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天,约翰·颠地屈服了,十万英镑是个大数目,但他还拿得出。
约翰·颠地和我签了个合同,由汉斯·冯·魏格纳和史密斯大夫公证。从他的眼中,我看到了痛恨。我毫不在乎,我这段时间在上海结下的仇人多了,也不差个洋鬼子。
……
第三章
一个月后,确定病人痊愈的当天,我和弟弟就带着年龄较大的二十五人——包括吴猛,消失在上海。我早已拜托卡尔和安德烈分别给我买下花旗邮船公司“哥德”号邮轮的船票。在第二天,开船前不久,方登船。“哥德”号从上海出发,经日本至檀香山,最后到达温哥华,前后历时四个月。在离开日本以前,我们都待在船舱中,每日联系美语,我规定,在船上不准说中国话,只准说美语。
我消失的当天,霍元甲带着留守众人——含吴彪,进行野外训练,离开了家中。他们经过一日急行,在浏河口坐上预备好的帆船,直接回天津老家了。俊卿会在那里办一所象梅溪书院那样的书院,即方便了众人,也帮助了老家的乡邻。我给俊卿留下了五万两白银,约定三年后天津再见。同时,也给他留下一个构思——中国武术体系。中国方方面面的知识,为何如今落后了?我思考了许久,略有所得。东方的知识传承,特别是技术上的传承,往往是师徒相传,有时还分个内外弟子,一脉单传;西方的知识传承,很早就出现了学院,大众化的知识传播,使其传承不绝,很少失传,且集合了众人之智慧。所以,东方人再聪明,几百年后,也会落后。我对俊卿讲述了我的想法,希望俊卿能够建立一套公开完整的中国武术传承体系。我讲了许多构思,其实就是后来日韩的XX道的段位体系,编写一套基础训练教材,一些基本的套路丛书,段位晋升注重实战。基础训练应该适合大多数人学习,套路应以实战为主——包括了军体拳,我经过俊卿的训练,现在也能用军体拳和其比划一阵,自然是俊卿严重放水,阿庭比我厉害些儿。我不要求俊卿公开其家传功法,那会让他为难,而且这些东西以自愿为好,时间会改变一切的,俊卿爽快的答应了。俊卿把钱仍存在德华银行,只是转到了天津分行。同时,我还拜托魏格纳先生帮我转交信件给俊卿,魏格纳先生爽快的答应了,他表示,非常高兴能对我有所帮助。
在船上的日子说不上好坏,我们买的是二等舱的船票,二十美元一位,约合四十多两白银。在海上时,我和阿庭轮流给众人讲课。虽然地方不大,阿庭还是带着大家做些伏卧撑、仰望起坐、马步等训练,我在提问时也常命令回答错误的人做几个伏卧撑。带兵的人都知道,士兵不能让他闲下来,一闲就会出问题。所以,我想方设法的消耗一下众人的精力。在一个船舱里一起生活数月,大家很快熟悉了。都是身体健康的小伙子,十六七岁的年纪。出众的大致有三人,吴猛,为人宽厚,来的最早;陈双成,聪明果敢;韩铁,心志坚毅。阿庭给每个人起了英文名字,多半是原名的谐音。
(以下对话本应是英文的,但实在麻烦,我直接用中文写了)
随着课程的讲解,有一日,刘定坤——此人心直口快,问了个问题:“我们既然要去美国,为何不直接去?反而坐船到加拿大?”
看得出大家对这个问题存疑已久了,阿庭笑着回答了这个问题。
“前几天,我给大家讲解了美国的《排华法案》。我们即没有劳工证,又没有护照。在进出美国时,海关会找我们麻烦。我为什么要求大家在船上都说英语?就是为可强化大家的口语,将来有人询问时,就声称自己是美国出生的土生仔。美国是由移民组成的国家,没有什么文化传统,美国人多很直接。在不干涉到自己利益的时候,很多美国人是友善公正的。美国标榜自由和公正,又是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有自己的法令。所以,象《排华法案》这样不公平的东西,北部各州有很多法官是不认可的。由于许多地方并没有发放和保留出生证,只要声称自己是美国出生华人,法庭多半会将其无罪释放,并从此确立他们的公民身份。美国加拿大交界的佛蒙特州最是宽松,这就是我们先到加拿大的原因。记住,审讯时,只声明自己是土生华人,不要回答检察官任何问题。”
……
在加拿大温哥华上岸后,我们乘坐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到达东部魁北克省,从那里,买了到加拿大与美国接壤一些小村镇(我们不能乘火车直接进入美国,因为过不了边境审查)的火车票。由于只是在加拿大境内旅行,加拿大铁路公司就不用向美国申报。从这些村镇,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路跨过边境。我们人数众多,只能分散进入,然后在美国汇合。
过了边境以后,我们不是立即消失在美国,而是向当地警察局投案,说是刚刚从边境偷渡过来。于是,这些官员就不得不将我们逮捕,并送到政府检察官那里。
我带着的十几个人在圣爱尔班市的看守所先汇合了,事情很顺利,我们一声明自己是土生华人,特别检察官麦克翠克就释放了我们,发放了土生公民证件。在那一天,麦克翠克共释放了20多名华人。
(以上资料摘自《美国百年排华内幕》)
几天后,我们聚集在一起。我和阿庭商议过后,决定先前往区兹堡。虽然华人主要居住在西部各州,但美国东部对华人更友好。那宾夕法尼亚州在十三州之内,恰居心脏地区。天然资源十分丰富,全美国所蕴藏的无烟煤,差不多全部集中在这一州内。此外,宾州还蕴藏巨量的烟煤,同时也出产大量石油。主要城市有费城和匹兹堡,离底特律、华盛顿等重要城市都很近。
我们在匹兹堡买了座房子,暂时安顿下来。那房子上下两层,有十几个房间,带有一个大院子。因为房子比较旧,加上地点不好——现在周围住的都是钢铁厂的工人,只花了一千六百美元就买下了。然后,找人改了一下,新增了两个卫生间,毕竟要住二十七个人,原来的两个卫生间一定不够用。加之,修修补补,又花了250美元。阿庭在家忙这些,我则带着两个人去纽约,想将钱全部兑换成美元。
匹兹堡到纽约,乘火车需要十一个小时。我们坐的普通座,紧挨着包厢。刚过费城不久,我就听到乘务员询问有没有医生,有人病了需要医生。很快,一个前秃顶的中年胖子提着个急救箱,随着乘务员走过来。乘务员边走边说着什么,她语速很快,我只听到是个小女孩病了。我没有在意,我连蒙古大夫都不是。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过了约有二十几分钟,一个个子高高大大的英俊的青年男子,急匆匆地向车前面走来,那个秃头随在他身旁,边走边说些儿什么。那青年男子很着急,说话声音有点大。一个熟悉的名词传如我的耳中,我在脑中打了个转,才想起来,那个词应该是“脑膜炎”。在不牵扯利益的情况下,我也是乐于助人的。我站起来,说道:“你好,先生。有什么能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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