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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1页)

着满脸怒色的阿史那龙支,眼光里满是乞求和悲怆。见阿史那龙支丝毫不为所动,阿史摩乌古斯托儿所着又欲咬指头,他显然在执行阿史那龙支先前的命令。赵陵毫不客气地将他压在身下,弄得他象一只发狂的兔子,怪叫着在地下翻滚。

“阿史那都尉!这个拓羯现在可是我的了,按照草原的规矩,他再有什么损伤,可是不值十匹马了!”李天郎剑眉一竖,拉下了脸,“做为先主,叫他住手罢!”

气急败坏的阿史那龙支狠狠地瞪了李天郎一眼,用突厥话暴喝一声,阿史摩乌古斯立刻停止挣扎拜服在地。阿史那龙支晃着鞭子走到拜伏在地的阿史摩乌古斯面前提脚猛喘,阿史摩乌古斯一点也不闪避,只是收紧身体傻傻地蜷缩在地,直到被踹翻在地。阿史那龙支咬牙切齿的用突厥话骂了几句,吐口唾沫恨恨然扬长而去。“娘的,真把好汉不当人!”赵陵骂骂咧咧地扶起一身尘土血迹的阿史摩乌古斯,却看到他斑驳的脸皮上满是纵横交错地泪水和鲜血。“大男人哭什么!”

望着阿史那龙支远去的背影,阿史摩乌古斯索性放声号啕,露出满嘴的鲜血,那既恐怖又凄凉的模样就犹如一只被人遗弃的野狗。李天郎示意赵陵不要理会自去整备队伍回营,他理解阿史摩乌古斯为什么虽得以活命却悲怆而号,只有最忠实的狗,才会不顾一切地誓死效忠主人,至于主人怎么待他却是主人的事,和一条忠狗无关。这不涉及恩义,只有刻苦铭心的忠诚!

回纥人忙碌起来,收拾一地的杯盏狼籍,“风雷”“电策”带着营里大大小小的狗们在散落的席间兴历地扒拉着骨头。各队人马先后整队归营,不少大醉未醒的汉子被同伴们从地上拉起。或扛或抬地弄回营去,要不是有同伴,他们可以在冰冷地地上睡到天明,哪怕在睡梦里被活活冻死。微熏的人们高声谈笑,不时飞出几句歌声,这场精彩纷呈的酒宴,注定要成为番兵营士卒嘴里的传奇——那动人的鼓乐,河水一般流淌的马奶酒。那扣人心弦的比武竞技……还有那个豪爽飘逸,武艺胆色卓绝的李天郎李都尉!

阿史摩乌古斯地号哭突然嗄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清空鼻腔巨大轰鸣,最后“呸”地一声从喉咙处射出一口浓痰,翻着跟斗石头般滚落在远处的地下。李天郎愈发地喜欢这个容貌虽然丑陋,心底却刚韧忠义地胡人,瞅着他做事,就是那么顺眼,那么痛快。阿史摩乌古斯呼噜噜擦涕抹泪,还在流血的手掌将血迹抹得满脸都是,他转身扑倒在李天郎脚下。按照草原最尊贵的礼节亲吻李天郎的靴子,用质朴的胡语哑声唱道:“从现在起,我,阿史摩乌古斯。就是主人您最忠实卑下的奴仆,除了神明,我眼里只有主人您一个,主人你若是要我的手脚,我很高兴献上;主人要我的心,我很高兴献上;主人就要我的命,我也很高兴献上……”李天郎虽然不懂他唱的是什么,但也猜到几分,伸手要将他搀扶起来,他却非要喋喋不休到唱完才肯起身。

“好了,从今以后,你不再是奴隶,而是我营里的士卒,我的随从。”李天郎说,“记住了!你是个战士!不是奴才!”

“小的本来就是个奴才!既然大人买了小的,小的就要在神明前许下重誓,认定大人是小的唯一主人!小的一条命本来就是大人买下的,以后大人要拿,随时来拿便是!”阿史摩乌古斯用汉话一字一句地应道,“方才之哭号,本就欲断于旧主……”十指连心,断指的疼痛使他边说话边吸冷气,但就是要掘强地咬着牙把话说完!

“我再说一次,你不再是奴隶了!你是我李天郎座下的战士!对你,只有军纪,没有草原的规矩!”李天郎放缓了语气,明白这个胡人一时半会领悟不了,他将大弓交到阿史摩乌古斯手里,“握紧你的弓,先跟着我!”

“遵命!主人!”

赵陵将阿里给李天郎牵过来,看见正在从地上爬起来的阿史摩乌古斯,见他虽然长须颤动,但神色如常,既无感恩戴德之色,也无颓然负痛之像,不由心里暗暗吃惊,身心俱伤之后,还能如此强悍,的确非常人所及,这个阿史摩乌古斯,到底是人还是野兽?幸亏这种人不是敌人!看见赵陵,阿史摩乌古斯微微恭了恭身,乌血不断从伤处沁出,已经染透了赵陵给他包扎的袍布。真是条汉子!赵陵从手指下取下自己使用多年的铜板指,拍拍阿史摩乌古斯的肩头,说道:“乌古斯兄弟,你我一战,心心相映,这个玩意,比不上大总管宝物,但也是吾多年心爱之物,现送与你,当个念物罢!”

“这个不敢!没有主人之命,乌古斯什么都不能做!再说,你弓箭比我厉害,是赢家,赢便赢了,怎么会有赢家送东西给输家的!”阿史摩乌古斯将头摇得象个拨浪鼓,“这不是草原的规矩!我一定再要苦练,他日再比,赢了你的好宝贝!”

