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司道的心里,江小柒就是个神话。
太神了,从小到大他只见过一个像她这种的女人——漂亮的不像话,胆大的不像话,还有本事的不像话。
他问她:“你买辆车这么快?”
“快吗?”江小柒没有说,她原本计划办好一切用四十分钟搞定。
江小柒开车的时候,精神高度紧张,反问过后,又带口回了一句:“很简单的,到了4S店就说要可以现提的车,要大车、空间宽敞的车。然后,开票,刷卡,再加点儿油,直接走人了呗!”
过程是对的,却让人觉得略微无语。
利司道伸手翻了翻塑料袋里的食物,挺全的,喝的吃的,应有尽有。
他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有钱人也吃这些垃圾食品?”
江小柒从后视镜里看他,很奇怪的眼神。
奇怪,她的眼神并不锋利,他却觉得脸上灼了一下,火烧火烧的疼。
利司道笑的很尴尬,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怎么会突然出口那样的话。
但凡是搞体育运动的,排除自身的身体素质以及天分,大概分为三种人:第一种人是真爱;第二种人是世袭;第三种人则是因为家徒四壁——说白了就是穷,穷找穷路,不拼死了练不行。
利司道和荣耀都是属于第三种,虽说他对荣耀的家庭情况了解的不清楚,却也听说过荣耀的一些事情,据说荣耀的爸爸至今还关在监|狱里。
而他自己家的贫困情形,则深深地烙印在脑海里。
他们那个小村落是他们省最后一个通电的地方,他家一共有兄弟四人,他是老小。记忆里,他从没有穿过新衣服,唯一的一件还是那年代表他们乡中学参加县里的体育比赛,老师自己掏腰包给他买的校服。
那年他上初二,家里已经商量好了,等到他初二一毕业,就缀学出去打工。这是家里人的共识,好歹认识了几个字,打工不会被人骗了去就行了。
就是那场体育比赛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有机会开好车、住好房子、穿最贵的衣服。
要放在七年前,他根本就不敢想。
利司道收回了思索,又笑了一下,这一次像是在自嘲。
他拿了塑料袋里的桶面,“知道吗?我第一次吃泡面是我十二岁的时候……”
“哦!”江小柒平静如水,不见一丝波动。
利司道说不清的愤怒,心想着,是啊,一个恐怕连虫子都没有见过的富家小姐,怎么能理解他没有鞋穿的痛苦。
他将桶面又扔进了塑料袋里,双手环胸,一语不发地盯着车窗外的景物。
他们已经出了昌海市,离开了灯红酒绿。墨色的夜里,两边的田地里都是暗色的阴影,唯有远处有几点亮光。
这让利司道想起了他在深山里的老家,不过耳边没有风声,让他觉得不能适应。
他伸手,想要开窗。
江小柒道:“回去过吗?”
“什么?”
“今年过年回去看看。”江小柒没有回答,却一锤定音。
利司道惊了一下。
那眼神就像是一只惊慌的兽,四处张望,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逃。
发掘利司道的正是郜青云,郜青云带着利司道转投辉星的第一年,利司道就在县城里买了套房子给父母。
江小柒说的很对,自从利司道离开那个小村落之后,就真的再也没有回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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