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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不少。他在一家公司里当法律顾问。干这一行的人都很能赚钱。我知道他有钱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老在百老汇的演出事业上投资。可他总是蚀掉老本,气得我母亲差点儿发疯。自从我弟弟艾里死后,她身体一直不很好。她的神经很衰弱。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真他妈的不愿让她知道我给开除的事。

我在车站的存物处存好我的手提箱以后,就到一家卖夹馅面包的小饭馆里去吃早饭。我吃了一顿对我来说是很饱的早饭——桔子汁、咸肉蛋、烤面包片和咖啡。平常我只赐一点桔子汁。我的食量非常小。一点不假。正因为这个缘故,我才他妈的那么瘦。照医生嘱咐,我本来应该多吃些淀粉之类玩艺儿,好增加体重,可我从来不吃。我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往往只吃一份夹干酪的面包和一杯麦|乳精。吃的不算多,可你在麦|乳精里可以得到不少维生素。霍。维。考尔菲德。霍尔顿。维生素。考尔菲德。

我正吃着蛋,忽然来了两个拿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个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车——挨着我在吃饭的柜台旁边坐下。她们好象不知道拿她们的手提箱往哪儿搁好,因此我帮了她们一手。这两只手提箱看上去很不值钱——不是真皮的。这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我知道,可我最讨厌人家用不值钱的手提箱。这话听起来的确很可怕,可我只要瞧着不值钱的手提箱,甚至都会讨厌拿手提箱的人。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的时候,有一时期跟一个名叫狄克。斯莱格尔的家伙同住一个房间,他就用那种极不值钱的手提箱。他并不把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放在床底下,这样人家就看不见他的箱子跟我的箱子并列在一起。我为这件事心里烦得要命,真想把我自己的手提箱从窗口扔出去,或者甚至跟他的交换一下。我的箱子是马克.克罗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看样子很值几个钱。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最后也把我的手提箱从架子上取下来,搁到了我的床底下,好不让老斯莱格尔因此产生他妈的自卑感。

可是奇怪的事发生了,我把我的箱子搁到床底下之后,过了一天他却把它们取了出来,重新搁回到架子上。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过了很久才找出来,原来他是要人家把我的手提箱看作是他的。他真是这个意思。在这方面他这人的确十分好笑。比如说,他老是对我的手提箱说着难听的话。他口口声声说它们太新,太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是他最爱说的混帐口头禅。他不知是从哪儿谈到的或是听来的。我所有的一切全都他妈的太资产阶级。连我的自来水笔也太资产阶级。他一天到晚向我借着使,可它照样太资产阶级。我们同屋住了约莫两个月后,双方都要求换房。好笑的是,我们分开以后,我倒很有点想念他,因为他这个人非常富于幽默感,我们在一起有时也很快乐。如果他也同样在想念我,我决不会惊奇。最初他说我的东西太资产阶级,他只是说着玩儿,我听了一点也不在乎——事实上,还觉得有点好笑。可是过了些时候,你看得出他不是在说着玩了。问题是,如果你的手提箱比别人的值钱,你就很难跟他同住一屋——如果你的手提箱真的好,他们的真的不好。或许你看见对方为人聪明,富于幽默感,就会以为他们不在乎谁的手提箱好,那你就错了。他们可在乎呢。他们的确在乎。后来我去跟斯特拉德莱塔这样的傻杂种同住一屋,这也是原因之一。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样好。

嗯,那两个修女坐在我旁边,我们就闲聊起来。我身旁的那个修女还带着一只草篮子,修女们和救世军姑娘们在圣诞节前就是用这种篮子向人募捐的。你常常看见她们拿着篮子站在角落里——尤其是在五马路上,在那些大百货公司门口。嗯,我身旁的那个修女把她的篮子掉在地上了,我就弯下腰去替她拾起来。我问她是不是出来募捐的。她说不是。她说她收拾行李的时候这只篮子装不进箱子,所以就提在手里。她望着你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很可爱。她的鼻子很大,戴的那副眼镜镶着铁边,不怎么好看,可她的脸却非常和蔼可亲。“我本来想,你们要是出来募捐,”我对她说,“我也许可以捐几个钱。其实你们不妨把钱留下,等到你们将来募捐的时候算是我捐的。”

“哦,你真好,”她说。另外一个,她的朋友,也拍起头来看我。另外那个修女一边喝咖啡,一边在看一本黑皮的小书。那书的样子很象《圣经》,可是比《圣经》要薄得多。不过那是本属于《圣经》一类的书。她们两个都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当早点。我一见,心里就沮丧起来。我最讨厌我自己吃着咸肉蛋什么的,别人却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

