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样的人不大容易存活在现代社会,我的稿子毙稿率在小组里数一数二。
中国的报纸,谁也不敢捅破那层纸。记者成了编,道义就下了肩。
两年的披星戴月,两年的忍气吞声,令我决心彻底退出这一阵营。从报社走出的那个傍晚,身上轻松莫名。夕阳挂在西天,洒下满地金黄,我的影子被南风吹得长长短短,短短长长。
我光荣地加入了自由撰稿人一族,每晚在台灯下对着电脑敲字。一敲十五年,敲成个作家。
只是,我单身。
轻妍在得知我还是个处女的那一刻,眼珠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嘴巴圈成一个“o”型。
“啥啥?你没跟男人好过?”声音嘈杂。
“怎么,谁说二十四岁的女人一定得非处?”我反问。
她大片可惜中又夹杂些许羡慕地摇头:“人生不完整。”
“不完整就不完整。我对男人没丝毫性趣。你可以骂我是病态。”我抛给她大方的笑脸。
“呃,我想,是因为你年轻时爱情上遭遇挫折,对男人戒心太重的缘故。”
“可能吧,我不知道。”
“但是,亲爱的,你不能任自己这么冷淡下去。这样对身心健康都不好。你不妨只把男人当成一个工具。嗯,床上用品。就这么简单。”
我笑笑。她现代,我古典。就这么简单。
我没听从她的诱导,两年来坚守阵地,寂寞翕忽划过眼底。男人跟我接触一个星期以上,就被我的敏感和冷漠吓跑。
时光退到四年前,情况就完全不同。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还是个性感少女——不是纳博克夫笔下的那种性感少女,而是那种自信又精明,懂得怎么在男人面前发挥自己魅力的都市女郎。眼神、声调、动作,也许不是着意流露,却赢得了不少异性对我“很有女人味”的评价。
大学里的一个女友说的就更直接了:男人不是想要爱护你,而是想要征服你。这句话像暗夜星光一般投射在我的心房,成为我多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以后日子里我对男人的疏离,也许正是一种反征服的念头在作祟。
这个念头最早源于对大学里男友的失望。
大学里我正儿八经交过两个男朋友,时间都不长。现在回想,原来我并没有自己当时以为的那么爱他们。也许不过是青春岁月的相伴相随,冬季里相互依偎,像两只刺猬,刺痛对方又温暖对方。
第一个,交往不到三个月,把我弄到他的床上,不客气地进行侵袭。我用八路军抗击日本鬼子的精神竭力抵抗,幸免于难。他的同学都知道我上了他的床,背后有何指点我充耳不闻。冲出宿舍,天空大雨滂沱。
我只不过是去他宿舍还书,只不过为他倒了一杯开水,我有错么?
他是个强有力的、幽默能干的家伙。口里常吐出一大堆高深又有趣的话,有的很富哲理,有的纯属放屁。只一点不容置疑,他对女人有着强烈控制欲。居然问我:“你愿意作我的女人吗?”言下之意,有很多人愿意作他的女人或者已经作了他的女人。
认清此人面目后,我大醉一场。一个外表老实的男孩闯入了我的世界。
柔情而富有诗意的他,有一双梦幻迷离的眼睛,诱惑我走向黑暗边缘。我也试着和他亲近。徒劳。肢体接触的一刹那让我想到那一个惊险的夜晚。他温柔的劝说对我没用,终于撕开了面纱,露出狰狞的面容。看到我惊恐的模样,他似乎又后悔了,连声对不起,然后就着魔似地向我坦白他的过去,表情无辜且无助。
又一个花小子。
可能因为爱得不深,我并没有被他们彻底打击到,直到明确自己真正情之所钟。
一个大我十七岁,对他的敬慕成为我终生云淡风轻的梦。后一个,纠缠与痛楚,多说无益。火花燃尽,惟余沉灰。只记得挥别时分,我站在路灯下,眼眶噙泪口角含笑地说:“我宁愿你跟她在一起心里有我,而不愿你跟我在一起心里有她。”
还没毕业,我就对爱情灰了心,对红颜知己的身份更是极端厌恶。我只想一个人,消失在人群风暴中。不化妆,不应酬,不大笑,不大哭。朴衣素食,清简度日。读几本正的好书,写几首动听的歌,供自己与黑夜交流。
一晃两年过去。寂寞开始侵蚀我的面容。
是的,我老了。不但心灵,还有外貌。青丝里冒出了华发,梳头时,悠悠落下,我捉住它们,一根根摆放在镜子前,最后竟然凑成一束死白的光。皮肤也不复曾经的白里透红,而是黄里泛青,划着细微的纹路。
信号灯打亮,我深刻地明白个中原因。
我太孤独,孤独得发狂,孤独得刹那之间定格一生凄凉。孤独这把刀,刻坏了我的面孔,我告诉自己,我需要吸入鲜活的人气来翻新我的血液。
交男友?这个方案两年前就被我否认,如今依然。何况,我对男人——确切说是失去了童心的男人没有任何留恋——这源于我的过于苍老——老年人只会喜欢孩子——所以在听轻妍说出那句玩笑话时我察觉到镜中我的眼眸骤然明亮。
“我看你啊,还不如去孤儿院领养个孩子陪你过日子呢。”她磕着瓜子,冒出这句将要改变我一生的话。
领*养*孩子?我停住手里的牛角梳,转头,目光射向她半卧着的沙发。
她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将手指间的瓜子皮抖掉,咕哝:“既然你打算做一辈子老处女,只能去领个孩子回来养啰。”
领*养*孩子?我重举镜子,对着镜中人露出会心的笑。
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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