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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2页)

宋司年帮他径自解答了,“谢云,有一种温柔,叫顾雾空觉得温柔。”

谢云思考了片刻,尔后茅塞顿开似地点点头,“哦!”

祁隼:“……”

作者有话要说:

天热了,是时候谈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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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rebellio

虽然江惟有一副磁性迷人的好歌喉,却不是摇滚社的主唱,自然不是因为摇滚社其他人搞排挤,纯粹是比起站在最前面嚎嗓子,他更喜欢在后面弹贝斯。当年祁隼刚得知这事儿后,他是这么说的

——“比起高调的中心,我更爱当神秘的缺一不可。”

就寻常观众的眼光来瞧,主唱会是整个乐团里最重要的主轴,毕竟这个位置不仅最靠近观众,更是聚光灯的焦点,张扬又有记忆点,上台的人哪个不想出风头,得到所有人的喜爱和崇拜,然而这样的想法在团队里实则相反,撇开主唱有没有弹奏乐器不论,“主唱”这位置的取代性最高,人人都会唱歌,更别说一般而言,选择加入音乐性质社团的人就鲜少有操着破锣嗓子的音痴。

贝斯则不然,众所周知,贝斯较低音,在整体表演中难以突出特色,因而外行人不常注意,内行人不爱学,然而看似毫无存在感可言的贝斯,却往往是协调节奏的必要角色,江惟引用了有人曾说过的一句话解释给他们听——

贝斯就是音乐的心脏和灵魂。

恰如深藏于内里的心脏与灵魂,肉眼或许见不到它们的优势,可是所有生命都不能没有它们。乐团音乐亦然,缺了贝斯,曲子便会少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动,仿佛一首只有高音与炸裂,没有低音与婉转的歌,全程高亢、嘶吼,却没有喘息时间,更没有故事性的起承转合。

祁隼和谢云两个音乐黑洞当然听不大懂这些文艺的说法,他们两个就是若是没有目标便仅会注意到最前方的标准俗人,因此起先他们都替江惟感到惋惜,毕竟江惟唱歌那么好,不被人看到真是没天理。

直到那个显眼包……不是,勇士姑娘带头给江惟打call……

两人才恍然发现。

真正的焦点并不需要特地争抢打眼的位置。

江惟就是月亮。

哪怕四周全是熠熠生辉的星星,哪怕周遭全是城市灯光,也掩不住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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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社今年抽到的次序靠后,他们下台不到半小时,校庆也随之进入尾声,礼堂外边儿的摊贩早已整理的整理,跳楼大拍卖的大拍卖,收摊的收摊。

学生会负责善后场地,其余人则一窝蜂地往外离去。

几位少年打算去外面撸串庆祝。

庆祝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撸串。

不乐意夹在一群男生中间,钱乐果走到一半便先拐道回寝找自个儿的小姐妹们,她们一窝女孩子也约好要出去干饭,理由如上。

不过不只她而已,江惟也得先回寝室换件衣服,他现在身上套着的是为表演特别设计的服装,黑色皮外套上嵌了一堆扎人的铆钉及像累赘一样的铁链,涂鸦式白t恤花样凌乱,靠近腰间处随意割破几个洞,露出他冷白劲瘦的腰肢,部份腹肌及人鱼线若隐若现,综上所述,他嫌弃这玩意儿穿出去太招摇,伤风败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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