“呵呵,好个草原的规矩!”李天郎哈哈一笑,“这样罢,我看你们因箭生缘,又心心相印,所谓英雄惜英雄,好汉敬好汉,不如就由我做主,由此结为兄弟罢!”

赵陵微一踌躇,不知道李都尉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阿史摩乌古斯确实是难得的好汉,但是要和一个胡人结为兄弟,这在以前是从未想过的。

阿史摩乌古斯也悚然动容,他也没想到一个拓羯会和一个汉人军官结拜兄弟,他眨眨眼睛,看看赵陵,又看看李天郎,没想明白,但是隐隐觉得,汉人似乎与阿史那突厥人大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他也说不清,只是觉得从未有过的亲切。

“按照草原的规矩,你俩互赠信物,在按照汉人的规矩,撮土为香,跪地结拜吧!”李天郎鼓励地拍拍赵陵的肩膀。赵陵爽快地道声“好”,将板指递于阿史摩乌古斯,阿史摩乌古斯张张嘴,上下摸索一阵,想起什么似的将自己背上的大箭囊取了下来。“这是我死去母亲亲手为我缝制的箭囊,它可以装三百支羽箭,打我出生起就没有离开过我。”阿史摩乌古斯将箭囊双手奉上,“它也许不是那么名贵,但确实是我乌古斯最珍爱地宝物,今日赠与兄弟了……”

阿史摩乌古斯带有豪放草原气息的率直和坦诚感染了原本还有一丝窘迫的赵陵,两双神箭手的手臂,在李天郎的笑声中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仆固萨尔!还有酒没有!再拿点来!”

一连好几天,不光整个番兵营。就连整个龟兹城,都在谈论这场充斥着马奶酒的盛宴。胡汉之间的对立大大缓解了,汉人都尉李天郎得到广大胡人士卒的尊敬,这为他接下来大刀

阔斧地整军备战。保证军令的畅通起到了极为明显的作用。胡人们都尊称他为“雅罗珊”将军。

熟悉帐下地大小统领,清理营中的粮秣嚣仗,花费了李天郎不少的精力。直到高仙芝大队返回龟兹,李天郎才得以从军营脱身返回城里住处,准备觐见这位正式身居安西大都护的高仙芝高大将军。

风尘仆仆的李天郎刚进城门,便迎面碰上了随高仙芝返安西的杜环,好久不见,自然倍感亲切。李天郎力邀精通数门胡语和西域风俗地貌的杜环到番兵营执掌书记之职,杜环感谢之余,也悄悄告诉他,应安西都护府之命,小勃律派出了以阿悉兰达干大相为首的使节团,即日便到达龟兹。此行目的有二:一是来听奉皇帝诏书,明皇为小勃律赐号归仁,并封大王子赫纳利为归仁王,同意设立归仁军以戍守唐之西门;二是来朝贺高大将军荣登大都护之位,并遵从都护府安排为即将到来地西征效命。

李天郎点点头,心里某处地方不由一疼,他想到了几天不见的阿米丽雅……与杜环匆匆告别后,李天郎带着“风雷”“电策”和寸步不离左右的阿史摩乌古斯穿过龟兹城归家的车水马龙径直往住处走去。还未到家门,“风雷”和“电策”便欢叫着扑了过去,将大门扒得哗啦啦响。门很快开了,阿米丽雅微笑着出现在门廊,手里还拿着一个做皮活的锥子。早春的夕阳温柔地投落在她身上,焕发出无数恬静安详的气息,一汪碧绿的秋水含羞带嗔,望得李天郎也心神摇荡,家的感觉骤然摄紧了他的心。公主的美丽使木然的阿史摩乌古斯也为之一惊,嘴里惊诧地咕哝了一句:草原上的女神!

那道简陋的小门仿佛磁石般将李天郎的心吸了过去,他知道,这就是因为有了一个女人,有了阿米丽雅,正是她,将这个李天郎这处以前只用来歇脚的凌乱狗窝变成了温馨的家……李天郎跳下马来,阿史摩乌古斯利落地接过马缰自带阿里和两条巨獒去廊下马房,虽然第一次到这里,但这些小事,出身草原猎户的阿史摩乌古斯倒是不用人教。阿米丽雅顾不得有外人在场,象蝴蝶般张开双臂投入自己男人的怀抱,李天郎将她抱起,一边在她脸上脖子上印下一个个重重的热吻,一边迈步走进屋内。

土墙下,几株刚刚浇过水的腊梅花枝迎风而俏……

屋子里弥漫着醉人的花香,所有的家用都焕然一新,整齐洁净,一尘不染。向阳的窗户前和案几上,放置着几盆从长安方天敬处带来的水仙花,饭桌上热气腾腾的食物,令人馋涎欲滴。李天郎放下公主,忍不住伸手去抓美食,却被阿米丽雅一声骄喝止住,只得先去了战袍甲胄,洗濯一番才回得桌前。

“试试这个,奴家可做了几天了!”阿米丽雅递过来一双牛皮箭袖,“快做完了,可把我手扎坏了!”

李天郎放下酒杯取过箭袖,只见针脚细密,做工精巧,除了以丝绸做了衬里,还精心地做了打磨,以免硌着手腕。“真看不出你还会做皮活!我简直难以相信你是公主!告诉我到底有哪些是你不会做的?”李天郎的惊讶和感激发自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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