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旭凉突然觉得美味的兔子肉味道变得有点怪怪的,他壮着胆说道:“其实我觉得如果是为山狼那家伙报仇的话不必费那么大阵仗的吧,毕竟这个时代谁还兴这个哪?死就死了,命也不值什么钱的……”
饿狼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他,不过旭凉和笠都是自己的心腹,这时又没有外人在,有些话他也不怕就出来。饿狼苦笑着摇了摇头,道:“你懂什么?我只是为了做戏给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看的,如果我不去找那小子的麻烦的话,他们就有借口不服从我的命令了,而狼主大人又不会理会这些小事的,当初分地盘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吗?不干涉领地——这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想理啊,再说他还有更加伟大的事业,我怎么敢麻烦他?那这样所有的事也都要我自己来做了,而像斯拉比那个混蛋一样的人,没有被狼群兼并前也是一方霸王,根本就对我的领导不服气,他一直想找机会分割我的地盘,这时候提出来的要做出一个领主的样子,为死去的手下报仇,就是为了打击我的威信啊。当然了,在狼群是没有人敢背叛狼主大人,可是想把我们五狼将取而代之的人可是多了去了……”
饿狼心中的苦闷没处说,这时旭凉问起,他就大吐苦水了,再转而骂了起来,骂那些和他同为五狼将的几个家伙,骂身为自己手下去总是对自己位置虎视眈眈的几个强盗头子,颇有波妇之势。
身为人家手下,旭凉听完饿狼说完,也皱起了眉头,想了一下,道:“老大,你和那小子打了一次了吧?那小子身手怎样?”
“妈的,说到这个我就气,在索得第一次见他时,还是一个普通的小鬼,不过是运气好了点,干掉了山狼那个倒霉鬼,然后不知道怎么的,他就越来越厉害了,居然除掉了我这么多人。说实话,我对他的实力都有点看不透,直到和他真正打了一场,才发现他已经成长到可以和我一战的程度了,刚才和他打了一次,分居然能在我全力出招的情况下逃跑,说明他已经比你们两个都强了。”
笠惊讶地问:“这么厉害的小鬼?那也就是说,老大你是无法轻松干掉他的?”
饿狼听到这个就吼了起来:“妈的,轻松个屁,如果轻松我还会这么倒霉吗?”
眼见饿狼有发飙的倾向,旭凉忙说道:“老大,你先别生气,笠也只是问问嘛,狼主大人不也是说过要正确地评价对手和自己的实力吗?我们也只是先确定一下那小鬼的水平而已。”
“那又怎么样?”
旭凉见饿狼稍平和了一点,忙凑近道:“老大,我是说,其实你也不想缠着那小子不放的吧,一来是要自己到处追杀那小子,损兵又折将,我们已经失去太多人了,干掉那小鬼也收不到什么好处;二来那小鬼本身就不好对付,他可不会任我们宰割的……”
“混蛋!可是不理他的话,那帮人怎么办?我拿什么去向那些整天嚷着报仇等着看戏的人交待?”饿狼听出了旭凉话里的意思,不由怒骂道,他看起来有点可怕了,他涨红了脸,眼露凶光。
“老大,别急,别急—来,先喝口水……”旭凉心中直骂,我容易吗我,跟着你出来受苦不说,还要挨你骂,操你X的,嘴上却说道:“老大,你先听我说完……我再问你,那帮人,特别是斯拉比,他们见过烁金那小子吗?他们知道烁金是什么样子的吗?”
饿狼疑惑地看着他,他听出了那么一点了:“你是说随便弄个叫烁金的人出来?有那么容易的事吗?你不要乱说。”
“嘿嘿,老大,这你就不用担心了,不瞒你说,我冒险向鹰眼们买过那小子的情报,那上面除了实力不明外,可是说尽了他出道以来的详细事迹啊,我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开始被人称作‘血之手’是在沙镇屠尽我们的人之后的事……”
“那又怎样?”
