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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失去了道德。

老子接着还强调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意思是说,当社会用礼教约束而提倡仁义时,那忠信几乎就荡然无存了,礼成为社会道德出现混乱的祸首。

在老子写下《道德经》的时候,儒学还并不兴盛。但这里老子神奇地预见了未来中国社会中被儒学礼教所毒害带来的灾难。当老子坐在满是竹简的“国家图书馆”中,想明白这一切时,他会不会知道,中国人要走过多少弯路,经历多少苦难才真正地能体味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礼义本来是维护和巩固道德的,但是在中国的历史上,却时时异化成一种戕害道德的工具,在所谓的“忠孝节义”的遮羞帘幕下,多少更无耻,更残酷,更虚伪的勾当却假仁义之名。法国罗兰夫人那句“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里换为“仁义道德,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往往却更凶恶可怕。

庄子在《胠箧》一篇中说: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意思是说:制造斗斛来量,却连斗斛也一并被盗走,制造权衡(秤)来量,却连权衡也一并被盗走,制作符玺来当信物,却连符玺也一并偷走,使用仁义来矫正人们的行为,却连仁义也一起被偷走了。

这些“大偷”偷走了仁义后,于是加以改造,结果仁义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知邪?故逐于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这里解释一下:庄子说怎么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仁义被偷走变质)呢?那些偷个衣带钩的小贼都被砍头处死,但窃国大盗们却冠冕堂皇地当上人人敬畏的诸侯,诸侯家也就有了“仁义”啦,这不是连“仁义圣智”一块都偷走了吗?正是因为事实对于盗窃仁义的人有这样大的吸引力,所以就算有高官赏赐,高薪养廉也阻挡不了这种诱惑,用斧铖的刑法,死刑的威慑也无法禁止,

“禅让”本来是上古的传说中,将天子之位授于贤者的制度与方法。尧、舜、禹之间帝位的相互替代,就是“禅让”。通过“禅让”将权力和平地转授于贤能者手中,这应该是一件光荣而正确的好事。但后世的“禅让”却名为“禅让”,实际上刀斧相逼,甚至鲜血满地,伏尸遍野,像曹家代汉、司马家又代曹,无不是受禅者气势汹汹而禅让者战战兢兢。当年的汉献帝、魏元帝虽然委屈,但毕竟还是平安善终。而后世的废帝们就没有这样的好命了,大都是活不了多半年就被干掉了事。梁陈之际,陈武帝陈霸先“受禅”于梁敬帝萧方智,没有多久就把萧方智悄悄弄死。年只十六岁。东魏皇帝元善见被迫将帝位禅让于高洋。一年零七个月后,元善见就被灌了一壶鸩酒,被毒死,时年二十八岁。北周小皇帝宇文阐将帝位“禅让”给自己的外公杨坚。但老外公杨坚也丝毫没有手软,不久就杀了年仅八岁的外孙宇文阐。翻翻历史,像董卓这样的人都可以说自己有“德”而被“禅让”,这“禅让”两字没法不让人觉得已经是味道极恶。

三、真正的高风大德--上德不德(2)

民间俗语说:“百善孝为先”,而看一看二十四孝图,像“郭巨埋儿”这样的故事,又哪里还有人性在内,活埋一个鲜活可爱的孩童这样令人发指的行为居然被蒙上了百善之先的洁白面纱,那这样的“孝”善又何在?

鲁迅先生评道:“郭巨的儿子……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当然,这个例子也许只是故事,但事实中这种以“忠孝节义”害人的悲剧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上演着。《三国演义》中第19回说:玄德……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刘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玄德称谢而别,取路出梁城。……与曹操相见……说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这个故事真让人不寒而栗,刘安这厮杀自己的老婆如同杀猪一般。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仁德化身刘皇叔,居然吃了人肉后抹抹嘴,感恩挥泪。曹操听了也派人送巨款奖励。《三国演义》七实三虚,这事也不知道是实还是虚,但历史上吃人尤其是吃女人的事倒是真有,而且屡见不鲜。汉末臧洪为袁绍所围,城中食尽,“杀其爱妾,以食兵将。兵将咸流涕,无能仰视。”(《后汉书》卷五十八《臧洪传》)安史之乱时,著名烈士张巡镇守睢阳城,被叛军围困后城中粮尽,他也是“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四《忠义传下·张巡》)

还是鲁迅先生,又辛辣地揭示了旧时以礼“强奸”人的本质,他在“男人的进化”一文中说:

