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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第1页)

“你这孩子,满嘴胡说八道,什么圈着管着的!”

“可不是吗。”待朱氏歇下后,莫璃才回了东厢,今日是初一,访亲问友是明日才开始。她上床躺下后,红豆等人便也都各自忙去了。丫鬟们一退出去,屋里便整个静了下来,唯有远处不时床来爆竹声。躺了一会没能入睡,一时也无事,她便往脖子上摸了摸,拉出一根绳子,将那颗被体温捂热的狼牙取出来,然后一边握在手里把玩,一边想着事情。

新年,是个统一的节日。永州这边热闹的同时,北方的大草原那边也不冷清,而且比永州这边的热闹还多出几分躁动。大年初二,叶尼塞圣河上游,嚓戈尔草原,乞颜部落族长的大帐篷内,十几位长老正神色凝重地商议着一件事,一件跟阿圣有关的事,一件能不能将阿圣长久留在乞颜部族内,继续增加乞颜部在草原上的声望和凝聚力的事。

狼是草原上的圣物,即便草原上的部族很多,每个部族也各有自己的图腾,但狼,却是被所有草原人崇拜。自十五年前,乞颜部一位出去放牧的牧女在叶尼塞圣河边,意外遇到那个被银狼送来的孩子,此后整整七年,乞颜部的声望以可见的速度水涨船高,甚至隐隐有盖过突厥人阿史那一族的趋势。突厥人是草原上最强大的一族,人口近百万,有强大的狼骑二十余万,而阿史那则是突厥人里的贵族姓氏。所以,即便当年先发现阿圣的是乞颜部的人,并及时给阿圣赐了乞颜的姓。但突厥人还是说阿圣是他们的族人,即便冠上乞颜的姓氏也改变不了,因突厥人向来自诩是狼的后人。所以阿圣既然是圣狼赐下的孩子,自然就该归到他们部族里去。一个上马就能战,挥刀便可杀敌,当年仅以少年之身,就领着三千人马灭掉了一个上万人的部落,且此后的两年,更是战功不断,倒在他刀下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此,加上其极具有象征意义的出身,而且还有那匹不时出现在他身边的圣狼身影,可想而知,留下这样一个人在部族里,会有什么样的号召力,更何况如今突厥人已决定攻打茗山,打算将通往乌孙国那边的路彻底打通。而若茗山那片地方真被突厥人占据的话,那么以后草原就真的由阿史那家族争霸了。

列举了五六位女孩的名字后,坐在离族长乞颜阿鲁威最近的一位长老就开口道:“娜仁的年纪最适合,也曾跟阿圣接触过,而且阿圣也还记得她,而剩下那几位,阿圣之前可都没见过。”下面马上有人反对:“可是娜仁已经跟巴尔定下了,这样…”那位长老便道:“我亲自到巴尔家说去。”另一边又有人道:“这事确实是委屈了巴尔,事后,我那三个侄女可以随便他挑。”这时,主座上的阿鲁威忽然开口:“巴尔家不是问题,问题是阿圣,你们有谁跟他说过这个意思?”这话一出,大家都静了下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久,刚刚推荐了娜仁的那位长老就道:“既然是巴彦带他回来的,就让巴彦跟他说去吧。”

昨晚跟十来个汉子痛快畅饮了七八坛马奶酒,阿圣是到下半夜才倒下的,因此直到族长帐篷那里的会议都开完了,他还在继续睡。巴彦进到他帐内的时候,他也才动了动脑袋,微微睁开眼瞧了一瞧,然后又闭上。巴彦笑了笑,就走到他床边坐下,正要开口让他起来,却忽然看到他衣襟里露出一角跟他整个人都格格不入的,一方手绢的一角,于是便好奇地往那仲手,却他刚将那条手绢拉出一半,阿圣就突然睁开眼,抓住他的手腕。

第245章配种

手绢被拉出一半后,正好看到上面绣着的那朵蔷薇花,艳而不俗,在泛着柔光的丝绸中悄然绽放。巴彦忽然笑了,松开手:“莫姑娘的东西?”阿圣也松开他的手腕,起身将怀里的手绢拿出来,小心叠好,然后在自己床上找了找,就将枕头旁边的包裹拿过来,很认真地将叠好的手绢放回包裹内,再谨慎地将包裹搁回原地。将自己的私有物收好后,阿圣因觉得头有些沉,于是也不下床,只是往床上一靠,然后瞥了巴彦一眼:“什么事?”