她们同意我捐给她们十块钱,还不住地问我要不要紧。我对她们说我身边有不少钱,她们听了似乎不信。可她们终于把钱收下了。她们两个都不住口地向我道谢,倒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于是改换话题,问她们要到哪儿去。她们说她们都是教书的,刚从芝加哥来到这儿,要到第一六八条街或是第一八六条街或是其他任何一条远离市中心的小街上某个修道院里去教书。坐在我旁边那个戴眼镜的修女说她教英文,她朋友教历史和美国政府。我听了立刻胡思乱想起来,心想坐在我旁边那个教英文的院是个修女,在她阅读某些书备课的时候,不知有何感想。倒不一定是那种有许多Se情描写的淫书,而是那种描写情人之类的作品。就拿托马斯。哈代的《还乡》里的游苔莎。裴伊来说,她并不太淫荡,可你仍不免要暗忖一个修女阅读老游苔莎这样的人物,心里不知会有何感想。我嘴里什么也没说,自然啦,我只说英文是我最好的一门功课。

“哦,真的吗?哦,我听了真高兴1”那个戴眼镜教英文的说。“你今年念了些什么?我很想知道。”她的确和蔼可亲。

“呃,我们多一半时间念盎格鲁。撤克逊文学。贝沃尔夫,还有格兰代尔,还有《兰德尔,我的儿子》,都是这一类的玩艺儿。可我们偶尔也得看些课外读物。我看过托马斯。哈代写的《还乡》还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和《袭力斯——》。”

“哦,《罗密欧与朱丽叶》!太好啦!你爱看吗?”听她的口气,的确不太象修女。

“是的。我爱看。我很爱看。里面有些东西我不太喜欢,不过整个说来写得很动人。”

“有哪些地方你不喜欢?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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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老实话,跟她讨论《罗密欧与未丽叶》,真有点不好意思。我是说这个剧本有些地方写得很肉麻,她呢,又是个修女什么的。可是她问了我,我也只好跟她讨论一会儿。“呃,我对罗密欧和朱丽叶并不太感兴趣,”我说。“我是说我喜欢倒是喜欢他们,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说好。他们有时候很让人心里不安。我是说老茂丘西奥死的时候,倒是比罗密欧和朱丽叶死的时候更让我伤心。问题是,自从茂丘西奥死后,我就一直不太喜欢罗密欧了。那个刺死茂丘西奥的家伙——朱丽叶的堂兄——他叫什么名字?”

“提伯尔特。”

“不错。提伯尔特,”我说——我老忘掉那家伙的名字。“那全得怪罗密欧。我是说整个剧本里我最喜欢的是老茂丘西奥,我说不出什么道理。所有这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他们都不错——特别是朱丽叶——可是茂丘西奥,他真是——简直很难解释。他这人十分大方,十分有趣。问题是,只要有人给人杀死,我心里总会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死的是个十分大方、十分有趣的人——况且不是他自己不好而是别人不好。至于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至少是自己不好。”

“你在哪个学校念书?”她问我。她大概不想跟我继续讨论罗密欧和朱丽叶,所以改换话题。

我告诉她说是潘西,她听说过这学校。她说这是间非常好的学校。我听了没吭声。随后另外一个,那个教历史和美国政府的,说她们该走了。我抢过她们的账单,可她们不肯让我付。那个戴眼镜的又从我手里要了回去。

“你真是太慷概了,”她说。“你真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她这人真是和蔼可亲。她有点儿让我想起老欧纳斯特。摩罗的母亲,就是我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位。尤其是她笑的时候。“我们刚才跟你一块儿聊天,真是愉快极了。”她说。

我说我跟她们一块儿聊天,也很愉快。我说的也真是心里话。其实我倒是还能愉快些,我想,要不是在谈话中间我老有点儿担心,生怕她们突然问我是不是天主教徒。那些天主教徒老爱打听别人是不是天主教徒。我老是遇到这样的事,那是因为,我知道,我的姓是个爱尔兰姓,而那些爱尔兰后裔又多半是天主教徒。事实上,我父亲过去也的确入过天主教,但跟我母亲结婚后就离开了。不过那般天主教徒老爱打听你是不是天主教徒,哪怕他连你的姓都不知道。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就认识一个天主教学生叫路易。夏尼的,他是我在胡敦时候最先结识的学生。他和我两个在开学那天同坐在混帐校医室外面最前头的两把椅子上,等候体格检查,我们两个开始谈起网球来。他对网球非常感兴趣,我也一样。他告诉我说他每年夏天都到森林山去参加联赛,我告诉他说我也去,于是我们一同聊了会儿某几个网球健将。他年纪不大,关于网球倒是知道的不少。一点不假。后来,就在他妈的谈话中间,他突然问:“我问你,你可曾注意到镇上的天主教堂在哪儿?”问题是,你可以从他问话的口气里听出,他实在是想要打听你是不是个天主教徒。

他真的是在打听。倒不是他有什么偏见,而是他很想知道。他跟我一起聊着网球聊得挺高兴,可你看得出他要是知道我也是个天主教徒什么的,他心里一定会更高兴。这类的事儿让我难受得要命。我不是说会破坏我们谈话什么的——那倒不会——可也决不会给谈话带来什么好处,这一点是他妈的千真万确的。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很高兴那两个修女没问我是不是天主教徒。她们要是问了,倒也不一定会给谈话带来不快,不过整个情况大概会不一样了。我倒并不是在责怪那般天主教徒。一点也不。