说禽兽交合是恋爱未免有点亵渎。但是,禽兽也有性生活,那是不能否认的。……禽兽的种类虽然多,它们的“恋爱”方式虽然复杂,可是有一件事是没有疑问的:就是雄的不见得有什么特权。

人为万物之灵,首先就是男人的本领大。……后来不知怎的,女人就倒霉:项颈上、手上、脚上,全都锁上了链条,扣上了圈儿、环儿。虽则过了几千年这些圈儿环儿大都已经变成了金的银的,镶上了珍珠宝钻,然而这些项圈、镯子、戒指等等,到现在还是女奴的象征。既然女人成了奴隶,那就男人不必征求她的同意再去“爱”她了。古代部落之间的战争,结果俘虏会变成奴隶,女俘虏就会被强奸。

但是,强奸的本领虽然已经是人比禽兽“进化”的一步,究竟还只是半开化。……自从金钱这宝贝出现之后,男人的进化就真的了不得了。天下的一切都可以买卖,性欲自然并非例外。男人化几个臭钱,就可以得到他在女人身上所要得到的东西。而且他可以给她说:我并非强奸你,这是你自愿的,你愿意拿几个钱,你就得如此这般,百依百顺,咱们是公平交易!蹂躏了她,还要她说一声“谢谢你,大少”。这是禽兽干得来的么?所以嫖妓是男人进化的颇高的阶段了。

三、真正的高风大德--上德不德(3)

同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却要比嫖妓更高明。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终身的活财产。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也没有,何况恋爱。不管你爱不爱,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之下,你得从一而终,你得守贞操。男人可以随时使用她,而她却要遵守圣贤的礼教,即使“只在心里动了恶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却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礼教婚姻的进化意义,也就可想而知了。

是啊,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下,帝王更是随心所欲地选民间的“美女”入宫,但圣崽们都欢呼那是皇恩雨露,叫“宠幸”,其实也不过是以“礼”强奸而已。

然而腐儒们是不敢这样想,也不肯这样想的。他们却会千方百计找借口,证明上面的事例是正确的。

庄子曾用极生动的手法揭示着儒家虚伪的面目:“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按其鬓,压其顪,而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庄子·外物》)意思说,儒家开口就是赋诗言志,俨然正人君子,但背地里却专门干掘墓盗宝的勾当。等他们挖开墓坑,撬开棺椁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大儒胪传站在墓门口望风,心里有些急了:“东方作矣,事之若何?”(天快亮了,怎么办?)他的弟子在里面说:“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还没有脱掉死人的衣服,但看到死人口里有珍珠。)大儒胪传说:“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按其鬓,压其颊!”(《诗》中说青青的青苗,长在坡地上,生前不施舍人,死后为何含珠?揪住他的鬓发,按着下巴,用锤子敲开两腮,不要伤了嘴里的珍珠!)

庄子说的当然是寓言,但很形象地揭示了大多数儒家人物的真实相貌。

当然还有一部分儒者,他们并不虚伪,但却迂腐。他们固执于早已变质腐朽的虚伪之德,并一味地维护,他们做了坏事还不知道,他们根本不会惭愧,有时反而理直气壮。这样的人更可怕。

金庸小说中的郭靖按说是个好人,但他身上儒味也挺重的。像对待杨过、小龙女的婚事时就认为宁可一掌打死杨过,也不能让他坏了“名声”,成为武林“败类”。而深得道家精髓的张三丰真人就不这样,他得知徒弟张翠山娶了邪派天鹰教主的女儿殷素素后,仍是捋须一笑,说道:“那有甚么干系?只要媳妇儿人品不错,也就是了,便算她人品不好,到得咱们山上,难道不能潜移默化于她么?天鹰教又怎样了?翠山,为人第一,不可胸襟太窄,千万别自居名门正派,把旁人都瞧得小了。这正邪两字,原本难分,正派弟子若是心术不正,便是邪徒,邪派中人只要一心向善,便是正人君子。”张真人胸怀宽广,道学精深,这几句说得笔者心里也好生畅快。

所以明代李贽在《焚书》中就尖锐地说:“公但知小人能误国,不知君子之尤能误国也。小人误国犹可解救,若君子而误国,则未之何矣。何也?彼盖自以为君子而本心无愧也。故其胆益壮而志益决,孰能止之。”这正是指的一些固执的腐儒。

