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内斯塔,你现在把我的伙伴们都叫到楼下厅里。”他答应了一声转身,突然又转过来对我说:“主人,我很佩服您,第一次看见一个人遇到这种事这么快就可以恢复镇静。”
我笑笑:“我没什么好佩服的,只是我知道有的事,急也没有用。”他若有所思的下楼去了。
我穿了好久没用过的法师袍,手上拿着安她们送的魔杖,加上胸前那项链,只觉得前所未有的镇定,除了那一波波电流般的魔力冲击我的身体外,我只是从心底里相信自己有能力帮助朋友和自己度过眼前的难关。
我驻着魔杖一步步走下楼,魔杖在楼梯上发出清晰的“咚咚”声,一张长桌上,大家都就座了,只有阿德不知死活在大嚼羊排,其他人安安静静的看着我奇 …書∧ 網,一言不发,主位上是空着的,内斯塔背着手在后面直挺挺的站着,目不斜视。
依娃看着我这副打扮,“扑哧”一声笑出来:“干什么这个样子啊?做秀啊?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大大大法师?”
我微微一笑:“不错,从今天开始我就公开我的身份,我,莫拉雷斯,张,就在这里,谁有本事就来拿我的这条小命!”
大厅还有别的用餐的人一听我的名字,唰的一样子目光一下子投过来,有的嘴角还在淌着油。开玩笑,现在我真的天下闻名了,三个国家一齐通缉的人,值多少钱?不言而喻吧?
整个大厅安静得只听得见粗重的呼吸声,人人看我的目光都不同,有的看我好象看一堆金灿灿的金币一般,有的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怜悯,而也有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不解。
阿德拔出刀,啪的一声将厚实的实木桌子砍去一个角:“那要先问问我手中这把刀。”嘴里还在继续叭叽叭叽的大嚼,正是又可爱又可恨。
“低调,低调一点。”大胡子毕竟沉稳一点,安抚下阿德,不过已经没有人再敢看我了,全都回过头去吃东西。
“发生什么事?”魂关切的问,依娃把她的小脑袋靠近他,同样眨着不解的目光。
我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除了阿德不动声色(那是反应慢,事后告诉我还有一点怕,怕死了以后妮雅嫁给别人),点心倒吸了一口气,魂和大胡子的眉毛挤到了一起,一脸凝重。
估计天下最镇静的人就是睡神了,我相信泰山崩于前而不惊于色这句话绝对合适来形容他。他翻翻不愿意睁开的小眼睛:“然后呢?”
“我兄弟现在有难,我准备去凯撒去找他,不管有多难,我知道这次绝对是九死一生,所以我希望我们就在这里分手,我带着内斯塔和阿德一起去。”说到内斯塔的时候他把身子挺得更直了。
说实话,我不相连累任何人,这次可不是一,两千人,这可是一个国家,一个几天几夜都见不到人烟,没有水,只有骑兵和狼的国家。
可是我还是希望他们当中能有人站起来和我一起去,我需要他们的力量,不如说是我更需要他们的支持和对我的肯定。
魂站起来,简单而坚定的说:“我去!”
然后点心笑咪咪的说:“如果你答应烤狼肉给我吃我就去。”
睡神:“能用狼皮给我做件褥子吗?”、
依娃拉紧魂的胳膊:“好不容易有个英俊的精灵男朋友,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魂没她力气大,她这一拉,魂本来站起来的又给扯着坐了回去,英俊的脸上一片潮红。
大家一起看着没发表意见的大胡子,他故作幽默的说:“都看着我做什么?我正愁没机会试试新的组合技没用场呢。”
一句句让我的眼泪禁不住汹涌而出,睡神那张嘴马上让我的情绪一下子又没了:“哟,还大魔法师呢,哭哭啼啼成什么样子。”
“老板,拿最好的酒来。”我也放开了,装他妈什么斯文,一只脚重重的踏在条凳上,一个伙计哆哆嗦嗦的拿了一坛开了封的酒走上来放在桌上,一路上洒了不少。
“抖什么?又不是不给你钱。”我不满的说了一句,阿德很是配合的瞪了那小子一眼,他飞快把酒放桌上就跑了。
我亲手给每个人倒了一碗酒,这个时候用小杯子倒是不是有点小家子气,每倒一杯说一句“好兄弟”,走到依娃面前却说了一句“乖美女”,惹的她娇笑连连。
“干了,”我把自己的酒一口饮尽,火辣辣的感觉从嗓子口一直延伸到胃,可是心里火辣辣的感觉更盛。然后把空碗一把丢掉,啪的一声在地上摔得粉碎,这算是破釜沉舟了吧?电视里全是这么演的。
大家学我的样子把碗全都摔了,啪啪的清脆的声音让老板那张老脸上一阵阵的抽搐,可又不敢说话。片片碎砾在地上象开放的百合,在灰尘满布的地上更显得耀眼。我从戒指里抓了一把金币堆在老板的桌上:“这算是这几天的饭钱,另外准备一些佐料。”
老板那肉痛的表情一下子变成了地上那盛开的百合:“要不要再准备一些干粮?”