“没事,你六七年没回来了,看你还住的习不习惯,随便聊聊。”巴彦呵呵一笑,也不叫人进来,自己站起身,倒了一杯奶茶和一杯水,然后拿到阿圣这,将水递给他,“渴了吧。”

“没事你起码下午才过来。”阿圣接过那杯水,道了一句。巴彦一愣,随后就笑道:“你这小子,有时候聪明得让人吓一跳。”阿圣喝完后,便将杯子一放,然后按了按有些发胀的额头,往下一躺:“又哪要出事了?”草原很大,但水草肥美的地方却不算多,而草原上的部落却很多,因此这片广袤的草原上,小战是年年不断。而这种时候,一个部落要想得到周围部落的支持,要么是由王庭阿史那家族的人出声,要么是靠自己的实力来凝聚周围部落的力量来对敌。见阿圣都问了,巴彦只好道:“突厥人要拿下茗山,打开通往乌孙国的路,照长老们的估计,可能春末就开战。”阿圣有些兴致缺缺地垂下眼,嗯了一声,算是回应。巴彦继续道:“听说突厥人打算请你过去给他们的士兵增加士气,但族长和长老们却担心你这一过去,突厥人就不放你回来了。但阿史那家族的人提出这样的请求,族长却不能拒绝,所以族长和长老们都很为难。”

阿圣瞧着像是要睡过去了,乌黑的头发有几丝落到他长长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眨,然后半眯起眼。巴彦不由苦笑,总算将长老们刚刚的决定道了出来,然后又补充了几句族长私下的交代:“如果你看不上娜仁的话,族长膝下那几位姑娘也随便你挑,想多娶几个也行。当然,哥哥我也跟族长说了你心有所属的事,所以族长也表示,到时你若想离开,一样不会拦着你,你这里的女人有孕后,部族的人会负责照顾。”这许诺是私下许诺的,到底有没有这么便宜,谁也不知道。不过阿圣不在乎这些,此时他还懒懒地躺在床上,依旧是那副刚刚睡醒的样子,但眼神里却已隐隐露出几分睥睨之色。不过他看起来也不像是生气,听完巴彦的话,只是很平静地陈诉一句:“他们还打算拉我去配种。”巴彦说了半天,嘴里有些干了,便喝一口奶茶润润嗓子,却他刚一喝,忽的就听到阿圣这句话,于是嘴里的奶茶差点一下子喷出来。

“咳,咳咳……”好容易咽下,却也是被呛到了,巴彦咳了好一会,然后哈哈大笑。这小子,有时候说话直接得一下子就点中要害,对他们来说,族长家的女儿可以随意挑,想多娶几个也行,而且还不将人强留一辈子,若想离开草原跟汉人女子成立家庭也不拦着,而且你离开后,你的孩子和女人,整个部族的人都会负责照顾,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好事,但此等好事,巴彦却清楚,这对阿圣来说似乎真只是配种罢了。族长和长老的意思确实是若真留不住大的,那将小的留下也行,只要这条血脉留在乞颜部,并融入乞颜部,那就定能具有一定的意义。就算阿史那家族的人不在乎,可是近百万的突厥人却不会都不在乎。

草原上的狼,皮毛多是普通的灰色,只有那等极少数,皮毛的灰色中泛着银光或是泛着金光的异种狼,才被称为圣狼,而且这样的异种狼,一般都是狼群之王。阿圣当年被一匹年迈的圣狼带到叶尼塞圣河边,交给乞颜部落的人一事,早已传遍整个草原。突厥人的传说,狼是他们的祖先,他们的始祖就是一位被狼养大的男孩。将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的草原人,阿圣的身份是值得敬畏的,更何况他并不仅仅有这样离奇的身世,少年英雄,也是值得每个男人尊重的。乞颜部的人是不敢强行留下阿圣,当年圣狼将阿圣送来的时候,突厥王庭里最有智慧的星象师乌云卓尔,也曾过来教过阿圣数年。只是三年前,乌云卓尔徒步往乌孙国那边去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然突厥王庭怕是早请乌云卓尔过来领阿圣过去了。