我自己要是个天主教徒,大概也会这样做。说起来,倒有点儿跟我刚才讲的手提箱情况相同。我只是说它不会给一次愉快的谈话带来好处。这就是我要说的。

这两个修女站起来要走的时候,我做了件非常傻、非常不好意思的事情。我正在抽烟,当我站起来跟她们说再见的时候,不知怎的把一些烟吹到她们脸上了。我并不是故意的,可我却这样做了。我象个疯子似的直向她们道歉,她们倒是很和气很有礼貌,可我却觉得非常不好意思。

她们走后,我开始后悔自己只捐给她们十块钱。不过问题是,我跟老萨丽。海斯约好了要去看日戏,我需要留点儿钱买戏票什么的。可我心里总觉得很不安。他妈的金钱。到头来它总会让你难过得要命。

第16节

我吃完早饭,时间还只中午,可我要到两点才去跟老萨丽。海斯相会,所以我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散步。我心里老是想着那两个修女。我想着她们在不教书的时候怎样拿了那只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我努力想象我母亲或者别的什么人,或者我姑母,或者萨丽.海斯的那个混帐母亲,怎样站在百货公司门口拿了只破旧的草篮替穷人募捐。这幅图景简直很难想象。我母亲倒还好,可另外那两个就不成了。

我姑母倒是很乐善好施——她做过不少红十字会工作——可她非常爱打扮,不管她做什么慈善工作,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擦着口红什么的。她要是只穿一套黑衣服,不擦口红,我简直没法想象她怎么还能做慈善工作。至于老萨丽。海斯的母亲。老天爷。只有一种情况下她才可能拿着篮子出去募捐,那就是人们捐钱给她的时候个个拍她马屁。如果他们光是把钱扔进她的篮子,对她不瞅不睬,连话也不跟她说一句就走开了,那么要不了一个钟头她自己也会走开。她会觉得腻烦。她会送还那只篮子,然后到一家时髦饭店里去吃午饭。我喜欢那些修女就在这一点上。你看得出她们至少不到时髦地方去吃午饭。我想到这里,不由得难过得要命,她们为什么不到时髦地方去吃午饭什么的呢。我知道这事无关紧要,可我心里很难过。

我开始向百老汇走去,没有任何混帐目的,只是因为我有好几年没上那一带去了。再说,我也想找一家在星期天营业的唱片铺子。我想给菲芘买一张叫什么《小舍丽。宾斯》的唱片。这是张很难买到的唱片,唱的是一个小女孩因为两颗门牙掉了,觉得害羞,不肯走出屋去。我曾在潘西听到过。住在我底下一层楼的一个学生有这张唱片,我知道这唱片会让老菲芘着迷,很想把它买下来,可那学生不肯卖。这是张非常了不起的旧唱片,是黑人姑娘艾丝戴尔。弗莱契在约莫二十年前唱的。她唱的时候完全是狄克西兰和妓院的味道,可是听上去一点也不下流。要换了个白人姑娘唱起来,就会做作得要命,可老艾丝戴尔。弗莱契知道怎么唱。这确是一张很少听到的好唱片。我揣摩我也许能在哪家星期天营业的铺于里买到,然后带着它到公园去。今天是星期天,每到星期天菲移常常到公园溜冰。

我知道她的一般行踪。

天气己不象昨天那么冷,可是太阳依旧没有出来,散起步来并不怎么愉快。可是有一件事很不错。

有一家子人就在我面前走着,你看得出他们刚从哪一个教堂里出来。他们一共三人——父亲、母亲,带着一个约莫六岁的小孩子——看去好象很穷。那父亲戴着一顶银灰色帽子;一般穷人想要打扮得漂亮,通常都戴这种帽子。他和他妻子一边讲话一边走,一点也不注意他们的孩子。那孩子却很有意思。

他不是在人行道上走,而是紧靠着界沿石在马路上走。他象一般孩子那样在走着直线玩,一边走一边还哼着歌儿。我走近去听他唱些什么。他正在唱那支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他的小嗓子还挺不错。他只是随便唱着玩,你听得出来。汽车来去飞驰,刹车声响成一片,他的父母却一点也不注意他,他呢,只顾紧靠着界沿石走,嘴里唱着“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使我心情舒畅了不少。我心里不象先前那么沮丧了。

百老汇熙来攘往,到处是人。今天是星期天,还只十二点左右,可已到处是人。人人在走向电影院——派拉蒙或者阿斯特或者斯特兰德或者凯比托尔或者任何一个这类混帐地方。人人都穿得很齐整,因为今天是星期天,这就使情况更加糟糕。可最糟糕的是你看得出他们全都想要到电影院去。我没法拿眼看他们,这叫我心里受不了。我可以理解有些人因为没事可做而到电影院去,可是如果有人真正想要到电影院去、甚至还加快脚步以便早些到达,我见了就会沮丧得要命。特别是我看见千百万人排成可怕的长队站了整整一条街,显出极大的耐性等候着座位。嘿,我真恨不得插翅飞过这个混帐百老汇。我的运气很好。我进去的第一家唱片店就有张《小舍丽。宾斯》。他们要我五块钱,因为这种唱片很难买到,可我不在乎。嘿,我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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