我哼了一声:“不用,我们去的地方,有取之不尽的狼!”
第一节 狼来了
一路上我们没作什么停留,通过卡拉格与特里克的边境后一路向西北,本来我也想经过魔法学院去看看安她们的,可是又一想,万一她们和玛丽安一样,非要跟着我一起去怎么办?这次非比其他,太凶险了,所以还是绕开了为妙。
又是在马背上不停蹄的日子,我有时想想,如果我会那种群体传送的魔法该多好,可惜在学院没来得及学啊,可是自己一个人去凯撒……不说那些狼骑兵,就算野生的狼或其他的猛兽遍地都是,我随便乱瞬移,万一移到狼堆里……一代英勇的魔法天才就此成为狼的大便,全书完(偷懒的好办法,就是会被人骂娘)。
卡拉格的戈壁之国的称谓还不是盖的,除了沙就是石头,唯一的生物就是大大小小的蜥蜴和仙人掌,有的蜥蜴跟鲨鱼一样没在沙里就露个背上的鳍,那颜色跟沙子一样根本没办法分辨。可是别看阿德傻归傻,这方面的经验可真是丰富,他一眼就知道哪里安全哪里危险,只有在战场上打滚多年的战士才有这样的经验。
虽然离凯撒并不远,可是大家都已经疲了,特别是天天都吃蜥蜴肉,我再烤得好也会腻吧?唯一没感觉的就是露露,烤一堆石头它也会津津有味的吃个光,然后舒舒服服的躺在我的马背上鼾鼾。毒辣的太阳对它好象不存在似的,我们个个热得象狗一样舌头都要伸出来,它却汗都不流一滴,想想也是,火系魔兽嘛。
依娃是女孩子,汗腺却远比其他人发达,整天汗流个不停让人怀疑会不会身体里没盐份而虚脱了,于是每天的烤肉里给她的那份盐都下得足足的。
还多亏了有个空间戒指,站在水里一泡,把水装了个够,要不这样过沙漠还真是得渴死,依娃他们看着眼热,又听说世界上炒得天价的那些一般的空间戒指就是我开始做的,都嚷嚷要一个,我没办法,只好许诺回到安布恩一个人给10个,8个套手指上,多的就当鼻环或脐环吧。
渐渐的沙漠越来越少,绿色慢慢的多了起来,看来已经接近凯撒的边境了。这一路除了难熬也没别的什么,鸟不生蛋的环境让盗贼都没了兴趣,只要小心不要被那些毒蜥的毒液给沾到就行。
大家的兴致也渐渐高了起来,点心没平时的零食吃,已经饿瘦了一圈,肚子上一层象塑料袋似的皮耸拉着,那是一个胖子剧瘦后的症状,皮肤收缩跟不上脂肪的消耗所致,他老是苦着脸嚷嚷要我赔他的身材。我晕,放在21世纪减肥这么明显我不收你个大几千算对得起你了,还敢叫我赔。
精灵族据魂说是一个爱清洁,爱美的种族,要不是依娃的小样确实长得可人还真可能看不上她,虽然魂在人类生活漂泊了这么久,可是N久没洗澡还是让他眉头紧锁,依娃这个汗腺制造机又喜欢跟他腻在一匹马上……真不明白空着一匹马做什么,你们喜欢骑一匹也每天换一匹吧?可是他们两个不知道怎么想的,每天都是骑着同一匹,那匹马明显看着比另一匹空着马鞍的小了一号,都是给累的。这让我想到赵本山大叔的一个小品里,憨厚的宋丹丹缺心眼,老给一只羊镐羊毛,结果把那羊弄得跟葛优似的让人给发现了。
这天终于发现了第一只狼,它老人家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就发现一堆人口里嗷嗷叫着,眼里放着光朝它飞奔而去,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往常的猎物会不怕它反而朝它跑过去,不过本能还是让它撒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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