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秋想,要是明巧想喝粥的话就最好不过了,晚上熬一点粥,他炒几个青菜拌几个凉菜,吃不完剩下也无妨,明天兑了水依旧可以吃,但明巧却点明了要吃鸡。
“这种榛蘑,炖鸡才不枉费人辛辛苦苦地从山上把它采回来。以往我吃的鸡,都是加了红枣枸杞,再不就冬虫夏草那种清汤寡水的鸡,吃的我都没味了,现在有了这篮蘑菇,可算能吃一回浓汤鸡,就是不知秋主儿会不会做。”
“浓汤鸡?你说的是我们农家人大年夜做的吧。”白秋了然地笑笑。
小母鸡炖蘑菇,以前年景好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吃。他们村子最常见的年夜饭,一个是杀猪菜,一个是酸菜火锅,再一个就是这小母鸡炖榛蘑。说起小母鸡炖榛蘑,是麻烦也麻烦,简单也简单,麻烦呢,就麻烦在它的材料和柴火,简单也是在这。
这种炖菜,用小锅是炖不出味的,须得是那种大的铁锅,再往灶里塞了满满的柴火熏出来,一开盖,那滋味,直扑人鼻!吃一顿,一年嘴巴里都有肉香。
“我们家养的小鸡不能动,我让阿苦去街上买一只,至于炒菜,就炒个螺,炒个青笋吧,都是朋友在山上摘的,河里捞的,送过来只呆了一夜,保证新鲜!哦,先生要是没事,也可以和我一起做。”
“我?我能做什么?”
“就帮我剪个螺吧。”
白秋说完又回厨房背出一个全新的竹篓,和装虾的那篓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篓里装的是沉甸甸的田螺,都拿盐喂过了,只要再提清水清洗清洗,剪了屁股就可以下锅。
“这活儿我喜欢。”明巧欣然应允。
只要别让他去做砍柴刷锅那种力气事,他都乐得参与。是啊,这是比他看着人忙他吃有趣,小院里大家该劳动的时候劳动,该乐呵的时候乐呵。秋主儿的平易近人是真的,不是演的,人家都叫他别把自己当奴才了,他再唯唯诺诺就没意思了。
“明天我给哥儿说完书,哥儿再做饭,我还来打下手。”
心里没了主仆的界限,明巧的称呼也跟着变。白秋喜欢他这种称呼,他和明巧聊天,没聊出小师弟的结局,却聊到自己的生意上去。
“秋哥儿想做生意?”
明巧一手剪掉一个螺屁股,仰起脸看向正在搓洗蘑菇的白秋。
白秋敛着眉没说话,心里却是:想啊,想的都快发疯了,他想给锦秋记做糕样,想去天水街开间小酒馆,想在某个不知名的村镇,有一个自己的摊,卖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由他自己经营。
他其实特别希望靠自己也能赚钱,他有了地方落脚,有了男人相靠,听起来似乎一切都已圆满,可他毕竟是个男人,是男人,哪怕是雌伏的那方,依然是有进取心的。
白秋的进取心不大,他不奢求自己做生意能做成锦玉那样,他只盼着有个属于自己的地界,要自己全权说了算,将来的日子,再少也有十好几年那么长,如果不做点什么,空出来的时间要如何打发?
白秋注定不会有孩子,总不能要他把时间都花在床上,从小兔子一路锤炼成老兔子?哦不,他已经是老兔子了,他早就不年轻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异想天开的?”
当着别人的小,连个名分都没有就想着开铺子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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