是啊,有时候一些腐儒们受了礼教的毒害,往往还认为自己是行得正、坐得直,自己认为是问心无愧,实则小处害人不利己,大处则祸国殃民。

据说有清官之称的海瑞有个女儿,才七岁,因为偷吃了别人一个饼,海瑞逼她活活饿死。有人评论道:“其实这么小的孩子还不可能自杀,实在是被饿死的。管仲说:易牙为了讨齐恒公的欢心,把自己儿子煮了给他吃,这种人残忍到极点,为了荣华富贵什么事也做得出来,千万不能信任。相比之下,海瑞为了维护自己清官的声誉,能把自己七岁的女儿饿死,其实他的本质和易牙是一丘之貉。”海瑞到底有没有这件事,笔者没有仔细考证,但历史上肯定会有这类人的,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海瑞为了所谓的“清名”而丧失了人性,甚至连“兽性”也不如,正是“德”之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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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真正的高风大德--上德不德(4)

明朝末年,崇祯想和满清议和,朝中其他大臣听到了风声,便纷纷上奏,反对和议。当时的群臣认为议和就是投降、就是汉奸、就是秦桧。在这些迂腐的大臣们的“忠心”进谏下,崇祯杀了提议议和的陈新甲,于是无人再敢提议和二字,明亡已不可逆转。这正是应验了李贽所说的“君子之尤能误国”的论断。

笔者对现行的教育制度也颇多感慨。多少正值花季之年的少男少女在学校的严格管理,课程的繁重折磨下弄得精神萎缩矮化,对学习丧失兴趣。而教育界的领导和某些老师却沾沾自喜为“教书育人”、“桃李满园”,所谓的素质教育等都是空话,实可叹也!

历史上具备道家思想的人,往往是不拘礼法的。笔者觉得他们更可爱得多。晋代就比较推崇道家的思想,多数比较洒脱豪放。太傅郗鉴的爱女郗璇要出嫁了,他派门客到丞相王导家去选婿。王导说:“我的几个儿子都在东厢房呢,你就像逛超市一样随便挑吧!”门客到东厢房看过之后,去回复太傅说:“王丞相的几个儿子都是帅哥,听说我为您选女婿,都饰容待客,有的还有些拘谨,只有一个年轻人,袒腹(露着肚子)卧于东床,好像没听说有这回事似的。”谁知郗太傅闻听此言后高兴地说:“就选那袒腹东床的为婿。我就得意这样的,他将来肯定是一个好女婿。”此人正是王羲之,东床快婿一典故由此而来。之所以选王羲之,当然不是因为他穿露脐装性感,而是因为晋朝就推崇这种自然、率真一点也不虚假矫饰的风气。

阮籍更是这样的人,他很孝顺,但他正和别人下围棋时,有人告诉他母亲死了,对局者说别下了,阮籍却要坚持下完。如果按儒家礼法而言,老妈死了还在下棋,肯定是个不孝之子。但阮籍后面的表现却是“举声一号,吐血数升”。由此可见,他的内心中是很悲痛的,但是他不愿意按儒家礼教那样的规矩来表现自己的“孝道”。笔者也到农村参加过丧事,好多人大操大办,排场很大。可那些孝子们虽然披麻带孝,大声嚎哭,却和演戏差不多,真的是“哭泣无涕,中心不戚”。没有外人来时,有时候这些孝子贤孙们就坐在地上谈笑,一旦唱号的叫道:“客到!”就马上跪到震天般嚎哭,真让人哭笑不得,煞是好玩。中国人连守丧也如此作假,不知道有什么还是真的。

随便说一下,金庸先生写的《书剑恩仇录》中的陈家洛,听说香香公主死了的消息后,还继续和无尘比剑,最后也是满口吐血,分明就是模仿阮籍这个故事而来,但是笔者觉得陈家洛此人迂腐不堪,把香香公主送入乾隆的虎口,分明就是和杀妻吃肉的人差不多是一路,把道家风范安在他身上,有点不合适。

接着还说说阮籍的性格,阮籍的邻家有一个少妇很漂亮,和文君一样当垆卖酒。阮籍经常去那里喝酒,醉了就躺在人家身边,也不顾忌什么。但这个少妇和她的老公都知道阮籍虽然不拘礼法,但内心也是个光风霁月的人,所以一点也不当回事。有个人家的女儿才色超群,未嫁而死。阮籍其实和人家没有什么关系,也不认识人家的家人,就“径往哭之,尽哀而还”,也不避什么嫌疑。大家也知道他的脾性,说他是“其外坦荡而内淳至”。像阮籍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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