笑够后,巴彦才拍着阿圣的胳膊道:“族长和长老们确实有些私心,但其实也是为着你好,方方面面都为你想到了,你先考虑考虑吧,再说汉人女子向来不反对丈夫纳妾。而你这也算不上纳妾,不高兴的话,到时拍拍屁股直接就走,什么麻烦也没有。”

“这个跟莫璃没大关系,我对她们没兴趣。”阿圣躺在床上,打了个呵欠,然后眯着眼懒洋洋地道了一句。略长的刘海有些凌乱地落在他脸上,令他此时看起来,真似一头慵懒的野兽。巴彦苦笑:“那突厥王庭的邀请,你打算怎么办?不去是不行的,但这次要真去了,你想再回来怕是也难。而且,他们既然不打算让你回到乞颜部,自然不可能让你再回到汉地去。族长和长老们出的这一计,虽说有私心,但也算是在帮你,只要占了理,咱乞颜部十多万男儿也不是白吃饭的。”阿圣想了一会,然后睁开眼道:“族长不打算参加攻打茗山的战事?”

“这个……”巴彦迟疑了一下,才道,“这事我不知道。”阿圣抬手拨了拨落在额头的刘海,张口道:“配种的事就算了,让我同乞颜部的男儿一块去出一份力,报答那几年的收留和教养之恩倒是可以。”

年后,京州皇城内三皇子与太子之间的争斗愈加激烈。谢歌弦将查出丝行行贿数位朝中官员之事上报后,元宵一过,太子就将此事整合一番,然后直接上奏到皇上面前,打算狠狠打击牵涉此事的某些官员,削弱三皇子的势力。却不想三皇子却借着此事,将大半的错推到丝行身上,便建议直接解散这等民间私下建立的团体。不过是位高者随意的几句话,但消息传下来后,却足以刮起一阵风暴。上面的人还没争出个高下,下面的人已经开始要遭殃了。永州丝行对龙座上的天子来说,根本不入眼,是不是要解散,他不在乎。只是两个儿子之间的事让他有些愤怒,人只要愤怒,自然就会下意识地想发泄出气一番,而皇帝,虽是百姓万民口中的天子,但其实还是人。于是,此事既然是由永州丝行而起,那么永州丝行很可能就要首当天子一怒了。但太子殿下却明白,此事若真顺了三皇子的意思转移矛盾,那自己前后一番心血就白费了,于是力保永州丝行,并让底下的人继续挖掘受贿行贿的人和事。然而,皇帝都动了心思,如今有人想要保,皇帝也得看这丝行值不值得保住才行。而姬家,似乎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因此待上京那边的消息传来后,即安排韩四道等人陆续退出丝行,另起炉灶。如此,只要永州丝行一倒下,那么莫家就真真正正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阳春三月,突厥人正式攻打茗山。与此同时,谢歌弦也在皇后娘娘的牵线之下,同文渊阁大学士王横家的三姑娘正式订下了亲事,择年底完婚。四月,皇城内,双龙之争还未落幕,谢歌弦入宫谢皇后娘娘美意;永州,莫氏祖宅内,莫璃再次参与全族会议,商讨丝行和莫家的存亡之事;茗山,狼烟四起,鼓声如雷的战场上,有一人一马一刀再创传奇。五月,被两个儿子的争斗彻底烦了心的皇上总算发了话,户部尚书即当领命,派人拟一纸文书发下去,解散永州丝行,问责相关之人。却还不等文书送出去,大昭这就收到了北方大草原那边的消息,茗山的路被突厥人拿下了,从此通往乌孙国以及乌孙国以西等地的路将畅通无阻。已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预测出,从此大草原那边同大昭的商贸往来,定会更加频繁。谢歌弦知道此为天降时机,即修书送入东宫,再又亲自面谈一番。次日,太子面圣,谈及国富民生之论。六月初,韩四道及之前丁向南一派的人已全都退出丝行,以姬家为首,另起炉灶,名为永州丝绸商社。而原本已是板上钉钉,马上要被解散的永州丝行,却不知为何,竟被暂时保了下来。六月中,几次往返永州和京城的谢歌弦再次回到永州,并给莫璃带回一个消息,太子殿下需要永州丝行派人入草原同突厥人谈下整个丝织品的买卖。而此笔买卖,以姬家为首的永州丝绸商社也志在必得。

