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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页)

阿尔丰斯凌空翻出两个筋斗,落地时竟然和法利亚肩并肩站在一起。两人还互相对一眼,这才明白各自的处境。阿尔丰斯最先反应过来,右肘横撞,左掌斜拍,一肘一掌同时打在法利亚左肋。喀啦一声大响,侯爵口中鲜血狂喷,肥胖的身躯朝右侧跌出。阿尔丰斯顺势一脚,正中他的腰椎。即使不补上这一脚法利亚也没多少活命的可能,阿尔丰斯很确定刚才已经把他的肋骨打断,刺入内脏的断骨足以致命。

那些军官发了疯一样不顾一切扑上来,他们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慢得连砍上一刀的资格都没有。因为阿尔丰斯的整个人突然在他们面前失去了踪影。

底楼空荡荡的一片,只有尖锐的哨音在门外响个不停。阿尔丰斯暗笑楼上那帮蠢蛋。谁规定逃跑一定要往门外或者四周,脚下的木地板根本就挡不住斗气的侵袭,要不是盖勒特连使眼色,他一击不成早就已经跑人了,也不会装模作样说出那么绝的话。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五章 逃离月之心

远处一群群士兵从训练场急奔过来,这里绝不能久留。阿尔丰斯就地滚入一间办公室,顺势跃出窗外。气息在身体各个部位急剧运转,他像颗流星一样飞射到驻地外围。十来尺高的顶上绕满铁丝的围墙在他眼里和一尺高的门槛几乎没有区别,脚尖在墙上连点两点,外面的世界马上展现在面前。他也不顾路人惊讶的注视,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扯下厨师外袍,然后吹着口哨像个没事人一样顺路慢慢离开。

法利亚被杀这样的大事索拉德不可能不知道收到风声,现在至关重要的事就是混出城去,大概在不久之后,悬赏通缉令一定会贴满城内的大街小巷,到时候可真的成了插翅难飞了。第一次刺杀就完成成功,阿尔丰斯直到现在才从激动中慢慢清醒过来,原来做刺客是这么刺激,特别是那种成就感让他回味无穷。

对于刺杀法利亚他没有丝毫后悔。侯爵手上早就沾满了的血腥,杀人的人,总有一天会被人所杀,这本来就是天公地道的事。反抗军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狂欢庆祝吧。

地道勉强还能使用,只是沙壁已经开始大量坍塌。阿尔丰斯也料不到皮尔斯挖出来的工程会这么经久耐用,省了自己不少麻烦。只是这次刺杀行动会不会牵连到盖勒特?知道自己和他之间交情虽然掩盖得很好,但也不是没有查出来的可能,还有就是军营里的身份,帮把自己安插进去的那几个人恐怕也脱不了关系。他摇摇头,现在自身都难保,想这么多也于事无补,还有神官那方面会不会过河抽板,杀人灭口?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骷髅一直坐在地道里发呆,不会说话的骨架没有任何可以和它交流的语言。阿尔丰斯也习惯了独处。他就这么和它并排坐着,等侯黑暗的来临。那袋灾币就放在骷髅身边,皮尔斯生前为之奋斗的东西现在对它来说失去了最根本的价值。

“谁开始往上爬时不是被人利用?只要还有被利用的价值,他们是不会来杀我的。”阿尔丰斯终于找到个理由来安慰自己。

时间悄悄过去,法利亚遇刺的消息不胫而走。阿尔丰斯躲在地道里还是听到了外面的行人在高声谈论着这件大事。驻地这么多人员眼杂嘴杂,想完全封锁消息是不可能的,军部再怎么掩盖也封不住那些最新最快的小道传闻。人们议论最多的是这个杰出杀手的价格,不知道有谁能出得起这么多的钱雇佣这种顶级杀手。阿尔丰斯真是哭笑不得,要是别人知道这个杀手不但免费而且是兼职的话会是怎么样的想法?

在地道呆了差不多三个魔法时,终于传来了挨家挨户搜查的沸杂声和火把的爆燃声。是该离开的时间了,阿尔丰斯一把抓起钱袋,往地道的另一个出口慢慢爬去。他不敢直立行走,地道已经危危可及,稍不留神引发坍塌那就全都暴露出来了,他可没把握能跑得过十字军的精锐骑兵。

脚下踩着柔软的沙粒,好熟悉的感觉啊,阿尔丰斯了解沙漠就像了解自己的家,在这里才是他最自由的天地。他裹紧身上的单衣,时间太过仓促,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不过他还有一个办法可以驱除寒——将整个人埋在沙漠里面,细密的沙粒能有效的保持身体的温度。

