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esp;林暮年为了不让人说闲话,在家里从来都是穿旧衣服的,新衣服都是上学的时候才穿,其实林暮年到是不怕那些闲话的,只是她老妈不乐意,每次一听到有人说林暮年准会跟人吵架,为了老妈的身体健康,林暮年也就不穿了,反正对她来说穿什么根本就不所谓,人长得好看就算穿个破麻袋那也是好看的。
&esp;&esp;到了教室,里面根本就没人,林暮年也不急,找了个阳光晒不到的位置做了下来,慢悠悠的看了会儿书,然后拿了稿纸出来,她已经把自己写好了的大纲和开头的三万字寄给杂志社了,并且也罢自己之后会在北京上大学的事儿说了一下,更改了收件地址。
&esp;&esp;不过因为才寄出去没两天所以回信还没收到,不过这篇小说林暮年预计要写三十万字左右,所以这些天稿纸和笔一直都放在书包里,有时间的时候就会拿出来写一下,不过这几天实在是挺忙的,所以上面只有几个字,也是够无奈的。
&esp;&esp;趁着今天有些时间,林暮年打算快点儿写,之后还要誊抄,原稿会留在她自己手里,寄出去的都是誊抄过后,没有错别字的,这样虽然费些时间,但是拿出去好看啊,给人家杂志社的印象也比较好不是。
&esp;&esp;林暮年写小说都是用铅笔的,因为这样比较好涂改,要使用钢笔的话不好改不少而且一不小心就容易把纸面弄脏,所以林暮年的初稿都是铅笔写的,之后寄给杂志社的那份再用钢笔誊抄,反正等小说出版了,杂志社会把誊抄版还有杂志一起给她寄回来,她可以收藏两份。
&esp;&esp;林暮年是两点到的教室,写着小说的时候教室里就陆陆续续的进人了,等到她一章小说写完,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他们法律系一共也才百多号人,按成绩分了两个班,其实两个班差不多,都是一样的老师,而且说句实话,她们b大的录取分数线不低,能进法律系的分数都不低,这么说吧,二班的最后一名和一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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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因为第二天要军训,所以吃完了晚餐,林暮年还是又跑了一趟医院,去看看二哥,不过这个决定确实有些冲动了,去的时候做的公交车,回来的时候却只能麻烦周飒把自己送回来了。
&esp;&esp;“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林暮年不太好意思的说道,其实要是周飒没在,她其实是可以跑回来的,这点路程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
&esp;&esp;“没事儿,你安心军训,你哥那有我呢。”周飒笑着说道,“对了,你是学什么专业的。”
&esp;&esp;“法律。”林暮年答道。
&esp;&esp;周飒点了点头,:“不错的专业,好好努力,我是经济系的,要是有事儿,就去经济学院的男生宿舍找我,我一般上学的时候都在。”周飒虽然家在北京,但是他的学业太忙,为了多学些知识,只能常住学校,而且家里也没人,他爸他妈都忙,与其回家一个人待着,还不如在学校和老师同学一起,至少还有些人气儿。
&esp;&esp;坐在车里,林暮年想了下,从包里拿了个信封出来,:“这个给你,要是不够我回来再不给你。”林暮年掏出了信封递给周飒,里面是一百块钱,她哥至少给住个十天半个月的院,总不能一直让周飒往里面垫钱,她估摸着一百块钱差不多,就算少也不会少太多。
&esp;&esp;这一次周飒并没有拒绝,他看的出来林暮年并不缺钱,所以这个时候还是在不收下就不是他救急了,意思就过了。
&esp;&esp;林暮年看周飒借了钱,笑了,“那学长,我就先回去了,我哥那里就拜托你照顾了。”林暮年说完看了车门,挥了挥手,就上了宿舍楼。
&esp;&esp;“再见,语年那里你就放心吧。”看林暮年跟他挥手告别,周飒笑着说道。看着林暮年转身进了教学楼,周飒才启动车离开。
