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普普通通的,大部分家具依然披覆着白布,四根床柱垂下典雅的纱帘,幽暗中,透出古老的维多利亚风情。
“没什么了不起嘛!”
她悻悻然地踱到唯一开放的家具--大床前,准备坐下来歇歇腿。
触目的影像截断大探险家正常的呼吸频率。
一具完整的男性躯体陈躺在白床单士。
“啊……啊……”绕珍剎那间哑掉了。
尸体!惨遭谋害的尸身!
“死……死人……要命!”她连滚带爬地钻出房门。
见鬼了!“预计”发现恐怖现象与“确实”目睹死亡场景可是两码子事。她啥不好撞见,却去冲上一具尸首的煞。
绕珍委顿在走廊上喘气,距离口吐白沫只有两秒钟的时间。不行,她吩咐自己千万要镇定下来,现在的情势非同小可,她目睹了一桩谋杀案的发生,这种机会千载难逢,平凡人说不定一辈子也遭遇不到一回。再说,屋子里处处印着她的指纹,倘若现下不声不响地跑了,日后更是跳入石门水库也难以洗得干净。
叶绕珍呀叶绕珍,千千万万要三思。
“死人就死人。”她用力吞下一口口水。“反正又不是没见过尸体,干嘛紧张兮兮的!不怕、不怕!”
自我说服了十分钟,她决定再度进入命案现场。
这一回她心理已经有所准备,即使惊惶的心态依然存在,却也逐渐恢复往昔的敏锐观查。
首先侵入她认知系统的,是一串绵绵长长、几乎无法听闻的鼾声。
会打鼾的死人?这可稀奇了,值得冒险一看。
她四肢着地,龟行到床畔,抬眼偷瞄“尸体”的肚子。
平坦的腹肌微微起伏着。
他活得好好的,只不过睡死了。
“幸好。”绕珍吁了口气,虚脱地瘫坐在床侧。“幸好老兄他不是死人……”
且慢!
倘若这家伙不是死人,自然就是“主人”啰。那么她又算什么?
绕珍悚然忆起自己的特殊身分--闯入者,英文叫BURGLAR或INTRUDER,依据中华民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苗头不对,先溜再说。她埋头钻向房门口。
“想跑!”轰隆隆的闷雷自她头顶上炸开来。
铁钳似的硬臂擒获她的蛮腰,仿真老鹰抓小鸡的姿势,居高临下将她提起来。
“强盗!放开我,放开我!”她死命挣脱对方的掌握,无论如何也要逃出犯罪现场。
“恶人先告状!”“尸首”严酷的低骂声从她上头三十公分的地方流转下来。“我问妳,妳偷了我多少东西?”
显然“死尸”足足高她一颗头。
绕珍霎时察觉自己陷入极端不利的境地。敌人自身后制住她的双手,两臂随便一抬就把她临空举起来,她一身的防卫绝招根本英雄无用武之地。
“我不是小偷,放开我。”
说来真是蹩脚,缠闹到目前为止,她连人家的长相是圆是扁都摸不清楚。但也幸好如此,对方亦没能瞄清她的外貌,以后在警察局指认的时候才不会穿帮。
“废话,妳不是小偷,只是想闯空门。”“死尸”的语调属于男低音,一日一声带震动起来,胸膛便跟着咕隆咕隆作响。
在她记忆中,高中时期记她小过的军训教官就配有相同的嗓门。显然她跟声音低沉的男人天生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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