作者有话说:终于要开始新篇章了,而且俺今日更新得很早有木有有木有,这都是大家的支持啊泪~乃们的支持真滴很有用滴啊有木有!

第246章北上

收到这样的消息后,莫长青面色异常凝重,别的人或许不太清楚,但身为一族之长,又跟姬家有数十年恩怨的他却明白,这件事有多难。姬家算得上是皇亲国戚,其族内被封为县主或是郡主的姑娘不少,而突厥王庭自前朝开始,就没有断过跟中原这边通婚。他记得,七八年前,姬家就有一位姑娘被选中远嫁草原,他虽不知姬家那位姑娘到底嫁给了什么地位的人,但其地位肯定不低,必是突厥王庭内的人。而今,以姬家为首的永州丝绸商社碰上此一笔买卖,简直像是直接送到他们面前,为他们商社的成立祝贺一般。更何况姬家的口碑向来就不错,即便姬家如今的作坊出了问题,匹料不如往年那般供应及时了,但他们如今成立了商社,集结几大商家,从此还怕没有货物供给吗?如今就算再来十个王麻子,他姬家也都可以以商社的名义顺利收下,由此他姬家眼下遇到的难题便是迎刃而解了。

谢歌弦刚回永州没两天,又收到上京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让他上去一趟。于是临走前,谢歌弦便让平安去请莫璃过来。

“不知莫三老太爷那边,打算派谁过去谈这笔买卖?”这一次,谢歌弦是在书房内正式接见莫璃,较之往日多了几分郑重。莫璃接过平安递过来的茶,谢过后才开口:“已经定下由族内五叔,是一直跟在我三堂伯公身边的人,帮忙打理三堂伯公手里的一些私产业,五叔心思细密,性格稳重,除此外,丝行内的另外几家也都有派人过来帮衬。”

“莫三老太爷选中的人,可能胜过姬家派出去的人?”谢歌弦说着就看向莫璃,再补充一句,“能胜过韩四道?”听到这句话,莫璃不禁有些迟疑。那位五叔她是见过的,这两年也曾与之打过几次交道,平心而论,那位五叔为人确实稳重,心思也确实细密,但变通不足。若是平日里的买卖交给他处理定不会出什么差错,可若是一件充满了未知,以及变数,而且关系甚大的买卖,那位五叔能不能胜任她真不敢说。至于韩四道,买卖上的沉稳持重以及细密的心思,他在莫三老爷身边那十年,已足以说明问题了。而他脱离莫三老爷,并在得罪莫家的情况下,不仅不见落魄,而且还有了自己的私产,除此外,他的身份地位更是比以前高出一大截。这已经不是运气就能解释得了的。而变通,应该是他的长项。此时的莫璃,还不知道姬家跟突厥王庭那边有姻亲关系,因莫璃并不在前往草原的队伍中,所以莫长青也就没有告诉她此事。任何一位长辈都不会考虑,让一位闺中女子,北上千里去跟人抢生意。

但谢歌弦考虑了,并决定了,因此今日开口,将姬家跟突厥王庭的关系缓缓道了出来。莫璃听完后,怔了半晌,她总算明白三堂伯公听到要跟姬家抢这笔买卖的时候,脸色为何会那么难看。谢歌弦说完后,便饮了一口茶,然后缓缓道:“所以,殿下的意思是,此行莫姑娘非去不可。”莫璃诧异抬眼:“殿下?”谢歌弦轻轻一笑:“阿圣从长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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