&esp;&esp;林暮年回来的时候丽萨还没回来,林暮年估计丽萨今天说不定会很晚才回来。林暮年洗了个澡,穿了衣服就上床休息了,不过她回来给去买个床幔挂上,不然别说修炼了,就是自己的都有问题。
&esp;&esp;不过这给等到军训完了之后才行,军训时期大家是不能离开学校的。好在军训之后学校肯定会给学生休整的时间,而且离学校不远就有一条很热闹商贸街,应给可以买到林暮年想要的。至于林暮年为什么会知道学校外面有个热闹的商贸街,那就要感谢林莉莉的话唠了。
&esp;&esp;一夜好眠,第二天一大早不到五点,林暮年就起床了,穿了一身便于运动的宽松衣衫下了楼先是绕着湖边跑了两圈,然后去食堂吃了早餐,才回了宿舍,回去的时候丽萨还没醒,不过倒也不奇怪,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学,丽萨自然可以睡到自然醒,而且丽萨昨天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所以今天这么累也不奇怪。
&esp;&esp;林暮年在浴室冲了个凉水澡,换了身衣服就去教学楼跟前集合去了,时间也差不多了,他们老师不是要求七点集合嘛。
&esp;&esp;不过林暮年到的比较早,才六点半,所以教学楼门前除了少数几个起得比较早的,根本就没什么人,而且那些人还都是男孩子。
&esp;&esp;不过林暮年可不想现在的女孩子似得那么害羞,目不斜视的找了个干净点的台阶,把背包放下,拿了书慢悠悠的看着,她到不是书呆子,只是现在没有手机,就连小说也很少,所以除了看看课本也没什么好看的,而且想看小说什么时候都可以,现在就是学习的时候,她还想着早点儿把学分修完,到时候早点毕业,在家附近找个轻松地工作,轻轻松松的享受生活。
&esp;&esp;林暮年看书的速度很快,随着异能的增长,精神力也越来越强,记忆里也随之变好,一本书几乎看一遍就能全部背下来,所以她很有信心在两学年之内修完四学年的学分。
&esp;&esp;“同学,那个,你好。”林暮年正看到一个有趣的案例,就听到有人喊自己。冷着脸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穿得有些邋遢,长得也一般的男孩子,是的,只能算是男孩子,一脸的青春痘,个子也不高,显得非常的青涩的样子。
&esp;&esp;“什么事?”林暮年冷淡的问道。林暮年很熟悉这种搭讪,高中最后一年,在宋爱民放话说林暮年是他的女人之前,每天放学的时候林暮年都能碰见类似的男孩子,不过最后都被林暮年冷脸以对给吓唬走了,后来有了宋爱民,就再也没有那个一中的学生敢跟林暮年套近乎了。
&esp;&esp;“我,额”面前的男孩子一脸的懊恼,最后在林暮年的冷脸中尴尬的跑了,落荒而逃。
&esp;&esp;林暮年嘴角挑起一抹嘲笑,连他的冷脸都没法面对还想追她,简直就是白日做梦,林暮年梦想中的男朋友,要有英俊的外貌还有强大的实力,至少要能够降得住她。不然找一个需要她保护,赚钱没她多的男人干嘛,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自找罪受不成!如果为了结婚而结婚,那是在糟蹋自己。女孩子还是要好好地宠爱自己才能找到愿意宠爱她的人,至于要是这辈子都遇不到,那到时候再说咯。
&esp;&esp;“暮年,暮年!”林莉莉一到地方第一眼就看见林暮年了,笑嘻嘻的跑了过来。然后一把抱住了暮年。
&esp;&esp;林暮年虽然还是冷了一张脸,不过并没有反抗,所以林莉莉很高兴的腻在了林暮年身边,虽然林暮年的脸是冷了些,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就算冷着张脸也比其他的人好看。
&esp;&esp;是的,林莉莉就是那种传说中的以貌取人的人,要是搁在二十一世纪,有一个网络流行词特别的适合她——颜狗。
&esp;&esp;林暮年之所以不挣扎,主要还是因为林莉莉这人并不让她反感,而且有个这么个话唠兼包打听在身边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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