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没半分疑虑?”
叶修看着魏琛,不由得轻轻地笑了出来。那一口烟丝熏得他的嗓子至今是哑的,他浑不在意:“魏琛,你这人万事机灵,洞察人心之能堪比鬼神,就是不懂人情二字,真是……可喜可贺。”
说完他也一口喝了自己的这碗酒,一缕红潮急急侵上眼角,便推开酒碗,也不等魏琛的答案,自去睡了。
叶修这一年来本就事多眠少,今日抽了烟,兼之早前倾力打了半场架,倒是得了半宿好觉。醒来时酒窖另一角的床铺已然空了,上到酒铺里,魏琛鼾声正隆,通往后院的门留了一线,秋日清晨那潮湿而清冷的风从门缝里悄悄地钻进来,把残留在店堂里的烟酒气和药气都冲淡了些,他听见水声,推开门往院子里一看,果然是孙哲平正在井边冲凉水。
因为陈果未起,他也懒得再玩那些平日间的小把戏,脚下悄无声息,连吐息间都是几不可闻,孙哲平耳边本来全是水声,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被他看了个遍。
楚楚天色之下,孙哲平赤裸的后背没了烛火投下的阴影的遮掩,一些昨夜里不怎么分明的地方再藏不住,叶修本不是一个喜欢摇头的人,可自从昨天和孙哲平相遇,自己都觉得这一日间摇头的次数足足能抵得上以往的一月,再不济也有一旬。他看了一会儿,觉得还是要犯个嫌,正要开口,身后有新的动静传来,叶修顺势闭了嘴,听着身后人睡意未消地开口:“老孙,这都残生一线了,就不要再没完没了地折腾了罢。我不知道是哪个大夫吃饱了撑着捡回来你这条命的,但是我要是你,就算不做牛做马好好报答人家的大慈大悲救命之恩,怎么也该好好保重、别又把这条命糟蹋干净了。”
直到这么一开口,孙哲平才听到响动回过头来。幽冷天光中他的身体就像一支剑,被折断过,重接起来后伤痕宛然,但剑刃上的寒光始终不曾褪色过一厘一寸。
面对这样的孙哲平,魏琛倒是风采依旧,一面抓头一面继续说:“我说你这几年莫不是吃药吃坏了脑子?还是没药吃烧坏了脑子?当初你好手好脚又怎样,还不是落到今天这半条残命。你拿这半条残命,怎么报仇,仇家又在哪里?还是徐徐养了伤,再做计议吧。”
“谁说我现在要去报仇?”
“你不安心把伤养了,只怕仇人还没找到自己先下了阎罗殿,要是咬牙不喝孟婆汤,忘川河边干守着,一百年后仇人怎么着也下来了,到时候反正都没活气了,随便打,一定能打得个魂飞魄散,胜负就分出来了……”
孙哲平听了直皱眉,忍不住打断他,转过脸对叶修说:“你到底是怎么和他一个屋檐下住着的?全没句人话。”
叶修一瞥魏琛:“只当养气了。”
言毕,他毫无预兆地朝着孙哲平走过去,又不由分说地捏住他左手的脉搏,另一手牢牢贴上他的后心,而后催动内力,竟是为他疗起伤来。
事发突然,孙哲平还来不及挣扎,叶修的内力已经顺着他的后心源源传遍周身经脉肺腑。他此时浑身被制,惟有头颈还勉强能动,转头见叶修微微垂眼,神色难辨,但双目间可见有莹然温润的光芒流转,孙哲平也就沉气于丹田,抱元守一,静静地不再动作。两人间这一推一让两厢静立魏琛都看得分明,还是在笑,仗着这时孙哲平无法动弹,继续说:“我昨天夜里想了,我同他过了中秋都要暂离石城,至少是把重九那阵破热闹给躲了。而你嘛……你估计也不会去青州了,兴欣到时候人来人往,万一撞见百花的人,虽然你戴着假脸、身型也变了,但这个事情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不要冤仇未报污名未洗,先教自己的同门给清理了门户,那就不值当了。所以嘛,老夫给你找了一个好地方落脚……”
这话一出,孙哲平还是静如冬石,叶修却侧脸一瞥,拿目光示意他说下去。可魏琛这时候倒先往井沿一坐,抖抖袍子的下摆,还交待了一句叶修注意不可运气过急,方慢吞吞说:“这事先不要问。等你一程的气送完,跟我来就是。哎,你悠着点,这是觉得你是咱们三个人里唯一一个内力充盈的,所以觉得自己的真气不会枯竭不成……”
魏琛犹在一旁说话,一时不查,但孙哲平后心与叶修手掌相贴,只觉得一时间身后皮肤与他手心隔衫相贴的一块热烫如烧红了的烙铁,而真气汹涌,正当真是倾囊而授了。
这样的慷慨与他虽然大有益处,但对叶修本人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稍有不查,即刻就是走火入魔。孙哲平一旦察觉有异,当即宁可伤及自身心脉,也是不惜运力相抵,但此时他的内力与叶修的相比,又何异于蝼蚁撼树,好不容易聚集起一点,就似溪归大海,消散得无影无踪。
幸而他此时的内力虽然微乎其微,但百花的内功法门与叶修所习相去甚远,只这一点,就好比银针落入白棉之中,刺得叶修一凛,终于醒过神来。
他心神一凝,手上的劲力和真气登时收敛了。这虽然只是两人的一念之动,几可说是稍纵即逝,连近在两步之外的魏琛都不曾发觉,但其中凶险却可说分毫不逊昨日二人间的那场打斗——再这么下去,就算叶修是什么真人下凡,待得气海一空,无论再如何平日内外兼修武功近于化境,也好比饮血止渴、割肉疗饥,只能落得个废人的下场了。
他这边刚略一收力,孙哲平一咬牙,还是从他掌力挣脱出来。心脉震动引得又是一阵喉头发甜,勉力抑制下去,只见叶修脸色愈发苍白,却分明不是因为内力流失而是心神大乱,当下按住他的脉,也不说话,只肃容盯着他;如此一来魏琛也看出古怪,跳下井台,低喝道:“这是真的发了疯病了!”
