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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他对天哈哈大笑,一长串的笑声在洞中回荡,此起彼伏,在洞壁间来回碰撞,塞满了整个洞穴。

图甯,你看到了吗,你当年屠我族人,逼死我妻儿,而今,我要饮你族人的血,啖你族人的肉,我要一个一个把你们屠干净,每屠一人,我便是复仇一次,我要一点一点地杀光你们,哈哈哈哈。

你是帝王我杀不了,杀你的子孙就简单多了。

他发出一阵舒心的狂笑,复仇的畅快让他完全忘了形。同时内心又觉凄然,“涵梦儿,我的亲族们,我也算是给你们复仇了哇”。

哈哈哈,哈哈哈

长长的疯狂的笑声让离艽变了形,复仇之心始终扭曲着他的灵魂,他已走火入魔,变成了真正的杀人魔头。

他原本是个极其标致的美男子,身长八尺有余(约合现代1。85米)。双肩宽厚,一袭宽边紫金袍,腰束紫玉绶带,雄健之气呼之欲出,面含忧郁,一双剑眉,眉骨突出,眼窝深陷,眼里发出幽怨的寒光,英气灼灼逼人,动如玉树临风,静如苍松托月,然而他被仇怨被期许折磨了上千年,如今已是目露凶光,面含杀气,是个人见人怕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此刻他以为自己心愿很快便可达成,叫他如何能不狂笑。

这部隔空取物,意念摘取的偷窃宝典,将为他的未来开启怎样的大门,离艽还不得空去想。

他重又把那书展开,他要重新誊抄一遍,既然自己千辛万苦才编撰出这套偷窃之术,岂能轻易授与他人,又岂能轻易让人毁去。他再次低头抄写,如果他们落到了人间会怎样。这个念头从脑子里一闪而过,他笑着摇摇头,这不可能。软弱无能的人类,怎么可能有办法拿到他呢。然后他把秘诀放入洞穴里最隐秘的处所,就是徒儿也不知道的地方,书太过珍贵,他要慎重对待。

离艽想想觉得还是不妥,最后决定将这三只手刻于他的火雀扇上。火雀原本是一把折叠的小扇子,扇骨是银香木在一种极其珍稀的药汁中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去掉其脆性,使其变得柔韧。扇面是离涵用极细金丝掺和着冰雪蚕丝和万年蜘蛛揉合在一起的细线织成的薄绢做成的,刀劈不断,火烧不烂,这扇子,又被两人的血液浸泡过,跟着他一起修行多年,现已修炼成了精,它可以变成一只大鸟成为离艽的坐骑,也可保持原形随离艽心意变大变小。

要在这上面刻字,并不难,难的在于如何保存它,避免落入其他人手中。

但离艽相信,天下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他将扇面放大,然后一字一句慢慢刻划,一笔一画均不能错,苦心熬过了几十年,才将三只手全部刻在了火雀上。

但他还是不放心,又给这扇子上加了一道血咒:

他往这本就染透了他和离涵鲜血的火雀扇上再次滴上自己的鲜血,殷红的血从他的指尖汩汩流出,他将这扇子完全浸泡在自己的血液里,等扇子吸饱血之后,他再施以咒语:

涵血归经,艽血粹扇。真元相承,三只手见。若土若金,俗世凡心。若离若分,沅炎归尘。

施过咒的火雀成了一件更具有灵性的法器,象许多功力强大的法器一样,它自己会成长,会依据血液的味道识别主人,寻找主人,还派生出了许多离艽不曾想到的能力。

其他人得到火雀也只是一件普通的饰品,没有离艽或离涵的血液,无法打开火雀,即使火雀不幸落入他人之手,也无人可以销毁火雀,他们俩人的血液成了控制火雀的钥匙。

咒语方毕,一道带血的火光腾空而起,一只滴血的火鸟冲出地面,直上九霄,满天红雾弥盖,熊熊似天空在燃烧,恰似族人遇害那天的天空,一派血泊景象。

离艽伸出手,在天空飞翔的火雀向他的掌心扑过来,很快恢复成一个小小折扇的样子落入他的掌心。郑重端详着扇子,那火雀已由之前的泛红色,变成了现在的血红色,那颜色更娇艳,更好看了。初看时,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小折扇,扇面上像是绘着一幅青山绿水图,但这些图其实全是一个个的文字组成的,别说平常人肉眼不可能发现,即使是法力高强之人,也根本看不出破绽。因为他们必定要注入离艽的血,使血液浸入每个字里,再施以法术使扇子放大数十倍才可以看见,在山颠处《三只手》三个字极其细小,微微地发着血光,以神力尚不能分辨。

离艽将这小折扇一收,放心挂在脖子上,让它紧紧地贴在胸前。

他心满意足了。

步态从容地走出了洞穴。

此时几个徒儿见师父出来,惊恐地站起来,颤颤巍巍地站着。要是在以往,离艽必定要训斥一番,他不能见他们如此贪婪而没有人性,他今天心情尤其地好,尽管他不喜欢那些蠢笨的徒儿,今天他并不生气。

洞外的天空正飘着薄薄的雪雾,落地即融的浅雪,把大地糟蹋得湿湿粘粘肮脏不堪,冷冽的寒风虽然对他这种修行之人并无影响,但他不喜欢这种天气,天空灰蒙蒙的,没有一点鲜亮感,雪飘落在身上,虽不觉寒冷,却让人不舒爽,离艽厌烦这种日子。

他并不向往做神仙,他只想与涵梦儿夫妻和美,在这种天气里,围着火炉取暖说着温情的话,给她描眉,听她撒娇,再生几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很好,看孩子们争抢玩耍,一家人其乐融融,远离各种烦忧,天冷与天暖,对于那样的日子,都是无关紧要的,而现在,他在经历这湿粘的天气,他厌恶,烦躁,心生焦躁。

他又想着,把涵梦儿也渡化修行成仙,两个人做了真正的神仙伴侣,不必为地上的尘土烦扰,云淡风轻的日子,才应该是他们过的。

看那几个徒儿,人不人,妖不妖,魔不魔的,没追求没理想,只一点血,就满足成那样,他鄙视他们,又离不开他们,总有些自己不屑于做的事,需要他们来完成。

至此后,每到夜晚子时正,离艽穿戴整齐,梳一个最时髦的发式,穿上自己的仙服,洁面涮口,摆上香案,端坐于案前默念口诀,最后轻声一呼:人来。

瞬时洞穴里就会多出一个人来,这便是他日常的饮食,每天喝一碗人血,可以提升一年的苦修,尤其是那些洁净的童男子童女子,更是血鲜肉嫩,自已喝血,徒儿们吃肉,他的功力在一天天地快速增长。

邪神也是神呀,他顾不得其他许多了。

如此不到一年时间,小静山上的杀人垭已被远近皆知,人们再也不敢单身经过杀人垭,更不敢在夜晚经过。

总是有人在夜晚莫名其妙地失踪,有些人尸骨无存,有些人第二天却又回来了,只是最终也血流净而亡,普通老百姓防无可防。

恐惧,惊慌,逃散,成了方圆百里内的气氛。

整个小静山区域荒无人烟,人间成了炼狱,怨杀气息直冲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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