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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乒乓乓地一通准备,我大致了解了狼家的状况。有屋子有家具,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一样不少,每样都是某狼制造。屋前有树长果子,有草药根茎可以当蔬菜,不远处还有个水潭可以捕到草鱼,山里有肥美山鸡和野猪供狂猛BH的万里独行狼猎捕……最妙的是此狼居然也吃米面,还能定期外出用树上的果子换钱买粮……
我脑门上顶着一朵雷云,心中只有一句话——
这个狼人很贤惠。
书上说沈璧君最终也没有跟他私奔成功,简直是资源浪费。
他一个人在这里一定住了许久。这里什么都有了,连书本笔墨纸砚都有……
他像方外之人,跑到江湖上寻找什么人,比如朋友,比如亲人,比如爱人……但他的生活习性或许与人们太过不同,例如他大半月不洗澡的坏习惯,人们对他蔑视而远之,最终让他自己也自卑起来。
孤独之人大多自闭,他其实也不愿意自闭。这许多年来走南闯北地弄出点名头,虽然同样是偷鸡摸狗杀个把恶人,别人可以被称作“行侠仗义之大侠”,而他也做一样的事,最终却没有人拿他当大侠。除了落个“世人皆可唾弃之”、“人见人想宰”的“杀人如麻善恶不分的江洋大盗”。为什么?因他没有靠山?没有钱财?
我不明白,倔强的人为什么不喜欢解释;正如我不明白优秀的人为什么总被人排斥。
或者万里独行和连城璧是同种人。
只不过连城璧低了头,隐去了真实的自己。
侠者总孤单。
水蒸气抚上他的脸,我垂着头,却将他专心致志的面孔瞧得一清二楚。
“小城,你在想什么?”见我沉默,他忽然垂头问我。
我撇去心头想法故意苦着脸:“我要削果子皮。但没有小刀。”
才说完我就后悔了。
吃果子削果皮在有江湖的地方似乎是富贵闲人才会做的事。于是连忙就着手上那不知名的果子咬了口,继续苦着脸加了句:“果皮比较涩,不适合今晚吃。”
“没事。”他说,我的右手被托起,抓着的果子进了某狼的嘴,手指上一凉,感觉那是……舌头……
…_…|| 这不爱卫生的狼。
那匹前来蹭澡并企图围观两性无删节马赛克情景剧的大野狼,似乎没有洗澡就又消失了,待锅中米熟得差不多时它又蹭了回来。我听着它的脚步声很轻快,走到我身边抛下了什么东西又跑开了,接着就听“扑通”一声,料想某匹姿势优美的野生动物跳入那浅石塘中。
狼很大,首尾加起来长约两米,皮毛是黑灰杂色,眼也是灰色,在泉水中用力地摇头甩尾连翻带滚。
万里独行狼握着我的右手,碰触野狼丢下的东西,笑道:“邻居带来了见面礼。”
两只肥美的、死了的山鸡。
…_…|| 这算什么?这种说法绝不是普通的小喽罗和山大王之间的事,应该是山贼大当家和二当家之间的关系。野狼带的若可以称之为见面礼,那我是什么?弟媳?还是嫂子?
我木立风中——好吧,我是僵坐风中。
水汽中,我隐隐“看”见万里独行捉起一只山鸡,匕首伺候。
“你要拔毛?”我问,顺着他的胳膊往前摸摸摸摸,摸到那匕首。
城:……唔……手感真好……
石:……苍天哪~吾生了匹母色狼哇~】
“你也要拔?”
“拔毛太麻烦,我有简单的法子~”
他见我取过匕首,好奇地问道:“你会杀鸡?”
我一刀扎入鸡颈,放着血慢慢道:“我常做给我好友吃。”
杀鸡,不是指杀活的鸡。
我对宰杀活物没辙,一定得弄死以后再下手。
记得杀鸡这手艺我是和冯可瑶一起自学的,我们买了全新的刀具,上网详细查找下载并牢记了鸡体器官分布图,作了全面的心理建设后,穿围裙戴手套口罩和头套……磨刀……
那场景我至今想起一次就喷一次——那已经不是“杀鸡”这样普通的字眼可以形容,已经可以称之为“解剖”了,因为我们穿的那是一身比法医还要专业的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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