但也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叶修已经从孙哲平的手里挣脱开来,笑一笑说:“许久不做这事,竟是连进退之道都忘记了。老孙,多谢你高抬贵手,也对不住,我们再来。”
孙哲平摇头,沉声说:“我不谢你,或是老魏,是因为这样的大恩,实在无法言谢。但你若是这样说,我就无论如何无法承情了。”
闻言叶修也不勉强,点点头说:“也好。我失察,累得你内力反噬,现下老板娘要醒了,我先助你把内息调匀,明日起,直到我离开石城,每日我再助你运功一个时辰。外伤我无能为力,但你这内伤,总要容我尽一点绵薄之力罢。”
说到这里他又一笑:“这世上一无起死药,二无后悔药。你既然活下来,剩下的时日,就务必不要让自己后悔才好。”
一边说着,他又轻轻地伸过手压住孙哲平的脉搏,把绵绵不绝的柔和内力递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武打部分,感谢陈小菜慨然捉刀~
第8章 远游
魏琛为孙哲平安排的落脚之处,是城北的楼家。
石城地势北高南低,按旧俗,向来是富贵居城北贫贱住城南,而楼家的宅院,则是在全城地势最高的东北角,一大片宅院气势盛大,比之本城的官署犹不逊色。
楼家本是石城的豪门,百余年前起家道中落,虽然是百足之虫死而未僵,但上一代的主人不甘心于此,年纪轻轻不顾家人劝阻,只身去了西域,先是行商,后来在都护府里谋了职事,官终都护府司马。
楼司马少小离家,又在西域娶妻生子,临到老了,到底不免老大鬓毛衰之哀,思乡甚苦,就向大都护乞了骸骨,带着妻儿老小和家当欲回故乡终老,只可惜回家的路途甚远,他偶感风寒,最终回到石城的,只是一口棺材。从此这偌大的家业,就落在了独子楼冠宁的身上。
楼家这位郎君年不过而立,因为生在西域,从小便尚武,年纪大了也不喜读书,倒是对江湖侠客之属着迷得很,远在西域时就拜师学武,只恨不得将来有一日重回中原故土,就能抛家弃业投生江湖轰轰烈烈地抛洒人生,谁知道真的回来了,江湖梦却不得不暂缓一步——父丧,他是没有官身的独子,要守孝三年。
为人子女的,给父母守孝天经地义,楼冠宁又是个孝顺儿子,安顿好病弱的母亲和几个未嫁的姊妹后,留在了石城守孝。可他是在西域长大的,刚守了半年,已经无聊得恨不得要死了,哪怕家中有武师与他切磋比试,楼冠宁在武学上颇有一点天赋,武师们又顾忌饭碗不会和他真打,需知有些时候,屡胜屡战比屡败屡战还要无趣得多,于是随着守孝期日久,他心中的烦闷之意更是一日胜于一日了。
守孝中禁忌诸多,母亲又缠绵病榻,楼冠宁无法远行只好在城中晃荡,一次无意之中来到城南的兴欣,正好听见魏琛在和一群人闲说轮回的典故。他是富贵人家的儿郎,唱曲听书眠香枕玉简直可说是玩得都腻透了,但这一次竟兴致盎然地从头听到尾,还赏了额外的银钱,就为听一听轮回的周泽楷是否真如传言中的那样容光迫人。
后来楼冠宁又去了几次,不巧都没碰上,直到一日他又闲得无聊满城内外乱转,竟给他在城郊东南一间废弃的破庙里撞见了那只有一面之缘的魏道士——不过那一日他并没穿道袍,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袍子,带着几个半大的孩子学武。
楼冠宁本身武功根基不错,虽然只是无意闯入粗粗几瞥,已经能看出这其貌不扬形容疲沓的魏道士未必不是什么深藏不露的人物,当下就起了结交之心,推门进去自报了家门,又专门请魏琛去自家喝酒。他对魏琛的不说师门姓名都不在意,喝了酒后请他指点功夫,更是大为叹服,一时间只觉得自己家中养的几个武师全是饭桶,于是不过一顿酒一席话的工夫,楼冠宁就恨不得留魏琛下来常住了。
对此魏琛只是推辞,说了一通什么心如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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