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的灯笼,漆黑的字:北城之北,无关风花雪月。
宫装丽人在凉城楼下驻足,一只雪白的官靴在黑雨伞下方伸出,在昏暗的雨雾中,显得异常夺目。
官靴之后,是雪白的长裙,乌黑的青丝,薄薄的唇,如雨中远山般淡淡的眉。
客栈大堂大约有十七八桌子的人,有十多个皂衣捕快,还有四五十个彪悍厢军,他们有的喝酒、有的喝茶、有的吃饭、有的吃菜,唯有和临窗处十三个猎装少年笠刻什么也不吃、不喝,就直挺挺的坐着,他们的眸子比天上鹰隼的眼还要闪亮。
水声滴答,宫装丽人收起雨伞,任凭春雨淋湿她的青丝,款款登上门前十三级麻石台阶。
堂上的数十名捕快和厢军,在宫装丽人走入的瞬间,“轰”的一声,全部起身,躬身行礼:“参见郡主。”一片甲叶响亮的声音响彻大堂之中,这种凛然威势倒是把客栈的两个伙计招财和进宝吓了一跳,不免露出些趔趄失措的样子。
宫装少女丝毫没有理会那些向她行礼致敬的人群,径自婀娜多姿地上了楼。
冷北城依偎在楼头影墙下的火炉旁,看上去那么潦倒、那么憔悴。他低低地咳嗽着,炉火照着他被忧痛和感伤染白的凌乱长发,深情、无奈而又空负大志的眼眸,带着淡淡的倦意,轻轻的忧郁,写满了千世的不幸和万古的哀愁。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远远只依稀见着那丽人修眉美目,姗姗毓秀,一动便是一风姿,千动便是千风姿,冷北城就只看了一眼,心里就觉得一阵牵痛,再看窗外那杨柳含烟、青山似黛的雨景,处处都是这初见的风情。
她脚步轻盈的来到切近,然后对着冷北城盈盈一礼,柔柔的道:“安琪儿见过冷城主。”
冷北城拨弄着炉火,低低地咳嗽着:“令兄最近可好?”
——十七岁那年,我在甘凉道上认识了一个叫安天命的人,当时他很落寞。他放言要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妞、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我不知道后来怎么会和这样的怪胎成为朋友,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物以类聚”。
安琪儿轻咬朱唇,道:“不好。哥哥因为楚云眠逃婚的事情,生了很大的气。”
冷北城咳道:“楚公子是个好官,他在山东兴修水利,开办学堂,为历城百姓做了很多好事;他年轻一时糊涂,贪恋京师花魁息红泪美色,做了错事,如今也已落得丢官流亡的下场,郡主又何必定要斩尽杀绝?”
“但他不是个好男人,他必须死。”安琪儿恨恨地道:“本宫得不到的东西,宁愿毁掉也绝不拱手相送。”
说这话的时候,安琪儿眉心掠过一道明媚的结。
第二章 一首寂寞、幽怨而凄美的歌
花十八正在喝酒,但今天没有多喝。
今天客栈里来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江湖客,她要保持清醒,她不能痛饮,她不能大醉。
花十八的容貌,遇酒尤美,微醺更艳。
臻首、杏唇、杨柳腰、犀齿、酥胸、远山眉,真是无一下美,无一不媚,还有流转不已的秋波,春葱样般的柔指,一张皎好的芙蓉脸,美得令人有生死离别,一见此生无憾之概。
平素有很多登徒子借着各种理由逗留客栈,趁机大饱花十八秀色;但今天很奇怪,几乎楼下食客里所有的男人都神情紧张地盯着门外的雨街,没有人再去多看柜台后的花十八一眼。
门外,街上空无一人,只有两条流浪狗在风雨中争夺一根弃骨。
这有什么好看的?他们莫非都眼瞎?花十八心想。
一个满脸病气、满怀酒气的公子坐到了花十八身边,压低声音道:“掌柜的,他们都是什么来路?”??
他是凉城客栈的账房先生“三缸公子”温十七,一个嗜酒如命、逢饮必醉的怪人。据说他在未落魄之前,是岭南大族的一位世家子弟,很有才情,写得一手好字,后来感情受挫,家道中落,索性躲进塞北凉城做了个醉生梦死的寻欢客。
大概每一个逃避尘世、走进凉城的人,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伤感往事吧。
温十七说话的时候,醉醺醺的眼睛一直盯着刚刚走入角落里的四个斗笠客。
他们身形高大,他们的兵器比他们的身形还高大。
花十八道:“那些吆五喝六的衙役大兵系敖老总和小蔡那龟孙的手下,都是酒囊饭袋的货色;临窗不吃不喝的雏儿,是‘飞鹰堡’近年发掘的新锐高手‘冷血十三鹰’,初出茅庐,卖相不错,手底下的功夫稀松平常;角落里那四个看不到脸的家伙是京师禁军的教头‘四大天王’,在汴京一带有些名头,也不过是仗着几分蛮力罢了。”
她说话的音量不高不低,那群耳力稍差的捕快厢军听不到,却让被她点评的后两伙人听得一清二楚。
“四大天王”闻言之下,斗笠下同时发出重重沉哼!
“冷血十三鹰”微微感到惊诧,目光纷纷向花十八飘来,他们鲜在江湖走动,此番是因为“飞鹰堡”欠了一位京师恩人天大的人情,十三兄弟才联袂出山,千里奔赴凉城报恩,料不到这美丽成熟的客栈掌柜一语道出他们的身份。
花十八的视线,却不在他们的身上,她发现了一个人,一个青年书生,穿着一身洁白的袍子,撑着把油纸伞,远远看去,真是白衣胜雪,不沾尘埃,一眼望去,就感觉到这仿佛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这是花十八对楚云眠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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