑的积水里,他的脚下打滑,扑通倒进了水里,牙齿上都是泥水,他本来是可以和我拼命的,他没有,他站起来,看看他的伙伴,又看看我,然后,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然后,拧拧以后,走开了。从那之后,我们再没有打过架,我们的关系也没有好起来,见了面都低着头像不认识一样,我曾经偷砍过他走过我的样子,就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一样。我却仍然喜欢他。那时候,我也算得上是最勇敢的了。我曾经和老师顶撞,这在男孩子是办不到的,我成功了。是这样的。老师说不会背诵李白的《静夜思》的学生都要站到课堂外面去背。我恰恰不会背。我却不愿意站出去,老师问我原因,我说李白写诗是为了抒发他的情感,不是为了让我受罪。老师听了很开心,同意我在教室里听课。可我怎么就没有一点的勇气向他说明我爱他呢。那时的爱和现在的爱情的爱是不太一样的。我也和其他几个男孩子关系不错的,离开他们任何一位,我都会难过。我们之间的关系却不牢固,牢固的只有我和他之间的冷漠。把爱说出口真的很难。所以,女人不会忘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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