身后一行长长的足印暴露了他的行踪,不消一个魔法时,风沙就能将所有的痕迹掩盖。阿尔丰斯拼命奔跑起来,这样不仅能让身体暖和起来,而且在内息的帮助下每一步都可以跨得更远,落地更轻,追踪起来也就更困难。但他发现每次提气只能全速跑上五里,再远的话就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内息时断时续补不上来,照这情况来看今晚不可能跑出五十里路了。一种疲倦的感觉逐渐袭上他的大脑。今天的体能消耗实在太大,而且没得到长时间的休息进行补充。

处身的地方距离月之心大概有三十里路程,依稀还能看到城里的灯火如同半空的星光一样闪烁。阿尔丰斯在沙里扒开个坑,身体呈大字型俯趴在坑内,手脚同时在沙上一拍,沙雾迷漫,落下来的时候已经把他严严实实的盖住,他把头稍微向上一仰,鼻孔露在沙外透气。

就算再怎么熟悉沙漠也没多少人敢这么干,睡觉的时候感觉不到任何异常,等醒了之后恐怕就只能将坏死的四肢锯断才会有活命的希望。可阿尔丰斯就是敢这么做。体内衍衍循环的气息是最好的推动血液的工具,只要气息还在运行,血管里的液体就不会停止流动。他闭上眼睛,在沙里做起了吐纳。这样既能保持最低限度的清醒,又能慢慢恢复体力。

在风的推动下,表面的一层沙子学会了走路。阿尔丰斯在留在上面的足印,被这些滚动的小家伙慢慢填满。

地面一阵阵的震动将阿尔丰斯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惊醒。他转头顺着震源的方向望去,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楚,不过他能确定那是一群动物在快速奔跑时造成的。大耳怪并不善于在地表活动,城市附近也没有足够的草食可以供野羊野牛们维持生命,那么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有人顺着自己的足迹一路赶来,而且还都骑着马。要不是行动轻捷的游牧骑兵那就是月之心的精锐骑兵队。

阿尔丰斯苦笑了一下,追兵到底还是赶上来了。跑是跑不过他们了,只要稍微有点动作马上就会留下痕迹,最好的办法就是趴在原地等他们过去,这样还能赌上一把这群人只是凑巧顺着这条路追过来。

第三卷 权柄 第十六章 搜捕

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强烈,隐隐可以看到翻滚的沙粒冲上了半天,冲在最前面的骑士戴着冰冷的铁制面具出现在阿尔丰斯的视线内。前胸的新月徽记还夜幕中泛出青光。月之心城的精锐骑兵队。只有他们的快马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搜索整片沙漠地带。阿尔丰斯看了一会,才将头深深埋入沙里。他发现自己有点像一种笨笨的大鸟,它们不会飞,但遇上危险时跑得很快,一旦力竭就把头伸入沙堆,屁股却撅得老高。

“我真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笨鸟!”他暗暗埋怨自己,被克里丝蒂娜说上几句就乖乖送到套里去了。这或许就是往上爬的代价吧,如果没有实力,连被利用的资格都没有。

马蹄轰隆隆的在阿尔丰斯身边踏过,他的后背上被踏了两蹄,即使有斗气的保护也痛彻心肺。马匹和骑兵合起来足有三四百磅重,再加上前冲的力量,就算铁甲也一样会被踏扁。

这队骑兵只有十来骑,眨眼间就弛离了阿尔丰斯藏身的沙坑。总算有惊无险的过去了,阿尔丰斯提起的心松了下来。不过他还不敢妄动,说不定他们追过一段路后发现情况不对头会再折回来。

马匹!这可是最佳的代步工具,抢一匹过来就可以全速逃到五十里之外。在那里骑兵可不敢乱来,神官们治疗疯狂的药水再多,也不可能发给骑兵人手一瓶。十来骑,如果出奇不意发起攻击的话应该可以收拾得下。

盘算好之后阿尔丰斯坐起身,冲那群绝尘而去的骑兵用尽全力喊道:“快救命啊,有人被马踩伤了。”

骑兵们听到声音马上勒马回转,分成两拨左右包抄过来。

“我是个拾荒者,刚才一不小心被大人们的马踏中后背,现在……”阿尔丰斯的声音逐渐弱了下来,这情形不太对头,没一个人上前向自己喝问,也没人把兵器拿出来,十几双眼睛全都盯着自己看。

“想要马的话说出来好了,还想把这里的人都杀尽吗?葱头!”左边第二个骑兵摘下头盔,露出英俊而刚毅的面容。

阿尔丰斯呼出口气,冲他一笑,“真没想到是你带队追我,盖勒特。”

“往正北走,别回头。其他方向共有二十七队追兵。”盖勒特扬手抛出一个皮袋,“这是西格玛家族的那个女人转交的。”

“原来她还在关心我。”阿尔丰斯心头一热,“那你们这样回去,怎样交差?”

“交差?交什么差?那些追兵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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