“这个时代的人啊……往往只记住人的名号却记不住他的样子和姓名,我想,处处和老大你对着干的斯拉比他们也大概不知道血之手和烁金是什么关系吧,提起烁金,也许他们就会认为是一个菜鸟赏金猎人而已,不会想到强得离谱的血之手那里去的。事实上,名为烁金的人和被称作血之手的少年是同一个人,也实在是一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呢,说出来也没有多少人信哪,哪有刚出来混几个月就成了B级赏金猎人的。”
“你是说,可以找个菜鸟代替烁金?”饿狼眼中闪过一阵奇异的光。
旭凉点点头道:“老大,我们不能在他身上下太多功夫了,事不可为而不为,才是智者的行为啊。”笠赶紧附和道:“是啊是啊,老大,你想想看,为了那小子,你受了多少气,干掉他固然是解气,可是实际上是没有收到什么利益啊,当然了,弄个假的烁金也一样可以堵住他们的嘴,何乐而不为呢?”
听着两个心腹的话,饿狼脑中一片混乱,不过很快地他就下定了决心:“妈的,亏本的事老子从来不干,哼……烁金,算你走运……”
听到饿狼这么说,旭凉和笠也不禁松了一口气,还好这个家伙还听人劝,不然的话可真是麻烦了。吃力不讨好的事,才不想要呢,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存之道。
29章 失散
几天的荒野避难生活之后,烁金与幻终于再次回到了华镇,这时,烁金的精神意念能力已经完全恢复了,烁金满心欢喜地发现,自己的实力比之几天前增强了几倍,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A级高手了,他倒有点希望遇上饿狼,好让那家伙尝尝自己的厉害。
但是烁金也知道,城镇是赏金猎人的地盘,如果不是太胆大的家伙,又或者说是有重要事情必须进城镇,那么身为通缉犯的人是不会进来的,就算是进来了,自己也找不到他们,因为他们注定了就是要生活在阴影中的,烁金倒没指望饿狼送上门来,这个世界恐怕还没有这么傻的通缉犯吧。
第一件事就是找稚伊他们,让烁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竟然离开了镇子!而且,是逼于无奈之下才离开的。
事情是这样的,听旅店的老板大叔说,稚伊一行人几天前的上午就回来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旅店里越聚越多人,他们嚷着要看稚伊得到的武器,说了是见识见识,其实有谁不知道他们是不怀好意,想把激光炮弄到手?
稚伊当然是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但是有一群冒险者总是赖着不走,一直缠着。在镇子里他们是不方便动手的,一不小心杀掉了无辜的镇民可就惨了,会成为通缉犯的,那样可就变成别人眼中的猎物了,但是,谁都知道这群人势必会用尽各种方法,伤害稚伊他们,得到激光炮。
于是,避为上策,稚伊他们走了。
烁金猜测,避开那帮冒险者是雪特的主意,他这个人比较精明,不会做无谓的事,看来他们的确是在一群不怀好意的人中间过得很不舒服,才要避开。
但是,激光炮在稚伊的手里这件事是谁传出去的呢?烁金有点想不明白,是那三个白痴冒险者吗?可是他们怎么知道当时稚伊使用的就是激光炮呢?
烁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让幻在旅店中等,自己则先去了一趟华镇的赏金猎人俱乐部,又领到了杀死黑格的十八万赏金。这个月以来,光是干掉的强盗,就让烁金由一个新手升到了B级赏金猎人的级别,还赚到了几十万的金币,可谓是名利双收。
当然了,这样出风头也会给烁金带来一点困扰,人怕出名猪怕壮嘛。多事者,挑战者,不怀好意想要猎取财富的人……这些都不是烁金想要遇到的。毕竟,血之手的名号虽然恐怖,但是传闻都说了他只是一个少年,并没有足以镇得住大多数冒险者的震慑力。
现在的烁金领取赏金,就像是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地去的。
他不想太多人知道他的事,虽然血之手的名号已经成为最近的流行词,在许多人口中传开。可笑的是,在酒吧,烁金就常常听到别人在自己面前吹嘘,说他和那个最近风头很劲的血之手怎么怎么熟,血之手又怎么怎么给他的面子,等等。
烁金能对他们说什么呢?在这个世界上,娱乐是他人的事情,自己只要能活得好好的就足够了,并不需要说明什么,再说别人谈论你也许只是好奇,并不需要多在意,他们也就只是多了一点谈资。
赏金猎人不会关心太多的事,当然,赏金除外。
领到了赏金以后,烁金被服务员当怪物一样看着,原因就是这么一个年轻的赏金猎人,竟然干掉了这么多的强盗了,其中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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