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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第2页)

丽娟妈得知后,马上就要二哥卖掉房子,把所有的钱寄回高家,让高家放丽娟回来。为了表明决心,今天一早就让二哥送回老家。

丽娟妈这个决定刚一提出,便遭到三个哥哥的强烈反对。三个哥哥说得也有道理。一方面,虽然名义上有几十万,但分配到各人手上,也不过十万,十万元虽然不是个小数字,但每家都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费用,十万都不止;另一方面,虽然丽娟嫁的是个傻子,但也是二婚,在农村,二婚的女人和名声不好的女人一样,是不值钱的。要是回来,再找的人即便比傻子强,但想找有傻子家十万分之一富裕的人家,都是不可能。

几个哥哥嫂嫂说得义正言辞,仿佛都是为丽娟好的,我却听出来,说到底,哪家都不愿意把吃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呢。丽娟妈大约也知道这件事行不通,但还是一遍一遍地念叨着,大约这样念叨,她心里会好受些吧。

这样的场面,我是不好再呆下去的。二哥没有多客气,他把蛇皮带卸下来,红着眼圈说:“丽娟命就是这样了,也许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见她几面了。你是丽娟最好的朋友,你的事我和你二嫂会放在心上的。好的档口可遇不可求,但一旦有,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我擦着脸上奔流不息的泪水,使劲点点头。我想说什么,但我的喉咙却一次次哽咽了。现在是否有好的档口,对我来说己经不重要了。丽娟,我最好的朋友,我说过要把她当成一生一世朋友的。但现在,她受了伤,我却连打电话问候一下都不可能。

也许在外人眼里,丽娟嫁去香港,攀了高枝,一生有享不尽的锦衣玉食,是非常幸运的。但只有我知道,丽娟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她是多么舍不得深爱的陈刚,多么舍不得生她养她的这片土地啊。

幸福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丽娟舍弃了刻骨铭心的爱情,舍弃了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得到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但她并不感到幸福。我一无所有,我声名狼藉,但我生活在这片贫穷而熟悉的土地上,我不需要忍受亲人不能相见的痛苦,我感到现在的我是幸福的。

虽然进工厂打工,一个月可以赚到农民辛苦一年也赚不到的钱,但一想到打工,我就想起“农民工”、“打工仔”、“打工妹”等等这些歧视性质的称谓;就想起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明抢暗劫,想起查暂住证的治安员,想起没日没夜的流水线作业,想起车间主管象对待牲口一样的喝斥,想起吞咽粗劣饭菜的艰辛,想起人情的冷漠与孤援无助,还有很多很多。

所有这一切,都让我不寒而栗,异乡于我,是深不可测的悬崖。哪怕在故土有一线生机,我都绝不会往悬崖下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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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抓住的一线生机,就是到“中兴商场”去卖服装。

我原以为,有二哥那句话,我便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当我回家把二哥的话和妈妈一说,她却并不乐观:“人家话虽然是这样说,也不要报太大希望。我叫你去找他,也不过是想多一条路。毕竟,我们和人家无亲无故的,帮我们是人情,不帮我们是本份,要做好人家不帮的准备。”

我有些不满:“再怎么说,我和丽娟也是好朋友呢。”

我妈不屑地“切”了一声:“他是怎样的对丽娟的你忘记了?对丽娟就那样,对你又能怎样?虽然丽娟嫁入了好人家,但毕竟是个傻子,外面谁不说他们实际上是把丽娟卖了?用卖妹妹得到的钱去开服装店,也不怕遭报应。”

我想起二哥和丽娟妈当初逼丽娟嫁给傻子的狠劲儿,还有上次,二嫂那样热情地让我去她隔壁卖童装,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觉也寒了心。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又到收割小麦的时节了。虽然收割小麦相对收割稻子要轻松些,但收过小麦后,便要耕地、放水灌田,最后插稻秧,所以比收割稻子的那次农忙更累一些。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弟弟上初三,要准备中考了,所以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我不想叫她下水,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这些软体动物,别的软体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就是稻田地里的蚂蝗,真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但现在,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饮血了,会自己松开?”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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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打啊,蚂蚯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望着田埂上跳跃了几下就不动了的蚂蝗,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处可逃。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妈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亲事忙碌,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给我弟弟改织。每天喂过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经历了这么多的挫败,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的。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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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宋小帅。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我弟弟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我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想想在东莞,虽然可以挣到一点钱,但空气中经常散发着油漆味、塑胶味及各种各样的怪味儿,四周总是灰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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